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體罰學生致吐血搶救」有了新進展。
廣州白雲警方6月1日通報:關於劉某(微博名:小島裡的大海)故意編造謊言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事,經警方進一步調查核實,查明劉某故意編造虛假信息,通過註冊微博、微信帳號方式冒用其他家長身份惡意散布傳播,並僱請人員進行網絡炒作,從而達到迫使學校開除涉事老師、索要賠償等目的。
鑑於劉某的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社會影響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目前警方已立案偵查,並依法對劉某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對於這樣的結果,網友一致表示:幹得漂亮!

1.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網絡社交雖然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但是這並不代表網絡是法外之地。每個網民都應該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都應該「在網絡如同在現實」。
很多人在現實中唯唯諾諾、不敢言語,一到網上就是「舌尖上的巨人」,拿起道德巨劍胡亂砍殺他人。這種現象,值得警醒。
管好網絡空間,與管好現實社會,同樣重要。

2.教師應該得到尊重
當下的教師,壓力是很大的。
一方面,要對孩子負責,要盡全力給孩子們「答疑解惑」、傳授知識。另外一方面還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孩子調皮搗蛋、言行出格,教師卻不能合理合法地進行懲戒。
不僅如此,教師還承擔了很多課本知識教育之外的職責:學生假期因為野外遊泳而出事,可以怪上班主任;學生放學後不回家,家長可以怪上老師;一個學生欺負另一個學生,老師不敢懲戒,可被欺負的一方卻又要怪罪老師不能伸張正義、主持公道……
老師為什麼這麼難?
當社會讓教師處於弱勢,那教育也就變得弱勢。
3.正當舉報不等於污衊陷害
當然,在這件事中,當事老師也有自己的過錯。但是事情是發生在去年12月,而且在當時巨已經受到了相應的處理和懲罰。
如果劉某對處理結果有任何不滿或者疑惑,完全可以在網絡上或者現實中進行舉報,只要不誇張、不誣陷、不編造事實,我相信相關部門和網友都會站在她這一邊。
劉某清楚網絡輿論的厲害,卻走了一步「臭棋」:用編造謊言和捏造證據來陷害當事教師,這不僅讓她自己有理變無理,更讓她行為涉嫌違法,直接導致自己被刑拘。
社會需要監督,但是不需要污衊陷害。不然全面依法治國,無從談起。
關於劉某被刑拘,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以上僅是個人觀點。喜歡的朋友請關注、點讚、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