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分為共有產權和非共有產權這兩種類型的,那麼在這兩者直接選擇的話,我們就要了解一些相關的知識,首先,大家要看一下為什麼不買共有產權房的其中原因都是什麼,知道了原因的話,在選擇的時候就可以避免這種房型了,另外,還要看一下買房都有哪些產權問題的存在,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為什麼不買共有產權房
我的房其實不是我的房。和政府合夥買房,個人只佔部分產權,買賣我說了都不算。購房人未來可以得到住房的全部產權。但需在取得不動產權證5年後,也就是你買完房的7-8年後才能回購政府手裡的產權,而且價格要聽政府的。
如果換算成100%產權價格其實是和周邊商品房價格持平,並不便宜。共有產權房作為商品房的減配版,品質感和小區環境卻堪憂。申請條件苛刻。區域鎖定,要麼社保在,要麼戶口在。而且在北京還要沒買過房。
未婚的買了共有產權房,將來另一半如果婚前有房,倆人婚後還得賣一個。想賣很難。取得產權證5年內不能出售,出手時無論是繼承、售賣買方都要有購買共有產權房的資格。而且出售價格還要受政府指導價的影響。
買房有哪些產權問題
1、產權交易受限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範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於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承租人優先購買權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係結束後再購買該套房屋。
3、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如果購買的房子已經有多年的房齡,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願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從這篇文章的介紹中主要看了一下為什麼不買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房從字面意義上理解的話,就是和政府合夥買的房子不屬於自己的房子,個人只是佔部分的產權,買賣這方面的話自己說了不算,所以說很多人都不願意買這種房子,而且,我們有了解到了買房都有哪些產權問題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