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想要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者來說,在國家政策利好的情況下出手在合適不過。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購房者在買房落戶之前別忘了算一算自己應該準備哪些買房費用。下文為您提供購買經濟適用房所需要的費用及五種不能申購經濟房的情況。想要購買經濟房的購房者要注意了,看好再出手。
一、購房者買經濟適用房費用使用情況
1、在交易過程中需要繳納的稅費: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3%;首套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稅按1%收取;若建築面積大於90平方米,契稅比例為1.5%。二套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契稅按1%收取;若建築面積大於90平方米,契稅比例為2%。三套房或多套房,契稅比例按3%收取。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房屋,每套的買賣交易手續費為250元;如果房屋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已免):買賣雙方分別繳納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房價款的2%。
2、在申辦產權過程中:
①登記費:0.3元/平方米;
②房屋所有權證的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5元/證。
二、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五種情況
購房者應該明確自己是否存在以下五種情況,如果出現以下五種情況是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
1、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購房者;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的購房者;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的購房者;
4、離婚前已經享受過政府的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購房者。
三、經濟適用房出售條件
根據經濟適用房買賣規定了,房主出售自己的經濟適用房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時間按照完稅證明或者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計算。
①已住滿 5 年的經濟適用房,房主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房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未住滿 5 年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如果房主想要將自己的經濟適用房出售,那麼房屋的單價不能高於購買時的單價,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無論什麼情況下,購房者想要購買經濟適用房都要做好資金規劃,別忘了經濟適用房除了購買條件,出售也是要滿足出售條件的。另外,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稅費收取情況一定要弄清楚,以免到時出現資金準備不充足的尷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