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酒鬼,不懂酒的好,不知酒的妙。比如詩仙李白,現存的一千多首詩中,與酒有關的篇幅佔了四分之一,難怪他的好友杜甫專為此作詩一首:李白鬥酒詩百篇,長安街上酒家眠。
但李白畢竟是個例,世上更多的還是喝酒誤事。
既然酒這麼可惡,為何不禁了它呢?別說,禁酒這個事,大洋彼岸的美國,曾經幹過一次!
1917年,正值一戰時期,糧食需要進行戰時管制,於是美國提出禁酒令,兩年後正式通過美國憲法修正案,禁酒令隨之生效。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美國建國至今,總共修正過27次,這禁酒令正是其第18次。
禁酒令的力度非常大,規定不能製造、售賣和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的飲料,否則最高處罰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
禁酒令這個奇葩法令,怎麼會出現呢?我們從頒布禁酒令的理由來剖析,理由很簡單:酒是犯罪的根源。
任何理由,其實都是藉口,站不住腳的。
特別是這種一刀切的禁令,根本就是某些人為了滿足一己之私慾,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確實,酗酒會導致大量社會問題,但是全盤否定,並不可取,折中的辦法有很多,比如嚴查酒後鬧事。
因此,推動禁酒令的,跟愛喝酒的男人無關,基本是女人,她們痛恨丈夫飲酒,進而仇視任何與酒有關的行業。
所以,當時美國的女權運動,誇張到極點,口號聲此起彼伏。致使立法者,不得不通過禁酒令這項法令。
不過,酒,禁得了嗎?
禁酒令一出,平日裡小酌兩口的男人,總會覺得生活裡缺少了一部分東西,更別提嗜酒如命的酒鬼了。國家如果禁絕力度大,到處都買不到酒,忍一忍也就過去了,可是美國的禁酒令有個空子:家裡喝酒不算犯法。
這是哪門子操作?
所以只要想點辦法,還是能弄到酒的。
而國家又管控釀酒行業,酒類的產出,立刻被黑社會壟斷,壟斷代表著暴利,酒類買賣的高額利潤,促使地下黑市飛速發展,最終造就了黑社會的黃金時代,社會治安問題反而越來越突出。
更為關鍵的是,禁酒令的執行要一筆很大的花費,酒類約5億美元的稅收也付之東流,膠著了14年,美國政府不得不再次動用憲法修正案,撤銷了禁酒令。販酒謀生的黑社會,自此失去一大筆收入來源,只能有組織的轉崗就業,改為販賣毒品。
眾所周知,二戰時,可口可樂是美軍的軍需品。
但網絡上還有個關於二戰的段子:
為什麼日本德國打不贏?日本喝清酒,德國喝啤酒,度數太低了,遠低於蘇聯的伏特加和美英的威士忌,喝高了才有戰鬥力!
雖然是個段子,但也從側面看得出,二戰期間美軍對威士忌的需求。尤其是美國海軍,每天都能在船上領到威士忌,要是不喝酒,可以換算成補貼。
如果禁酒令一直持續到二戰,想必在外拼命的美國大兵,肯定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