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心理焦點」,即認知語言學中「焦點/背景」理論中的「焦點」。這一理論存在的問題,導致目前的研究中出現種種矛盾。
兩種常規焦點說相互矛盾
功能語言學用「焦點」指稱句子中韻律突顯的部分(即「句重音」),認為焦點反映新信息,將其看成與話題相對立的概念,「話題→焦點」結構代表了信息從舊向新傳遞的方向。此焦點說一般稱為「自然焦點」。國內的句法、語義研究一般也持此觀點。
認知語言學對此認識截然相反。如有學者認為:認知語法主張在一個簡單的及物句中,主語對應於主體,賓語對應於背景;一般情況下人們把概念上凸顯的事物(焦點)作為主語,而把不那麼凸顯的事物(背景)作為賓語。這種焦點說源於心理學,不妨稱為「心理焦點」。
以上兩方的矛盾主要為:功能語言學認為焦點是新信息,在述題中;認知語言學認為焦點是話題,是舊信息。
筆者認為,不能把心理焦點與自然焦點看作互不幹涉的兩類而抹去矛盾。首先,一個小句中只能有一個焦點,上述兩種焦點不能同時共存。再從「焦點—背景分離原則」來看,一般用「臉與花瓶幻覺圖」來加以說明。在觀察此圖時,有人看到的是白色背景上的人臉,人臉是焦點;有人看到的是黑色背景上的花瓶,花瓶是焦點。一次認知只能有一個焦點。
其次,心理焦點與自然焦點有共同性。功能語言學說句尾自然焦點是一個句子中說話人希望聽話人格外注意的部分,也即說話人心理上認為重要的部分;認知語言學家認為心理焦點是概念上凸顯的事物亦即說話人心理上的認定。兩種情況對應的都是「背景」,而它們所指的應是同樣的內容。因此,功能語言學與認知語言學的觀點,只能有一個是正確的。
「心理焦點」存在的問題
「自然焦點」即是句子所表達的信息中著重說明的部分或者發話人有意強調的部分,並通過口語中的「句重音」來實現這一點。對此除了人們的口語感知外,也得到了語音實驗的證明:自然焦點正是以口語中句重音為根本標記的。同時,自然焦點所代表的信息從舊向新傳遞的方向,也反映了人類傳播信息的普遍心理規律。
而心理焦點,對其加以運用的「空間理論」存在矛盾。
蘭蓋克曾經稱其認知語法為「空間語法」。認知語言學解釋焦點/背景關係,一般從介詞開始。多種認知語言學著作都引用了如下例句:
The pen lay on the table.方位關係:鋼筆放在桌上。
The pen fell off the table.位移關係:鋼筆掉下桌子。
Rocks filled the box.石頭填滿了盒子。
觀眾走進劇場。
認知語言學解釋以上幾個例句時,都說主語「pen」、「Rocks」、「觀眾」等是圖形、焦點,賓語「table」、「box」、「劇場」等是背景。在空間上這些例子都是「焦點」小於「背景」,較大空間作為背景在賓語位置。但還有焦點大於背景的情形,如蘭蓋克引用的:
The garden is swarming with bees.
此句中,通常將句法主體或主語「the garden」(花園)看作位置場景,而句法背景位置則由bees(蜜蜂)佔據。場景在容器—內容關係中地位凸顯,這與前句中焦點小於背景正好相反。於是,認知語言學中對「焦點/背景」的解釋,既說焦點小於背景,又說焦點大於背景,自相矛盾。這說明其「空間語法」理論存在漏洞。從邏輯上看,只能是焦點存在於背景中,背景必大於焦點。
以認知語言學的「動作鏈、能量流傳遞」理論對「焦點/背景」規則加以解釋,其結果也自相矛盾。
認知語法認為,在一個簡單的及物句中,主語對應於主體,賓語對應於背景。當表達出一個施事和受事的時候,施事對應於動作鏈的頭,受事對應於尾。既然施事是能量流的發起者,他或她在一定情景中即最凸顯的成分,因此被給予了句法主體即主語的地位。
但其他視角也是可能的。如:The glass(easily)broke.玻璃(很容易地)打碎了。
認知語法的解釋是:動作鏈的頭沒有以語言形式表達出來,或句法主體、主語沒有首選對象。主語的地位給了動作鏈中語言上表達出來的成分。僅限於單成分的動作鏈尾成為句法主體與焦點,並無認知背景。
沒有認知背景,焦點還能存在嗎?該理論沒有說清一個句子到底該凸顯哪一部分。更重要的是,「The glass broke」並非特例。英語、漢語等語言裡都有大量的被動句、無賓語句、省略主語句,以及無動作的存現句、判斷句、描寫句。其中的焦點問題,既無法用空間理論解釋,也無法用動作鏈、能量流解釋。
背景大於焦點的統一解釋
邏輯學上概念的外延即其反映的對象範圍。外延大的概念包含外延小的概念。從這個角度,可以在焦點/背景的原則下對所有的小句作出統一解釋。
一個小句的述題,只能述及話題的某一方面,說話人根據交際需要,用述題凸顯話題的某一部分。述題的內容範圍必小於話題,述題中的焦點則更小於話題。所以,在小句中話題為背景,自然焦點為述題。
認知語言學中認為話題、主語是圖形、焦點的理由一般是:作為主語的圖形是說話人最關心、最想說明、最熟悉的實體,是說話人的興趣焦點所在。與興趣焦點相對應的就是背景。不加分析地看,這一說法似乎是正確的。但是,如要說話題主語是焦點的話,其背景實際上在句外,是與話題相關的知識背景。如:那輛轎車很漂亮。
「那輛轎車」是話題,其背景是許多其他轎車,「那輛轎車」在此背景中是焦點,但是作為背景的「其他轎車」在本句中並未出現。話題的背景雖然在句外,但又是實際上存在的,否則句子就不合格。
話題的背景在小句之外,相對於沒有說出的龐大知識背景,話題具有凸顯性。但是在小句之內,一個話題可以發展出若干述題,一個述題只指明了話題的若干方面之一,話題的外延永遠大於述題。故,在一個小句之內,話題為背景,述題為新信息,自然焦點為新信息或在新信息之內。小句的主語、話題不會作為自然焦點重讀。如此,便可統一解釋所有形式的小句。
(作者單位:貴州民族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