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的處置流程是什麼?關於這一問題,熊貓拍房整理了相關資料供您參考,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一、第一次拍賣(拍賣不動產,會在拍賣的十五日前進行公告)
1. 競買人應於拍賣前向人民法院預交一定的保證金。申請執行人參加房屋競買的,可以不預交該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會由人民法院來確定,但不能夠低於評估價或者是市價的百分之五。
2. 人民法院應當於拍賣的五日之前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在拍賣日要到場。
3.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是競買人的高應價低於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是其他執行債權人若申請或者同意以該次的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接受拍賣財產的,應當將該財產交出抵債。
4. 第一次拍賣一般會按照拍賣資產的7折作為起拍價格,也會沒有折扣起拍。
二、第二次拍賣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是競買人的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的,應當於六十日內再次進行拍賣。二次拍賣一般按照上次流拍價格8折起拍,也會存在無折扣繼續拍賣。
三、第三次拍賣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未成功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的拍賣。三次拍賣價格為二次流拍價,沒有折扣。
四、變賣
第三次拍賣未成功且申請執行人或者是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夠接受該不動產抵債的,人民法院應在第三次拍賣終結日起的七日內發出變賣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內沒有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購買該財產的,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來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結的措施,將該財產退還給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五、權利轉移
不動產拍賣成交或是抵債以後,不動產自拍賣成交或是抵債裁定送達購買者或者承受人時起轉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書,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辦理產權的過戶。
我們提到的保留價是指拍賣時的拍賣成交價應達到的低價格。它是申請人維護自己利益的一種保證手段。司法拍賣應當確定其保留價。拍賣保留價由人民法院參照評估價來確定;未作評估的,應當參照市價來確定,並徵詢有關當事人的意見。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是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拍賣未成功的情況,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可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