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飛速發展,極大地豐富了公眾的信息權、表達權、參與權,但與之相應的是,低俗信息和網絡謠言也充斥網絡。為了讓網際網路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有必要向公眾強調「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過,下文談到的幾個例子,口口聲聲也在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而表達的卻是另外的意思。
法院不是你家開的
第一個例子是歌手陳羽凡吸毒事件。必須說明的是,本期「開腔」確有蹭熱點之嫌。蹭這個熱點的目的,不是評述一個娛樂事件,而是在談論一個有關「闢謠」的嚴肅話題。
11月28日凌晨,有網友通過微博爆料稱歌手陳羽凡因吸毒被抓。眾多網友一邊搬著板凳等著「吃瓜」,一邊又表現出驚訝、不解、疑惑的複雜表情。隨後,陳羽凡所屬的北京巨匠文化股份公司在「第一時間」發布闢謠聲明,全文照錄如下:陳羽凡先生以來(註:應是「近來」)一直專注於音樂創作中,未來也會用更多優秀的音樂作品回饋大家。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於造謠陳羽凡先生以及散播謠言的各種不實行為,我司表示強烈譴責。希望大家更多地關注陳羽凡先生的作品,切勿聽信謠言。本公司及陳羽凡先生將保留向相關不實謠言的主體保留(註:此處的「保留」純屬多餘)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這麼一篇一百來字的聲明,錯字病句不說,分段還有問題。不過,該聲明的主要問題不是出在口不擇言上,而是出在它面對公眾的態度上。比如,第一句大談陳羽凡專注音樂,不僅是廢話,而且有拉大旗作虎皮之嫌。第二句突然來個「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要對爆料網友強烈譴責。可你並未澄清陳羽凡是否吸毒,你這譴責是不是找錯了對象?最後一句就是恐嚇和威脅了,言下之意,網友們對此事只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否則,就要讓你們吃官司。
這份聲明發布不久,就被北京警方的一紙公告狠狠打臉。網友們的傳言被坐實。巨匠文化股份公司一邊刪除這份聲明,一邊發布致歉函,稱其早上發布的聲明是在尚未接到有關部門通知的情況下,把網絡傳言認為是謠言,並對誤發聲明的行為致歉。
這個時候再致歉還有什麼用?你既然沒有得到權威信息,既然沒有核心信息真偽,憑什麼認定網絡傳言是謠言,又憑什麼恬不知恥地叫囂「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法院不是你家開的,不是想法內就法內,想法外就法外。
越掩蓋 越愚蠢
讓人覺得謎之蹊蹺的是,就在巨匠文化股份公司發布聲明的2個小時之前,陳羽凡本人的微博還發了一條「One love」的帖子,看似為演唱會宣傳,實則想混淆視聽。有網友將此帖解讀為「完了」,可根據北京警方的公告顯示,陳羽凡當時已被行政拘留。那麼問題來了:這條帖子究竟是誰發的?看來,這事沒那麼容易完。
從危機公關角度,巨匠文化股份公司的這份聲明,簡直可以說是敗筆之樣板。別說陳羽凡真的吸了毒,即使他沒吸,網友爆料是假的,危機公關的文案也不該這樣寫。
危機公關、輿情回應,或者說共識共建,是一門不那麼深也不那麼淺的學問。說不那麼深,主要指技術層面,只要按規範流程操作即可。說不那麼淺,主要指認識問題,指態度。確實,沒人願意承認醜聞,也沒人不願意把醜聞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點,可無數事實說明,任何掩蓋醜聞的企圖不僅徒勞無功,反而在舊醜聞的基礎上增加新醜聞。
第二個例子是金立法人代表劉立榮賭博輸錢事件。11月23日上午,「界面」發表獨家報導《復盤金立死亡之謎》,文中引用一位接近金立股東的人士的消息稱,劉立榮賭博輸了超過100億,賭博地點在塞班,股東們推測,其挪用公款的數目可能在60億左右。當天下午,金立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發布告知函稱,部分網站和自媒體登載《復盤金立死亡之謎》一文涉嫌捏造相關事實,嚴重侵害其法人代表劉立榮先生的名譽,要求相關媒體及人員澄清事實並刪除文章,否則,將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措施的權利,追究發布者的法律責任。
這一次沒有明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可意思也差不多。但讓人意外的是,這份公函第二天就被打臉,打它的不是別人,而是它的老闆劉立榮。劉立榮在香港接受《e公司》採訪,親口承認自己去塞班賭博,不過,他只是「借走」公司十幾個億。
必須承認,在危機公關上,劉立榮比這份公函的起草者要老到得多。面對一起註定不能掩蓋的醜聞,與其遮掩,不如「坦陳」。賭也賭了,輸也輸了,反正100億和十幾個億都是離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無比遙遠的天文數字,細究其中區別有何意義?
打擊謠言不能有事實潔癖
上述兩個例子,涉及個人與公司的危機公關。雖然都帶有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恐嚇之意,畢竟法律不是他家制定,法院也沒被他家掌握,最後被打臉,變成虛張聲勢的大笑話。而下面要談的例子,卻是一個讓人笑不起來的嚴肅事件。
10月20日23時,位於山東鄆城的龍鄆煤業有限公司發生衝擊地壓事故,造成22人被困。當晚,王某某在微博上發布「鄆城李樓煤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1人被掩埋,已確認9人死亡」消息。第二天,鄆城縣公安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王某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決定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王某某是怎樣「虛構事實」的呢?他發的帖說「21人被掩埋,確認9人死亡」。可據齊魯網29日的報導,「至29日15:30,被困22人中1人獲救,21人遇難。」也就是說,王某某發布的死亡人數,比官方最後認定的人數少了12人,確實是一個並不準確的數字。
可數字不準確並不是虛構事實。在官方權威信息沒有公布之前,王某某出於關心公共事務的目的發布消息,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這不是在虛構事實,而是在盡一位公民的義務。
再則,《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王某某的微博粉絲為5個,其微博轉發量幾乎為零。不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擾亂社會秩序。即便在事故第二天救援剛開始時王某某發表「已死亡9人」的消息不妥,責令刪除予以訓誡即可,沒必要對他作出屬於頂格處罰的行政處罰。
面對網友的質疑,鄆城警方回應稱,「當時還不能確定死亡人數,他不就是造謠嘛。」這一回應也許是不經意之語,卻暴露出一些基層執法部門對輿論監督與謠言的區別至今還沒有清晰認識的現實。
輿論監督也包括網絡監督。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網友發帖及新聞報導和傳播,本身就是一個不斷求證事實的過程,在此過程中,細節與真相不斷呈現、印證,最後得出事實真相。而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為名,以打擊謠言為名,以帶有「事實潔癖」的病態方式苛求數字的準確性,並以此來處罰網友,確實有阻礙新聞機構或廣大網友追尋真相之意。
話頭:
新京報報導,網傳視頻顯示,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副區長黃家新在執法現場對幾名貨車司機喊道,「你三年,你兩年,誰叫你來的。」此外,他還要求司機給老闆打電話,「你是三年,要是打電話,我給你減刑兩年」。11月29日晚間,平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信息稱,信陽市委、市紀委對此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對該事件進行調查核實。目前黃家新本人已就工作中的不妥言論公開道歉,並主動到市紀委說明情況,市紀委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喊話:
這名副區長不辭勞苦,生動詮釋了「以權代法」。
話頭:
「我們公司為了讓員工多運動,每月按照步數進行考核,如果沒有完成任務,就按照一分錢一步扣錢。每個月的任務是18萬步,平均下來每天6000步。」據《信息時報》報導,廣州一家公司實施步數考核,有員工抱怨,為了完成任務連正常睡眠都受到了影響。
喊話:
逼迫員工加強運動,出發點不錯。可這公司也是太精了,只見處罰不見獎勵,這不是在變相剋扣薪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