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22歲的中法交換大學生小奧(化名)在赴黃山過程中,不慎從高處墜落隨即意識喪失,22日下午,小奧被臨床評估為腦死亡。24日,在浙江省紅十字會的見證下,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OPO(器官獲取組織)完成了小奧器官的捐獻與獲取,並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匹配移植給浙大一院和無錫市一院的四個病人。之後,小奧的兩個腎、一個肝和一對肺,挽救了四位垂危中國公民的生命。截至發稿時,四位受捐者狀況良好。27日,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經外交部轉遞了一封給法國駐華大使的致謝函,盛讚小奧家人的義舉。
從今年1月1日起,中國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願捐獻成為器官移植供體的唯一來源。小奧父母正是在確認中國器官捐獻流程完全符合國際標準之後,才向院方提出捐獻意願。中國的器官移植法治化,尤其是針對死囚的器官使用問題,一直都是國際國內社會熱議的焦點。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對中國器官移植髮展基金會副秘書長莊一強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採訪。
關於小奧捐獻事件
北青報:小奧是第一個給中國公民捐獻器官的外國人嗎?
莊一強:迄今為止,有兩位外籍人士在中國逝世後捐獻器官,小奧算是第二個,去年,還曾有一位美國人,在北京兒童醫院去世後捐獻器官。
北青報:既然不是首例,「小奧事件」為何引起這麼大的反響,甚至還上升到外交層面?
莊一強:小奧事件廣受關注,是和該事件發生的時間節點密切相關的——他是中國向世界承諾自今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死囚器官後,第一個給中國公民捐獻器官的外國人。
北青報:在給法國駐華大使的致謝函中有段話這樣寫道,「當得知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已經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公民自願捐獻器官作為器官移植供體的唯一來源,中國器官自願捐獻流程完全符合國際標準流程之後,其父母主動向院方提出自願捐獻小奧的器官並知會法國大使館」。這是否意味著,小奧父母的「義舉」是在中國承諾拒用死囚器官的前提下進行的?
莊一強:如果把公民自願捐獻的器官與死囚器官混在一起,公民的捐獻意願就會大打折扣。在很多外國友人看來,將自己的器官捐獻和死囚的器官使用混為一談,是非常恥辱的一件事。如果把公民自願捐獻器官和死囚器官的使用放在一起,對於自願捐獻者來說,這難道不是一種精神傷害嗎?
中國把公民捐獻作為器官供體唯一來源以來,第一例國際友人器官捐獻的出現,用實例證明了中國目前的器官捐獻流程已經符合國際標準,並與國際有效接軌。
關于禁用死囚器官
北青報:相關信息顯示,中國是僅次於美國的世界器官移植第二大國。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因中國公民自願捐獻器官數量較低,死囚器官成為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情況如何?
莊一強:從20世紀80年代至2009年,中國公民自願捐獻器官僅120例。我國是世界上器官捐獻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同時,死囚器官又是器官移植的重要來源。2005年,在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地區的衛生高層會議上,中國政府首次承認器官移植供體來自死囚的事實,並向世界表明了改革的決心。近年來,儘管我國頒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但由於缺乏自願捐獻器官的正規渠道,公眾「捐獻無門」,死囚器官依然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據統計,我國器官移植65%以上源於死囚器官捐獻。
北青報:使用死囚器官的情況,在其他國家發生過嗎?
莊一強:世界上很多國家在器官移植髮展過程中,都有過使用死囚器官的歷史。後來,這些國家建立了公民自願捐獻體系,也就禁止了死囚器官的使用。
世界衛生組織將中國列為移植器官來源不明的國家,多年來,國際醫學界對中國醫生實施「三不」、「二被」學術制裁:不允許在國際會議上發言、不允許在醫學期刊發表論文、不批准成為世界器官移植學會會員,在國際上,中國器官移植醫生處於被鄙視、被孤立的境地。
北青報:國際社會禁用死囚器官的初衷是什麼?
莊一強:其實,中國使用死囚器官,並非毫無依據。死囚也是公民,法律並未剝奪其捐獻器官的權利。不能排除有些死囚在被執行死刑前,確實幡然悔悟,同意自願捐獻器官。不能因為他們的罪犯背景,就有所區別和歧視。死囚假使自願捐獻器官以贖罪,當然應該鼓勵。我國法律一直規定,嚴禁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從理論上說,死刑犯的器官捐獻在程序上需其本人或家屬同意。但問題是,一個失去自由的人,你怎麼保證他(她)發出的捐贈聲音是「絕對自願」的?從媒體曝光的個例看,我國死囚和家屬的權利保障機制極為脆弱,也的確存在著「被捐獻」的情況。
在中國,此前一直採用「由地方司法部門與移植醫院獲取死囚器官」的方式,這種操作模式既不科學、也不透明,神聖的器官移植有時變成了權力尋租的骯髒金錢交易、變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人體器官來源混亂,非法買賣器官盛行。死囚器官的濫用,不僅成為醫學界的恥辱,更是國家的恥辱。
我認為,社會的邊緣人不應天然地淪為法治的局外人。憲法保障公民的人格權利不受侵犯,死刑犯亦然,其器官不能被任意剝奪。取消死囚器官獲取勢在必行。
北青報:除了國際社會詬病外,國內現實環境是否也難容死囚器官濫用繼續下去?
莊一強:當然。隨著司法部門「少用、慎用」死刑,死刑判決逐年減少,死囚器官的使用也遲早面臨「枯竭」。如果不擺脫對死囚器官的依賴,中國的器官移植事業終將成為「無源之水」。
關於公民自願捐獻
北青報:中國在承諾取消死囚器官使用的「倒計時」期間,做過哪些努力?
莊一強:2007年,衛生部將600多家器官移植醫院減少到169家,並且限制境外人員「移植旅遊」。2010年,衛生部與中國紅十字會啟動中國公民逝世後器官自願捐獻試點工作。2013年11月,中國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應用委員會發表「杭州決議」,要求嚴格使用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實施器官分配。去年3月,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成立。經過不懈努力,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公開透明的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制度框架。
2014年,中國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取得重大突破,實現近1700例捐獻,成功完成了5000個大器官移植。加上親體捐獻,2014年我國80%以上的移植器官來自公民自願捐獻(包括公民逝世後自願捐獻和直系親屬活體捐獻)。只有約五分之一的器官移植,使用的是死囚器官。
北青報: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接受採訪時曾經談到,8年摸索,我們存在的有法不依情況太多了。中國的「死囚器官零使用」承諾,靠什麼「作保」?現有制度設計,由誰來監管?
莊一強:一方面,解決器官供體短缺問題,只有通過透明的途徑才能真正實現。而且,這個透明不是單一的,除了包括器官來源的透明,更應包括去向的透明。另一方面,立法應該跟上。至今為止,我國只有一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它只規範了器官移植方面的問題,而缺失了對器官捐獻問題的規範,應該進一步修訂為《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條例》,最終上升到《公民器官捐獻與移植法》才能滿足現實需要。否則,現實中的違法現象很難監管到位。只有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器官捐獻體系,才能讓更多公民打消疑慮,義無反顧地加入自願捐獻者行列,把最後的「生命禮物」留給世界。
北青報:放棄死囚器官使用,會不會出現「人體器官荒?」
莊一強:我堅信,未來3到5年,中國有望以無可爭辯的倫理學標準,成為世界器官移植第一大國。
試想,美國有300多家移植醫院和中心,每年開展約2.5萬例器官移植。我國能做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只有幾百人,具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只有169家。中國每年正常死亡有600多萬人,即使只有1‰的捐獻,也有6000人。按照平均每人捐獻3個器官計算,可以進行1.8萬例移植手術。
北青報:記得「復旦投毒案」二審開庭時,被告人林森浩曾當庭表示,如果最後不能免死,他將無償捐出自己的器官。但從1月1日起,中國禁止使用死囚器官。他的遺願還能實現嗎?
莊一強:無論是死囚,還是普通人,都擁有自行決定是否捐獻器官的權利。死囚也是人,如果他(她)願意死後捐出器官,社會當然不該有所歧視。但是其前提,一定是「出於自願」。毫無疑問,林森浩的承諾,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毫無外來壓力的情境下作出的,但是根據有關規定,器官捐獻除了本人意願之外,還必須得到所有直系親屬的書面同意,只要有一個親屬不同意,都不能捐獻。所以,林森浩能否捐獻成功,還是個未知數。
文/本報記者 張倩 圖片製作/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