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來越多的父母提倡「愛和自由」的教育理念,一度我也是誤以為,「愛和自由」就是讓孩子隨心所欲發揮,父母肆無忌憚寵溺孩子,殊不知,真正的「愛和自由」是建立在一定規則範圍內的。
試想一下,跨海大橋如果兩旁沒有護欄,你還敢開過去嗎?如果馬路上沒有紅綠燈,你會覺得開車是一件很安全的嗎?沒有限制,連安全感都沒有,又談何自由呢?所以,有規則的教育,才能使孩子更自由。
生活中,經常會看到孩子與父母討價還價,或者孩子一言不合就撒潑打滾的場景。前兩天,在小區裡遛娃,偶遇一對母子,
交換著玩具玩的一位小朋友正玩在興頭上,另一位小朋友不想玩了,拿回自己的玩具,這位小朋友立馬不開心了,坐地撒潑打滾兒,大哭大鬧起來,「我想要那個玩具」「我就要那個玩具」……情緒特別激動,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旁邊的媽媽很平靜地看著兒子,突然來一句:「兒子,我們去超市買你最愛吃的冰淇淋吧。」小朋友瞬間破涕為笑,很高興地跟媽媽一起走了。
這位媽媽採用轉移注意力的方法,貌似解決了一個大麻煩,實則她在向孩子傳遞一種信息:哭鬧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東西。這樣毫無底線,無原則地愛,一味地向孩子妥協,只會讓孩子越來越任性。
時間過得很快,Mickey的幼兒園生活已經一個月了,總體來說,他的情緒很穩定,適應性和獨立性都不錯,每天都開開心心的。
從第三周開始,每天放學接他回家都有點小情緒,晚上跟他做復盤,他開口第一句話,今天老師又pian pian(批評)我了。老母親心裡咯噔了一下,想起老師說過第三周開始抓常規,我這才意識到「規則」兩個字。
雖然我和林先生不是對孩子百依百從的父母,但是大部分時間還是比較尊重和鼓勵孩子的天性的。所以,對於幼兒園的一些規則,Mickey會感到不舒服,甚至抗拒。
我們都希望孩子的童年是幸福和快樂的,但是《遊戲力》的作者勞倫斯·科恩說:真正的童年是各種元素的混合,不僅有好奇、興奮和幻想,而且還有恐懼、憤怒和悲傷。孩子不僅需要愛的包容和無條件接納,也需要一定的規則約束。
2-6歲的孩子的社會規則敏感期,在這個階段的孩子,逐漸從家裡走向社會,接觸越來越多的外界環境,完成自然人到社會人的轉變。那麼,作為父母,我們如何幫助孩子建立規則感呢?
1.身教重於言傳,父母立場要統一。
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對於天生愛模仿的孩子來說,父母身上一些不好的行為習慣很有可能被孩子模仿和學習。
家長帶孩子過馬路時不走斑馬線隨意闖紅燈,很難要求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家長沒有時間管理的意識,孩子很可能會養成做事磨蹭、拖延的習慣。答應的孩子事情一定要信守承諾,不為「不完成」找藉口。
所以,身教重於言傳,對於一些細小的日常行為規則,家長要有意識去做正確的示範,你想讓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你就去做一個什麼樣的人!
另外,父母要統一戰線,比如 玩具玩好,需要孩子收拾玩具的時候,孩子表現出不耐煩,這時候,爸爸媽媽都要態度一致,堅定地告訴孩子:在離開之前,必須要收拾好,你有困難,我可以幫你。
2.父母需要明確自己的底線和原則,「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一直堅持「規則範圍內給予最大的自由」,對於說「不可以」的事情我也是一定堅持到底的。
比如 在商場為了一個想要的玩具撒潑打滾,這個行為是不被允許的,一開始Mickey大哭大鬧過,無論多長時間多劇烈我都會扛住,陪著他發洩完,等他冷靜下來。再和他一起梳理情緒,作復盤。
3.讓孩子參與規則的制定中,必要時讓孩子承擔事情的自然後果。
孩子天生喜歡有參與感,在制定家庭規則的過程中,孩子的參與可以極大地激發孩子的積極主動性,讓孩子知道接下來可以做什麼,需要怎麼做,為什麼這麼做,這樣制定出來規則才會更加人性化,孩子會更容易接受和採納。
我們鼓勵孩子按照之前的約定履行規則,態度一定要溫柔而堅定,重在引導,必要時可以讓孩子承擔事情的自然後果。比如 早上起來孩子老是磨蹭、拖延,上學天天遲到,可以適當讓他承擔遲到的後果。
4.幫助孩子建立規則感,父親的作用尤為重要。
從心理學角度來講,爸爸媽媽大不同,母親的功能,是給孩子提供無條件的支持、包容,為孩子建立內部的心理空間。
而父親是孩子內心的一個榜樣,對於孩子來說,父親代表著外部世界的社會準則,他要帶領孩子走向外部世界,為孩子建立一個規則和秩序,這是孩子適應外部世界非常重要的一步。
在這個社會上,什麼都有規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父母要從小培養孩子的規則感,有規則感的孩子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更好地融入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