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侮辱他人被訴至法院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2021-01-08 東北網

¡¡¡¡Ë«·½·¢Éúì¶Ü£¬±¾Ó¦Ïë°ì·¨½â¾ö£¬±ÜÃâì¶ÜÉý¼¶¡£¿ÉÓÐЩÈËΪÁË·¢Ð¹²»Âú£¬Ò»³Ñ¿ÚÉàÖ®¿ì£¬ÔÚ΢²©µÈÍøÂçÆ½Ì¨ÆÆ¿Ú´óÂî¡£Êâ²»Öª£¬ÍøÂç²¢·Ç·¨ÍâÖ®µØ£¬ÕâÑùµÄÐÐΪͬÑùÐèÒª³Ðµ£·¨Âɺó¹û¡£

¡¡¡¡¹ùijÓëÇØÄ³¡¢¿µÄ³¶¼ÊÇÄêÇáÈË£¬Ë«·½ÒòΪһµãСʲúÉúì¶Ü¡£Îª·¢Ð¹ÐÄÖÐÅ­Æø£¬ÇØÄ³¡¢¿µÄ³±ã»ïͬÆäËûÈýÃû±»¸æÔÚ΢²©µÈÍøÂçÆ½Ì¨É϶Թùij½øÐÐÁôÑÔáÂ²¢Í¨¹ý·¢²¼PS¹ýµÄÕÕÆ¬¶ÔÆä½øÐÐÎêÈè¡£

¡¡¡¡¹ùij¶à´ÎÕÒµ½ÎåÃû±»¸æ£¬ÒªÇóËûÃÇÍ£Ö¹ÇÖȨ²¢É¾³ý΢²©¡¢ÕÕÆ¬¡£µ«ÎåÃû±»¸æ¾ù²»Àí»á£¬¹Ê¹ùijËßÖÁĵµ¤½­Êж«°²Çø·¨Ôº¡£

¡¡¡¡°¸¼þÉóÀí¹ý³ÌÖУ¬·¨¹Ù¶à´ÎÓëË«·½µ±ÊÂÈ˽øÐйµÍ¨µ÷½â£¬ÄÍÐĵØÏòËûÃÇÊÍ·¨Ã÷Àí£¬¸æÖª±»¸æµÄÐÐΪÒѾ­ÇÖº¦ÁËÔ­¸æµÄÃûÓþȨ£¬±ØÐë³Ðµ£·¨ÂÉÔðÈΡ£×îÖÕ£¬ÎåÃû±»¸æÈÏʶµ½ÁË×Ô¼ºµÄ´íÎó£¬Ïò¶Ô·½ÅâÀñµÀǸ£»´Ëʱԭ¸æÒ²Ì¹ÑÔ£¬×Ô¼ºÒ²Óв»¶ÔµÄµØ·½¡£Ë«·½ÎÕÊÖÑԺͣ¬Ô­¸æ³·»ØÆðËß¡£

¡¡¡¡ÃûÓþȨϵ·¨Âɸ³Óè²¢±£»¤µÄ£¬Ïµ¹«ÃñËùÏíÓеÄÓ¦ÊÜÉç»á¹«ÖÚ¹«ÕýÆÀ¼ÛµÄȨÀû¡£Ãñ·¨µäµÚһǧÁã¶þÊ®ËÄÌõ¹æ¶¨£ºÃñÊÂÖ÷ÌåÏíÓÐÃûÓþȨ¡£ÈκÎ×éÖ¯»òÕ߸öÈ˲»µÃÒÔÎêÈè¡¢·Ì°ùµÈ·½Ê½ÇÖº¦ËûÈ˵ÄÃûÓþȨ¡£

¡¡¡¡ÇÖº¦ÃñÊÂȨÀû£¬Ó¦³Ðµ£ÇÖȨÔðÈΡ£ÇØÄ³¡¢¿µÄ³µÈÎåÃû±»¸æÍ¨¹ý΢²©¹«¿ªÆ½Ì¨¶à´Î·¢²¼ÎêÈèÔ­¸æ¹ùijµÄÑÔ´Ç£¬¶ÔÆäÈ˸ñ½øÐÐÖ¸ÔðºÍ±áË𣬿͹ÛÉÏÒѾ­Ôì³ÉÁ˶ԹùijÉç»áÆÀ¼Û½µµÍµÄºó¹û£¬ÔÚÒ»¶¨·¶Î§ÄÚ¶Ô¹ùijÔì³ÉÁ˲»Á¼Ó°Ï죬ÇÖº¦Á˹ùijµÄÃûÓþȨ£¬ÒÀ·¨Ó¦µ±³Ðµ£ÏàÓ¦µÄÔðÈΡ£

相關焦點

  • 趙麗穎工作室維權勝訴: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新浪娛樂訊 3月31日,趙麗穎工作室官方微博帳號發布長文,通告工作室在處理前段時間關於趙麗穎的幾起網絡名譽侵權案件均取得勝訴。通過幾張配圖我們不僅可以看到接受委託的侓師事務所關於侵權案的具體通報,同時還看到了幾份手寫的實名道歉信,信件內容言辭懇切,但也不難看出這些在網絡上肆意造謠的「鍵盤俠」現實生活中還都是一些年紀較小、經濟條件較差的學生。工作室表示,網絡非法外之地,對於網絡造謠者因法律意識淡薄而對藝人進行人生攻擊和誹謗的違法行為務必會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號召每個人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網絡氛圍。
  • 【以案說法】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要為自己言行負責!
    【以案說法】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要為自己言行負責!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近年來,隨著微信、微博等的網絡軟體的普及以及自媒體的發展,人們在網絡上發表言論並快速傳播各種各樣的信息。
  • 男子網上侮辱、誹謗江歌及其母親被判刑,網絡非法外之地,跟風評論...
    江秋蓮上訴認為,譚斌捏造了其借女兒之死斂財、騙取捐款的事實,對其進行誹謗,一審法院未予認定,應予改判。譚斌上訴認為,其2018年通過微博了解江歌案,後受輿論影響對江秋蓮產生偏見,跟風參與了網絡罵戰。其發布的漫畫系列及帶有侮辱性的文章系其在閱覽微博中零碎收集到的,並非原創;誹謗江歌「情殺」系其在看了網絡言論分析後跟風參與發表了看法。其現在認罪悔罪,對江秋蓮表示歉意,希望對江秋蓮進行經濟賠償,與江秋蓮進行和解、調解,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上海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25日,譚斌通過新浪微博帳號「Posh-Bin」發布他人創作的標題為《甜心寶貝miss獎@b!
  • 微博並未法外之地
    其理由是,違反了《民法通則》第101條之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另外,《侵權責任法》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法院認為,公民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手機號碼屬於廣義上個人的隱私。網民在其私人微博上享有撰寫文章、分享經驗、交流思想、發表評論等言論自由的權利。
  •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鍵盤俠」們,不要再挑戰法律底線啦
    一些網友習慣於將網絡作為發洩口,佔據道德高地,無視法律規定,自封是伸張「正義」的「審判官」,對他人強行「私刑」,在不斷曝光、圍觀、謾罵中尋求道德快感,其實是觸犯法規的網絡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網絡安全法》等一系列法規都明確要求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名譽權、隱私權。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可視情節處以罰款、拘役乃至有期徒刑。
  •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辱警必將嚴懲!
    從4月29日起,長春市開展整治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旨在切實加強車輛駕乘人員規範使用安全帶的管理,全面提升安全帶使用率,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 網絡非法外之地,微信群罵人也侵權
    2019年12月,王某在兩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裡多次發表孔某「斷子絕孫」「敗類」等汙穢性言語,辱罵、侮辱孔某。  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名譽權若受到侵害,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孔某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值得肯定。
  •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並不是躲在電腦背後就可以隨意發表言論!
    這個名字之所以會迅速躥紅,一方面,源之於一個微博名為「沈佳欣」的帳號公開質疑鍾南山院士在疫情期間所做出的貢獻;另一方面,該帳號的介紹裡還掛上了「華誼兄弟旗下藝人」的頭銜。正是藉助於這兩方面,使得沈佳欣這個名字瞬間被人們所熟知。然而,正當網友們各持觀點討論時,卻發現「沈佳欣」這個人並不存在,其微博帳號所用的頭銜是另一位女藝人鞠靖緯的相片。
  • 謹言慎行——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為維護網絡空間安全,維護網民們的各項合法權益,促進信息化健康發展,2017年6月1日,我國第一部《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作為網絡安全的基本法,它能夠更好應對網絡上的安全隱患,加強網絡空間的管理,能使網絡空間更加清明,讓網絡上的不法之事都有法可依。近日,福建泉州的洛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案件。
  •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自媒體時代,人人持有「麥克風」,個人言論的空間前所未有地拓展。不過,天橋區檢察院檢察官提醒您,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並不等同於無所不言。侮辱受災群眾網友被刑拘  近日,受颱風「利奇馬」的影響,我國多個省市突發暴雨洪澇災害。
  • 《吉言法語》第3期:網絡世界,絕不是「法外之地」
    7月7日第3期《吉言法語》:網絡世界,絕不是「法外之地」「被告方在法院判決後就將賠償金支付給原告了,履行了所有判決義務。
  • 網絡世界並非法外之地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召開涉信息網絡人格權侵權糾紛新聞發布會。據統計,近兩年來該院受理的人格權糾紛案件中,發生在網絡環境的糾紛佔比超過六成,表明傳統人格權糾紛正逐步轉向在網絡環境下發生。法官也提醒市民,虛擬的網絡世界並非法外之地,有矛盾應理性解決。
  • 郭敬明訴李楓案:誹謗罪如何自訴
    2017年8月21日,郭敬明旗下簽約作家李楓在新浪微博發布一條《關於郭敬明,致所有人》的長文,稱郭敬明曾對其實施「性騷擾」。郭敬明隨後向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以下稱「一審法院」)提起自訴,指控李楓捏造事實,損害其名譽,已構成誹謗罪,請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
  • 一直在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你還不信?
    #江歌媽媽訴譚斌侮辱誹謗二審宣判因為這是對於在網絡上發表言論,通過刑事自訴案件主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結果。一般而言,很多人都覺得我在網絡上發幾句話又能怎麼地呢,頂多真就是侵犯了別人的名譽啊,也就是賠個禮道個歉,大不了賠點錢拉倒了,真沒想到這次竟然動真格的了,按照刑法進行處罰了。
  • 網際網路並非法外之地!P圖篡改防疫指示牌?警方:行拘4日!
    網際網路並非法外之地!P圖篡改防疫指示牌?警方:行拘4日! 據央視新聞消息,前不久,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的疫情防控指示牌遭人惡意篡改,原本是指引四川成都旅客登記的指示牌被改為了「請旅客原路返回」,圖片在網絡上引發了大量的關注
  • 最高法院:關於執行異議之訴的裁判規則
    編者按執行異議之訴是指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案外第三人因法院不當的執行行為受到侵害時,依法提起訴訟以排除法院強制執行的方法。其提起的原因通常在於對執行標的存在權屬等實體爭議。執行異議之訴,是保障實體正當性的救濟方法。
  • 雲上解紛 服務市場 浙江義烏法院推出全新在線訴調平臺
    2015年,義烏法院主導設立了義烏市智慧財產權訴調對接中心。  2016年底,「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首次被提出。  2018年,浙江法院開展移動微法院試點。  2020年,義烏法院對接阿里巴巴集團人民調解委員會首次推出獨立、專業、公益的第三方在線訴調平臺——「義烏商貿糾紛訴調對接雲平臺」。
  • 朝陽法院微博「喊話」 約談夏薩沙 - 新京報 - 好新聞,無止境
    網絡截圖  侵犯演員張馨予名譽權未履行判決;本市法院首次用官微傳喚當事人,仍不履行將進高法「黑名單」  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 通訊員石巖)「夏薩沙,現要求你立即履行判決,併到我院執行局談話,報告履行情況」,網名@港慫薩沙的夏薩沙被法院認定侵犯演員張馨予名譽權後,一直未履行判決,朝陽法院昨日通過微博「喊話」,要求夏薩沙到法院談話。
  • 2019年度北京市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例
    在網絡環境中已經存在特定群體對「MLGB」指代為具有不良影響含義的情況下,結合俊客公司在申請訴爭商標時,還申請了「caonima」等商標的情形,認定訴爭商標的註冊違反了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據此,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