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陳亞紅 教授
陳亞紅教授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
◆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生導師
◆ 現任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副主任
◆專業特長:呼吸系統常見病及疑難危重症疾病
◆研究方向:氣道慢性炎症疾病
◆現任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阻肺學組委員
◆中國醫師協會呼吸病分會慢阻肺工作委員會委員
◆中國基層呼吸疾病聯盟副主席
◆承擔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基金
◆獲得北京市科技新星計劃支持和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研究結果獲得北京市科技進步三等獎和中華醫學科技獎三等獎
◆已發表論著100篇,SCI論著34篇
慢阻肺治療方案中,長效抗膽鹼能藥物(LAMA)、長效β2受體激動劑(LABA)以及吸入糖皮質激素(ICS)均是較為常用的治療藥物。在單支擴劑無法有效控制慢阻肺病情時,可轉換為LAMA/LABA聯合治療。但是,慢阻肺患者個體特徵與病史差異較大,治療方案也應根據病情進行個體化和多樣化選擇。
對於症狀較重的患者,是否可以起始選擇LAMA/LABA聯合治療?對於接受含有ICS的二聯(ICS/LABA)或三聯(LAMA/LABA/ICS)治療的慢阻肺患者,是否撤除ICS,僅使用雙支擴治療?2020年2月,《慢阻肺用藥管理:美國胸科學會臨床實踐指南》(下簡稱美國慢阻肺用藥管理指南)和《關於慢阻肺ICS撤除:歐洲呼吸學會指南》(下簡稱歐洲關於慢阻肺ICS撤除指南)對這兩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論證和推薦。現通過解析這兩大指南中的相關內容,對問題進行解答,為臨床醫生提供參考。
LAMA/LABA或可成為部分慢阻肺患者的初始治療選擇
為更好地回答初始給予LAMA/LABA是否優於單藥治療,美國胸科學會臨床實踐指南專家組通過檢索資料庫,開展了更大規模的匯總分析。24項RCT研究共45441名患者納入分析。結果顯示:
呼吸困難評分:隨機接受雙重LABA/LAMA治療的患者與接受單一治療的患者相比,雖然沒有達到最小臨床重要性差值(MCID)閾值,但得分更高,呼吸困難發生的更少(SMD=0.10;95%CI,0.07-0.13;P<0.001)。
急性加重:LABA/LAMA雙聯治療與單藥治療相比,患者急性加重風險顯著降低(RR=0.80;95%CI,0.69-0.92;P=0.002)。每1000名患者減少88人。
健康相關的QOL:與單藥治療相比,LABA/LAMA雙藥聯合治療儘管沒有達到MCID閾值,但評分降低,提示QOL改善(SMD=-0.13;95%CI,-0.16~-0.10;P<0.001)
住院風險:LABA/LAMA聯合治療與單藥治療相比,住院風險降低(RR=0.89;95%CI,0.82-0.97;P=0.01)。每1000名減少住院19次。
不良反應:LABA/LAMA治療與單藥治療相比,治療相關的不良事件風險無顯著差異(RR,0.99;95%CI,0.97-1.01;P=0.34)。每1000名患者減少4人。
以上數據提示,與接受單藥治療相比,接受雙支擴治療的患者其急性加重和住院次數均顯著減少,且呼吸困難和QOL有顯著統計學意義的改善,沒有不良反應明顯增加。因此,美國慢阻肺用藥管理指南推薦,對呼吸困難或無法耐受運動的慢阻肺患者,給予LAMA/LABA聯合治療優於LABA或LAMA單藥治療(強推薦,中等證據強度)。建議在處方雙支擴吸入器時,選擇聯合吸收的單一吸入器,而非獨立的吸入器,將減少患者的用藥負擔。
LAMA/LABA/ICS治療慢阻肺,根據患者情況可撤除ICS
不是所有慢阻肺患者都能從ICS治療中獲益
ICS聯合支氣管擴張劑可降低某些慢阻肺患者的急性加重頻率。然而,最近證據表明,並非所有使用ICS的患者都能從ICS治療中獲益。而且,ICS不恰當使用可能與不良反應風險增加有關,尤其是有其他基礎疾病和體質虛弱的老年人群。這些不良反應包括肺炎、分枝桿菌疾病風險增加,糖尿病、骨質疏鬆症和骨折、吞咽障礙和口咽念珠菌病等發病率增加和控制不良等。頻繁加重、高濃度痰或高血嗜酸性粒細胞濃度的患者對ICS有更好的反應,而低血嗜酸性粒細胞濃度的患者對ICS沒有反應,且伴隨更高的併發症風險。因此,研究者有必要對ICS撤除後的臨床後果和益處進行探索。目前,ICS撤除被認為是慢阻肺全球倡議(GOLD)中的一種潛在治療選擇。
ICS/LABA/LAMA治療的慢阻肺患者
若過去一年中沒有急性加重,建議撤除ICS
——2020年美國慢阻肺用藥管理指南
專家組通過檢索資料庫,最終將兩項RCT研究(WISDOM和SUNSET研究)、共3538名患者納入分析。結果顯示:與三聯療法相比,ICS撤除後給予LABA/LAMA聯合治療,患者發生肺炎的風險無顯著差異(RR,0.92;95%CI,0.67-1.25;P=0.58),每1000名患者將減少4例肺炎發生;發生再入院的風險無顯著差異(RR,0.99;95%CI,0.86-1.15;P=0.93),每1000名患者減少2次入院;發生急性加重的風險無顯著差異(RR,1.07;95%CI,0.97-1.17;P=0.17),每1000名患者增加15例急性加重事件;死亡風險無顯著差異(RR,1.09;95%CI,0.73-1.65),每1000名患者多2例死亡;患者QOL(SGRQ評分增加)顯著降低(MD=1.22;95%CI,1.15-1.29)。其中,WISDOM研究中ICS為逐漸撤除,SUNSET研究中ICS為直接撤除。
以上證據提示,ICS撤除繼而使用LABA/LAMA聯合治療,並未顯著增加患者的肺炎風險、全因死亡率或急性加重風險,生活質量也未受到明顯影響,且患者治療花費更低。因此,2020年美國慢阻肺用藥管理指南建議,對於正在接受ICS/LABA/LAMA的慢阻肺患者,如果在過去一年中沒有急性加重,建議撤除ICS(有條件的推薦,中等證據強度)。
沒有頻繁急性加重且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
<300個/μl的慢阻肺患者,考慮ICS撤除
——2020年歐洲關於慢阻肺ICS撤除指南
2020年歐洲關於慢阻肺ICS撤除指南專家組經過檢索,最終納入COSMIC、WISDOM、INSTEAD和SUNSET四項研究,共4492例患者進行分析,患者年齡>40歲,有慢阻肺發病史、吸菸史(10包/年)、支氣管擴張劑後FEV1/FVC<0.70,包括病情穩定且無急性加重的中度至極重度的慢阻肺患者。有其他呼吸障礙疾病,如哮喘或長期接受氧療的患者被排除。納入分析的患者大部分沒有頻繁急性加重,但COSMIC研究中的患者在過去一年中至少有兩次急性加重。
COSMIC和INSTEAD研究均先採用3個月的ICS/LABA治療,繼而直接撤除ICS後繼續LABA治療,隨訪1年;WISDOM研究和SUNSET研究患者則接受的是ICS/LABA/LAMA三聯治療,撤除ICS後繼續給予LABA/LAMA治療。
薈萃分析結果顯示:ICS撤除與急性加重次數增加無關。隨訪時間超過6個月或12個月,ICS撤除與繼續治療組的中度或重度急性加重頻率之比為1.05(每名患者每年,95%CI,0.97~1.13,P=0.23)。從隨訪至首次發生中度或重度急性加重的時間組間無顯著差異(HR=1.04,95%CI,0.94~1.16,P=0.42)。至少經歷一次中度或重度急性加重的患者數量也沒有顯著差異(OR=0.84,95%CI,0.63~1.14,P=0.26)。ICS撤除組和繼續治療組的生活質量無顯著差異;ICS撤除組和繼續治療組的不良反應風險無顯著差異(OR=0.94,95%CI,0.82~1.08,P=0.41)。三項研究提供了適用於薈萃分析的肺炎數據,組間無顯著差異(OR=0.89,95%CI,0.64~1.22,P=0.46),但ICS撤除組發生肺炎的患者絕對數量更少。在有的研究中觀察到ICS撤除組FEV1存在一定程度降低。FEV1是一項重要指標,但對決策制定影響不大。COSMIC研究中,ICS撤除組的無搶救用藥天數比例顯著低於ICS繼續使用組(47% vs 53%,P=0.014)。其他終點:兩組間在呼吸困難和全因死亡等方面均無顯著差異。
WISDOM和SUNSET研究探討了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300個/μl或≥300個/μl的患者給予ICS撤除或繼續使用時發生中度或重度急性加重頻率的差異。結果顯示,對於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300個/μl的患者,ICS撤除並不增加急性加重頻率(RR=1.03,95%CI,0.90~1.18,P=0.71);對於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300個/μl的患者,ICS撤除將導致急性加重風險顯著增加(RR=1.63,95%CI,1.24~2.14,P=0.0005)(圖1)。
圖1 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300個/μl的患者,ICS撤除並不增加急性加重頻率。
基於以上證據,指南指出,對於沒有頻繁加重史的慢阻肺患者應撤除ICS;在血嗜酸細胞計數 300個/μl的慢阻肺患者中不應撤除ICS;撤除ICS後需要給予一種或兩種長效支氣管舒張劑治療(圖2)。
圖2 慢阻肺患者是否撤除ICS根據急性加重頻率及血嗜酸性粒細胞濃度進行決策
探索之路在延續,雙支擴更多「用武之地」將愈加明確
對於自訴呼吸困難或無法耐受運動的慢阻肺患者,現有臨床試驗證明雙支氣管擴張劑治療優於單支氣管擴張劑治療。然而,當前臨床試驗排除了某些特殊群體,包括年齡≥80歲、合併有多種慢性疾病,或同時患有哮喘的患者。未來可以在這些患者中展開更多優化治療方案的探索。
關於證實ICS撤除的必要性,需要進一步開展精心設計的大樣本臨床研究。這些研究應根據嗜酸性粒細胞水平和加重風險對患者進行分層。目前還不清楚不同的血嗜酸性粒細胞閾值是否會影響結果,建議進一步深入探索。此外,還應進一步確定測量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變化作為動態參數的意義,以及其與治療反應的關係,以進一步細分能從ICS撤除,僅接受雙支擴治療中獲益的患者群。
總結
LABA和LAMA因支氣管舒張作用持續、用藥依從性好而成為慢阻肺治療的核心用藥之一。如何更好地發揮雙支擴在慢阻肺治療中的價值,一直備受臨床醫生廣泛關注和探討。2020 GOLD指南推薦,在單支擴劑無法有效控制慢阻肺病情時,可轉換為LAMA/LABA聯合治療。基於2020年兩部歐美指南,我們得知,對於呼吸困難或無法耐受運動的慢阻肺患者,LAMA/LABA也可作為初治治療方案。對於接受含ICS的二聯或三聯治療,沒有頻繁加重,且血嗜酸性粒細胞計數<300個/μl的患者,可以撤除ICS,僅使用雙支擴治療。這進一步擴大了雙支擴在臨床中的治療範圍,可以更好的發揮其臨床價值。
參考文獻:
1. Linda Nici, et al. Pharmacologic Management of 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An Offificial American Thoracic Society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2020.
2. James D.et al.Withdrawal of Inhaled Corticosteroids in 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A European Respiratory Society Guideline.2020.
3. 2020 GOLD guidlines.
MCC號:OTH20083974 有效期:2021-08-31,資料過期,視同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