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30平米商鋪公攤近半 公攤面積計算成「糊塗帳」
市民張先生買了套130平方米的商鋪,最後一算,減去公攤實際可用面積才70平方米。記者昨日調查發現,一些購物廣場的公攤面積普遍偏高,公攤面積達30%—50%的很常見,讓不少投資商鋪的客戶大呼上當。業內人士表示,商鋪的公攤面積測算相對複雜,目前更像是一筆「糊塗帳」,建議投資者在選擇商鋪時要問清楚,並在合同中詳細約定。
昨日,市民張先生打來電話諮詢:他剛購買了間商鋪,籤合同時才發現公攤面積居然佔去近一半,如此高的公攤比例是否合理?張先生購買的商鋪總建築面積近130平方米,交完定金籤合同付款時才發現公攤接近50%,套內面積也就是實際使用面積僅有70平方米。張先生鬱悶地說,這意味著有一半的買房錢是白花了,回頭出租鋪子時也不知道是按130平方米出租,還是按70平方米算?
記者昨日調查發現,省會不少商業項目普遍公攤較高,公攤率動輒30%以上接近40%。一般沿街店鋪公攤在10%—20%左右,部分商場的公攤在25%—40%,一些較高端的商業地產公攤甚至達到50%以上。
但是在一片高公攤的商業地產項目中,市場上也存在少數公攤僅為個位數的項目。正緊鑼密鼓招商出租的懷特商業綜合體的鋪子還打出了零公攤的賣點。
為什麼同樣是商鋪,公攤率能從零公攤到50%甚至更高的公攤,差距如此大?對此,業內揭秘說,其實商鋪項目有的也可以做到「零公攤」。商鋪「零公攤」或者低公攤,並不意味著商鋪項目在規劃設計方案上有什麼特殊做法,不過是開發商在銷售時將本來可以計入公攤面積的部分項目取消了而已,也就意味著把這部分面積贈送給了業主。
「商鋪項目和普通住宅不一樣,公攤面積算起來較為複雜,且國家沒有明確的強制約定。」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介紹說,現在商品房實行預售制度,基本上大家都是在拿著圖紙賣房子,所以期房銷售很難明確地告知公攤面積的大小。在國家技術監督局2000年8月1日發布的《房產測量規範》中,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電梯井等可以劃分為公攤面積,倉庫、車庫、車道等則不能計入公攤。然而與普通住宅不同,商鋪還要包含一些顧客通道、休息場所、消防設施等公攤區域,公攤率自然也會大大增加。因此,商鋪的公攤面積要根據實地設計、配套等測定,無法設置固定的範圍,導致商鋪公攤成為一筆糊塗帳。
據石市規劃和住房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商品房面積測量原則方面有明文規定,但對於商品房公攤的比例大小還沒有硬性規定。而如果開發企業的設計方案不合理,肯定通不過規劃部門的審批。該人士提醒消費者,儘量選擇購買已經是現房交房狀態的商鋪,這時公攤就比較明確了。
河北新業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我國還沒有頒布法律約定商業用房公攤面積,只有部分行政規章進行了原則性規定。而且相關規定對於商業地產的公攤並未做上限。因此,提醒投資買房者在選擇商鋪交定金時一定諮詢清楚,並將房屋的公攤係數範圍明確約定到合同中。如果購房者對面積認證有異議,還可向開發企業或銷售單位落實是否經過房產測繪部門的面積認證,如已通過認證,可到房管部門查閱相關資料內容,否則應督促開發及銷售部門到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認證工作。(記者 陳霞)
(來源: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