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9月6日訊(記者耿珊珊)籤了合同,在何地成立?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民法典有專門規定。 上海市的A公司與武陟縣的B公司籤訂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如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籤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合同中並未明確約定籤訂地點。 經甲法院查明,合同由A公司蓋章後郵寄給B公司,B公司收到後在武陟縣蓋章,再郵寄給A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糾紛,A公司向上海市甲法院起訴。B公司得知後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合同籤訂地在武陟縣,請求上海市甲法院將案件移送武陟縣人民法院,那麼B公司的請求能否得到支持? 民法典第492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民法典第493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後籤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是民法典對合同成立地點如何確定的明文規定。」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楊昆律師表示,承諾生效的地點是合同成立的地點,即當事人經過對合同內容協商後,最終意思表示一致的地點,該地點應確定為合同籤訂地。 本案中,買賣合同並沒有約定合同的成立地點,應當以最後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因此B公司蓋章地點為本案系爭合同的籤約地。最終甲法院裁定B公司管轄權異議成立,本案移送至武陟縣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小貼士】合同在哪成立決定哪裡的法院有管轄權 合同的成立地點關係到合同糾紛中由哪個法院管轄審理。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籤訂地點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地點可以作為合同履行地或籤訂地點判斷的依據。另外,在國際貿易中,合同的成立地點還可能關係到法律的選擇適用問題。 以網上購物為例,消費者與賣家籤訂的買賣合同一般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消費者的主營業地或是住所地應確定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因此,消費者如因產品質量等原因與賣家產生糾紛,消費者可以向其主營業地或是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這對消費者而言,意味著維權成本降低,方便其參加訴訟,同時有效威懾和減少經營者的不法行為,以保障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企業方而言,意味著要面臨訴訟案件數量增加、應訴地點不確定以及訴訟成本提高等風險因素。 楊昆律師表示,當事人可以通過依法使用合同成立地點的法律條款,從而在選擇管轄法院和法律適用上對自己更加便利。 【編輯:戴容】 【來源:長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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