最近正值「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就當前中國的國事民生,與政府發言人有多方位的交流,記者招待會是一個重要的場合。記者招待會有中外記者參加,因此問答便配備了翻譯。由此緣故,這些服務於政府的「高級翻譯」也從臺後走到了前臺,不期然地亦成了公眾人物。他們英文的造詣、應急翻譯的機智及其反映的水準,乃至衣著、儀態和各種背景,都成為了媒體和網絡的談資。
在這些受人注意的翻譯中,人們又似乎特別注意其中的幾位女性。這次「兩會」期間,有三位姓張的女翻譯,分別為張璐、張蕾和張京。他們被一家媒體稱為「三張」,對他們的翻譯,倍加青睞。而在他們當中,這次又屬張蕾最為出名,因為她在3月2日為政協的大會發言人呂新華充當翻譯,在回答委員提問有關「反腐」的問題時,呂新華的回答中用了當今頗為流行的「任性」一詞,於是張蕾如何將這詞譯成英語,也頓時特別讓人注目。據現場人的目擊,張蕾在聽到這詞以後,轉頭向呂核實,確定呂用的是「任性」這詞以後,隨即將之譯成了capricious。依筆者管見,用capricious來對應「任性」,本身沒有什麼錯誤。張蕾翻譯之後,似乎也得到了網絡上的一片贊語;不少人佩服張蕾的英文高水準,認為她的翻譯十分精準。為了展開以下的討論,讓我們先看一下牛津詞典對ca⁃pricious的解釋:
Given to sudden and unac⁃countable changes of mood or be⁃havior.
如果將此解釋直譯,那麼就是「性情或行為的突然的和突兀的變化」。由此來對應「任性」,應該說頗為恰當。但要指出的是,capricious本身帶有貶義,因為其形容的行為,是反常的、甚至不負責任的(「un-accountable」一詞,就含有「不負責任的」意思)。
不過,兩種語言的翻譯,無法直譯。翻譯的精確,不僅是詞對詞的對應,而更應該考慮的是詞語使用時的語境。筆者好幾年前曾就英語中的「dear」一詞被常譯為「親愛的」做文討論,指出其實英文的「dear」一詞,在不同場合含義頗為不同,應該根據不同情況找到更合適的中文詞來對應,不能千篇一律地譯成「親愛的」(見王晴佳《「親愛的」翻譯是懶惰的翻譯》,《中華讀書報》,2009年2月18日)。同理,用capricious來對應」任性「,雖然一般說來沒有問題,但如果看一下當時呂新華的回答,就可以看到根據那時的語境,即上下文,用capri⁃cious來翻譯「任性」是欠妥的、甚至是錯誤的。
呂新華:大家都支持,有老虎的話,把他拉出來,大家都很任性。在這一點上,沒有分歧。
張蕾翻譯:I should say,the Party,the government,and the general publicactually adopt the same attitude when it comes to anti-corruption.So we can be said to be capricious in fighting against corruption,and weareen-titled to be so。
考查這段即興翻譯,應該說張蕾並沒有完全直譯,比如她將呂原文中的「大家」,翻譯成「黨、政府和公眾」。她也沒有將原文中的「老虎」,譯成tiger,而是譯成了「反腐」(anti-corruption)。這些做法,都方便了聽眾、特別是中文並非母語的聽眾的理解。
可惜的是,張蕾在聽到「任性」這樣比較異常的詞彙的時候,就顯得有點匆忙或急躁,沒有根據呂新華整個回答的全部意思吃透以後來翻譯,而是急著用她所掌握的英語詞彙,詞對詞地將「任性」譯成了ca⁃pricious。呂新華在用「任性」一詞的時候,顯然沒有想說「反腐」是一種突發的、隨意的行為。相反,他想說的其實是,在對待「反腐」的問題上,「大家」的態度和意見是堅決一致、堅定不移、不可動搖或堅持到底的。當然,呂新華是否應該用「任性」這個詞來表達上述的意思,可以商榷,我們甚至可以說他的用法,不甚正確。或者說,呂新華的回答,顯得有點「任性」。但問題是,原話者可以隨意用詞來表達情感和意圖,當堂翻譯還須得在理解了原話者的意思以後,採用最合適的英文詞彙加以表述,而不是詞對詞的直譯。換言之,呂新華所用的「任性」一詞,似乎應該譯成determined,persis⁃tent或者unswerving這樣的詞語。如果要簡單和口語化一點,那麼就是要doourbest或者up to our utter most ability來「反腐」。
張蕾在「任性」的翻譯上,也許反映的是一般人學習英語的一個弊病,即使像張蕾這樣經過嚴格訓練、久經沙場的專業人士也無法避免。這一弊病就是在學習英語詞彙的時候,往往依著字典死記硬背,而不注重語言的活用。背字典的方法,自然是增加詞彙量的絕佳途徑,也是許多人常用的辦法。但這樣做的後果也十分嚴重,那就是對一個英語詞,往往只記得字典上的第一個對應中文詞,反之亦然,在學到一個中文詞的英語對應詞之後,就只記得這個詞,而沒有考慮到,其實幾乎每一個詞,都會有不同的意思,須得根據語境的需要來正確理解而加以翻譯。如果將「任性」簡單譯為capricious,如同將dear一律譯成「親愛的」一樣,往往曲解了原話的意思。
那麼,如何糾正這一學英語的誤區呢?筆者的拙見就是,如果一個人有了一定的詞彙量,基本能掌握原話者的意思以後,應該稍微「任性」一點去翻譯,而不是死摳原話者所用的詞彙及其字典上提供的對應詞。換句話說,我們學英語,要靈活一點、更貼近生活一點。語言是活的,而字典是死的,並且永遠跟不上語言的變化。如果簡單用「背字典」的方式來學習外語,往往有事倍功半的結果。許多學生自小學一年級起就開始學英語,但多年之後,仍然無法用英語與人自如地交流,或許與這一學習方式有關。改革開放以後,中文中已經出現了大量新的詞彙,如「糾結」「給力」等,都像「任性」一樣,在流行的過程中,其含義逐漸多樣化。同樣,英語和其他語言也在生活中不斷演化、發展。要想真正學好一種語言,需要的是活學活用,在實踐中掌握,而不是靠死記硬背、機械照搬。如果真能這樣,也許我們能事半功倍,學了幾年外語以後就能漸漸與人進行口語交流。
最後要說的是,翻譯是艱難的事業,口語翻譯挑戰度更大。筆者雖然不同意張蕾對「任性」一詞的翻譯,但與許多人一樣,其實對這些「高級翻譯」的工作,非常尊敬。本文的寫作,只是希望能對他們的工作和中國整個翻譯界,提供一點粗淺的意見,希望他們再接再厲,也想藉此求正於各位方家。
(作者系美國羅文大學教授、北京大學長江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