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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作者: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無償取得的或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相比,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不需要支付費用或者支付補償安置費用。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人無需支付出讓金,一般不需支付費用的,但對集體土地徵收後劃撥使用的,一般需支付補償安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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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是什麼,怎麼規定的?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那麼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是什麼,怎麼規定的?網友諮詢: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是什麼,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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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驛區個人劃撥土地補辦出讓補繳土地出讓金新標準公布
近日,東進通從龍泉驛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告獲悉,為加強國有劃撥住宅用地使用權管理,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現將2020年7月1日正式執行的龍泉驛區個人分戶國有劃撥住宅用地補辦出讓補繳土地出讓金標準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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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適用範圍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4條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3條的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適用於以下範圍: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國家機關用地是指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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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行政劃撥用地 土地或能得到補償
收回行政劃撥用地 土地或能得到補償金羊網 作者:李曉旭、劉靜靜 2019-08-28 26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公布《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收回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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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的房子拆遷怎麼辦 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那麼劃撥土地的房子拆遷怎麼辦?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劃撥土地的房子拆遷怎麼辦土地劃撥的房產拆遷也是需要補償的。房屋拆遷補償就房屋本身來說補償是一樣的,出讓與劃撥只是國土管理部門在將拆遷完成以後的土地在推向市場的時候,如果是劃撥,則國土部門需要履行出讓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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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審批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合同未必無效
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經過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本案中,湖北二師與永隆公司籤訂的教育資產轉讓協議中包括劃撥土地使用權及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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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指經國有資產投資主體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將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企業改制中涉及的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理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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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是什麼意思?這樣的房子究竟能買嗎
那麼你知道房屋所在的土地也有性質之分嗎?在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也就是土地性質最常見的類型就是出讓和劃撥。那麼劃撥土地是什麼意思?劃撥土地上的房子和出讓土地上的房子有什麼區別?劃撥土地的房子能買嗎?劃撥土地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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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劃撥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帳務處理
【問題】 企業通過行政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但繳納了配套費、土地儲備金,是否要作為「無形資產」來核算? 【解答】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準則的規定,企業通過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應確認為「無形資產」,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支出(如繳納配套費、土地儲備金等)應計入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帳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併計算其成本,單獨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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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物權行為無因性視角,簡析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效力
審判實踐對劃撥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效力的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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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滿城區土地劃撥938畝 用於公路、公園與綠地的建設
近日,中國土地市場網發布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滿城區分局國有土地劃撥用地批前公示。公示顯示保定市滿城區建業路北側、京昆高速引線西側、滿於西線東側3區域土地劃撥62.5565公頃約合938畝,用於公路、公園與綠地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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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指的是什麼?買房子要注意哪些細節
相信大多數準備購買房子的朋友在買房之前對房產相關的知識都比較感興趣吧,主要還是擔心自己在買房子的時候遭遇意料之外的問題,如果自己有提前去了解這些問題的話,在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處理起來才會更簡單一些,大家都知道,房產也分為很多類型的,主要是根據土地性質區分的,那麼劃撥土地指的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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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未經批准轉讓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是否有效?
#劃撥土地#最高院:未經批准轉讓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是否有效?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上述條文均未明確規定違反該條文的行為無效。且在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屋轉讓糾紛中,認定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繼續履行合同,不會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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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拆遷:對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時,價格計算應扣除土地出讓金
因案涉房屋評估報告的評估價格包含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故xx市xx區人民政府在對案涉劃撥土地上的房屋進行徵收時,有權根據上述規定扣除土地出使用權出讓金。2019年1月23日法院判決被告xx市xx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賠償原告楊某某房屋及裝修等賠償金額共計1931954.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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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判例: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定條件下支付適當的補償
裁判要點為了公共利益或舊城改建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當予以適當補償。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包含以出讓、劃撥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情形。 裁判文書(2019)最高法行再183號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提醒各位朋友們:我國現行土地管理法規定了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在未規定劃撥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支付適當補償的,應當認定收回以劃撥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也應當支付適當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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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區土地與空間資源研究中心順利召開羅湖區行政劃撥用地盤活...
,4月16日,羅湖區土地與空間資源研究中心在中心會議室召開了羅湖區行政劃撥用地盤活利用策略研究項目匯報會暨行政劃撥用地法律知識及政策研究分享會。 會議由土地和空間研究部部長李昀松同志主持,中心主要負責人趙寧同志、軌道交通研究部部長彭思宇同志、綜合部部長熊博同志、廣東聯建律師事務所黃鴻律師團隊、行政劃撥用地調研組及相關部門同志參加了此次分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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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貢區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審批結果公示呈貢區人民政府
原標題:呈貢區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審批結果公示呈貢區人民政府 呈貢區人民政府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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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上德律師團隊解讀關於土地使用權證劃撥相關特點的有關問題
土地使用權證裡的劃撥當然需要具備一些政策的基本滿足條件,那麼土地使用權證中的劃撥有什麼主要特徵呢?今日京師上德律師團隊解讀關於土地使用權證劃撥相關特點的有關問題。3、無償性對於劃撥土地的使用權,因為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為產生。所以京師上德律師團隊在這裡表示,在交納徵用補償安置費後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權,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和籤訂任何合同。只是需要進行登記以確定土地使用權的範圍並表明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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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問】對於企業通過無償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根據新會計準則要確認為「無形資產」,那麼價值如何確定?支付的土地徵用費及遷移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等費用應如何處理? 【答】在新準則下對於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按公允價值入帳。如有相關憑證,該憑證所列明金額與公允價值差額不大可以按該憑證所列金額入帳。如沒有註明價值或註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作為公允價值。對於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義價格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