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從現在起不能隨便打孩子了,不知道爸媽們會如何作想?
這真的不是開玩笑哦!因為我國首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條明確提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第十二條更進一步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以文明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監護和教育職責,不得實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說,即使是為了教育孩子,也不應該訴諸暴力的形式。
「打你是為了你好」,再也不能成為父母實施家庭暴力的藉口……也許有的父母心存僥倖,認為打孩子沒嚴重到犯罪程度,也無關緊要。如今,《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機關處理以後,如果不構成治安管理處罰,就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出具「告誡書」,記錄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實施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以及不得再實施家庭暴力的警告。
而且,不僅僅不能打,謾罵也不可以。因為法律界定的家庭暴力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身體的侵害,包括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是程度嚴重的傷害;二是對精神的侵害,包括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是持續性的傷害。儘管絕大多數父母平時打罵孩子沒有達到這麼嚴重的程度,但《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宗旨是重在預防和制止。父母要認識到家庭暴力對孩子造成傷害的嚴重後果,減少和避免暴力言行,恪守法律的底線。
《反家庭暴力法》把家庭教育納入了法律範圍,父母再也不可以隨便對孩子進行所謂身體上的懲罰,「棍棒底下出孝子」這樣的教育方式再也不可行了!
於是,媽媽的同事們也就此展開了熱烈的討論。有同事開玩笑說:「我女兒小的時候,我還算是打過的,你們再也沒有機會打孩子啦!」……媽媽回憶了一下,小寶長到4歲,媽媽也打過她幾次,但是教育的效果卻差強人意。
小寶兩歲多的時候,有一次,吃晚飯了,小寶還趴在地墊上玩玩具,阿爺阿娘叫了幾遍她都不理睬,媽媽火了,就對她說:「快起來,否則我會揍你的!」小寶無動於衷,媽媽在她的額頭上彈了一下,小寶的嘴巴撇撇,但是忍住沒哭,她還挑釁地對媽媽說:「你還沒有打我的手呢!」然後伸出雙手。媽媽更加火冒三丈,於是又分別在左右手上彈了一下,小寶還是沒哭,仍然用桀驁不馴的眼神看著媽媽,媽媽這時心裡覺得有點後悔,因為「暴力」沒有產生任何積極影響,然後阿爺來了,小寶才委屈地哭了,說:「阿爺,媽媽打我了,你跟她說『手不是用來打人的』,你看著她的眼睛告訴她……」爸爸回來後,小寶又向爸爸告了狀……媽媽對於這件事,心裡一直都覺得後悔,因為媽媽沒有以理服人,而是以暴壓人,並且很明顯,小寶不服,而且可能會更加逆反。
是的,手不是用來打人的!《手不是用來打人的》這是小寶很喜歡的一本書,是美國獲獎兒童作家瑪丁妮·阿加西博士所寫。作為一個行為治療師,她在學區、社區、看護院以及私人診所負責過兒童和家庭事物諮詢,有著豐富的經驗。同時,她還是相關研討會和小組的負責人,在溝通技巧、撫養下一代、制止濫用藥物、虐待兒童、離婚和自尊心等方面提供建議和諮詢。
在這本書的扉頁上,瑪丁妮寫道:「親愛的大人們:能夠成為孩子人生的一部分,無論是作為父母親,老師,還是朋友,都是一種莫大的榮幸。作為照顧孩子的大人,我們的任務之一就是逐步將正確的人生觀告訴給孩子,以便引導他們現在和未來的生活。其中最重要的人生觀之一就是拒絕暴力,行為舉止要平和友好。
我們必須幫助孩子們認識到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他們可以做出更好的選擇,表現出友善和關愛。這也是《手不是用來打人的》一書的中心主題。這些主題都與愛、友好、贊同、尊重、耐心、鼓勵、堅持、榮譽以及忠誠緊密聯繫在一起。所有孩子都能學會用自己的雙手照顧自己,並且關愛他人。
我希望你們能夠一而再,再而三地與他人分享這本書,以便孩子們進一步了解自己的能力。我相信,所有的孩子都能學會用正確的方式使用自己的雙手,以及身體的其他部位。……」
對於孩子的教育,真的不能簡單粗暴,因為你所有對孩子的作用力,孩子都會以同樣的方式反作用出來。
又一次,吃完晚飯,小寶一直站著玩拼圖,站久了,阿娘說:「小寶你累不累?阿娘抱著你好不好?」然後就抱小寶到腿上,大概是抱她痛了,又或者打攪她拼拼圖了,小寶叫了一聲:「你弄疼我了!say sorry!」說話的神情跟老師一模一樣的。媽媽立刻敏感起來,於是走到她面前問她:「小寶,這句話是不是老師說你的?」小寶面露尷尬的神色:「是的。」「是老師今天批評你了嗎?」媽媽繼續問。「不是的,今天我沒有打人。」媽媽聽出來是什麼事情了,於是再問她:「那是昨天打人了是嗎?」「是的。」小寶點點頭。媽媽問:「你為什麼要打人?」小寶說:「是新同學,他先打我的。」媽媽感覺到她目光閃爍,就盯著她的眼睛說:「真的嗎?有沒有撒謊」。小寶馬上改口:「是我想玩他的小車子,他不給我玩,我就打他了。」媽媽馬上展開教育:「你這樣的行為文明嗎?……」
媽媽一邊教育著,一邊感覺自己底氣不足:小寶打人的行為是不文明,可是她的不文明行為是跟媽媽學會的啊!媽媽以前在發火的時候揍了她,然後她就學會了。
所以說,打孩子真的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家長在懲罰孩子的時候,孩子的錯誤只是暫時被掩蓋了,孩子不會再在家長面前去犯這個錯,但是孩子會學會大人的懲罰方式,並且會發揚光大,最好的方式不是懲罰而是替代。
讀到過畢淑敏的一篇文章,正是說的這種情況:「我見過三十來個人都拉不起一個人的。我本來在上文中想寫這個數字,但又怕大家覺得太誇張了,就寫了十來個人,這是千真萬確的。只要你不想起來,沒有人能把你拉起來。心理上的問題也是一樣,只要你沒有想通,只要你不是真的心服口服,那麼所有外界的努力都是勞而無功的。女子當了媽媽,對待自己的孩子時,要記得這個遊戲。他雖然小,也有自己的獨立意志,你要把道理給他講清楚,而且要讓他明白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有人會覺得孩子還小,沒必要講那麼多。可是,成長是一個逐漸發生的過程,你不能在一顆幼小的心裡,種下強權的種子,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這是要從小就養成的習慣……」
我遇到過很多喜歡用暴力解決問題的孩子,而這些孩子往往就是被家長用「暴力」方式教育的。記得有一次預備年級接新班,班級中有個名聲遠播的「打架王」,據說在小學時候,幾乎打遍了學校裡的男生。進了初中,也是天天上演「武打片」,總是一言不合,拔拳相向……我被這個孩子弄得焦頭爛額。後來與家長溝通,發現這個孩子從小就是被爸爸打大的,爸爸的教育方式總是簡單粗暴的「打」……
正如瑪丁妮·阿加西博士所言:「一些成人經常認為自己有體罰兒童的權利。由於在生活中其他方面感覺無能為力,他們將暴力視為一種控制手段。這些觀念和感受早在其孩提時代就開始形成。因此,教導兒童為什麼人會做出傷人的行為是很重要的。作為成人,我們能幫助兒童明確該如何正確地對待他人。
你可以通過其他方法指導兒童:關心愛護他們;明確設立一些規定,並且堅持實施;告訴他們這麼做有利身心;以身作則,讓他們明白暴力並非唯一的辦法,暴力並不能解決問題,往往還會導致新的問題,暴力行為並不有趣。簡而言之,打人永遠都是錯誤的行為。」
打人永遠都是錯誤的行為,「手不是用來打人的」!小寶早就把這句話牢記在心,時時拿出來作為武器了!有天早上,小寶頑皮,脫了襪子要在地上走。爸爸就走過去,還沒說話,她見爸爸來勢洶洶,就馬上大聲說道:「手不是用來打人的。」爸爸還沒反應過來,她又說:「我可以拿書給你看,上面寫的。」然後拿起來給爸爸看。哈哈!三歲不到的孩子也知道鬥爭知道要有理有據!可見孩子是多麼不接受「棍棒」教育的方式啊!
原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指出,「假若孩子體驗到體罰的可怕和震驚,那麼在他的心靈裡,那種內在的、自身天賦的、作為自我教育的力量就減弱了」。
作為照顧孩子的大人,我們的任務之一就是逐步將正確的人生觀告訴給孩子,以便引導他們現在和未來的生活。其中最重要的人生觀之一就是拒絕暴力,行為舉止要平和友好。我們必須幫助孩子們認識到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他們可以做出更好的選擇,表現出友善和關愛。
我們都要記住:手不是用來打人的!
原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小寶語錄 ID:sherrystory (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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