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江豐電子: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寧波
江豐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作為寧波
江豐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
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
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關規定,基於獨立判斷立場,我們事先審查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
會議的相關資料,現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一、關於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事前認可意見
我們與公司就本次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溝通,經審閱,一致
認為:公司本次對外投資寧波海創展睿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助於
公司完善戰略布局,打造高純金屬材料、PVD(物理氣相沉積)鍍膜技術應用的
產業鏈,提升核心競爭力,營造持續健康發展的生態環境。交易定價遵循公平合
理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經營情況產生影
響,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將《關於對外投資暨關聯
交易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關聯董事姚力軍先生需回
避表決。
(以下無正文,次頁為籤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寧波
江豐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
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的籤字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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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維棟 先生 張杰 女士 劉秀 女士
2021年1月11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