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周程程 每經編輯 陳旭
自己辛辛苦苦經營的帳號暱稱,卻被第三方公司搶註成商標,還被要求改名——短視頻博主敬漢卿近日遇到的這樁事兒,讓他感到有些糟心。最令人無語的是,「敬漢卿」這一名稱,他已經使用了22年。
不光是敬漢卿,近期B站多名視頻博主的暱稱都遭遇搶註。對此,B站在8月6日回應表示,將為UP主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搶註「敬漢卿」商標的公司為「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該公司共註冊了104個商標,包括「搞笑辣條哥」「魔噠蒂斯」等博主暱稱被該公司搶註。
商標法明確提出: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但為何搶註行為仍屢禁不止?被惡意搶註後又該如何維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多個博主暱稱遭搶註為商標
7月底,在B站擁有數百萬粉絲的敬漢卿,突然收到「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發來的一份「侵權通知函」郵件,對方自稱是「敬漢卿」註冊商標持有人,並表示敬漢卿目前使用的多個平臺帳號已侵犯該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如若不改名,他們會委託律師要求各大視頻平臺查封「敬漢卿」相關帳號。
隨後,敬漢卿在登錄自媒體帳號時,還真收到了一條侵權投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之後發現,自2018年5月以來,已有6家公司或個人申請了「敬漢卿」商標名稱。其中,除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註冊成功、廈門市藍天盛貿易有限公司被駁回外,其餘商標均處於等待實質審查的階段。
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現,鏡湖區知橋電子產品銷售部的註冊日期為2017年8月29日,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批發兼零售。啟信寶顯示,該公司共有104個商標,「落星解說」「搞笑辣條哥」「魔噠蒂斯」等博主的暱稱也被該公司註冊。
敬漢卿將自己的遭遇發布於網絡後,引起網友及多位博主、律師的聲援。許多視頻博主也表示自己同樣曾遭遇惡意搶註。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有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博主說,自己也曾被要求支付35萬元作為商標轉讓費。
不僅僅是網紅博主們遭遇商標搶註,有網友發現,新浪微博CEO王高飛的微博帳號@來去之間也被搶註為商標。
搶註商標成本低獲利大
商標被搶註不僅僅是視頻博主們遇到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銘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徐新明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搶註商標的情況越來越多,搶註名人的名字、知名影視劇角色名等情況都很普遍。
徐新明表示,商標法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申請在先」原則,以註冊為主使用為輔,如果想要擁有一個商標專用權,需要先註冊。
一般而言,註冊一個類別的商標,費用只要1000多元,而轉讓價格高者可能達到數百萬元乃至更高,獲利十分可觀。
低成本高收益,也就此造成「鑽空子」惡意搶註商標的事件層出不窮。從我國商標註冊申請情況來看,申請量高而使用率低。例如,2018年申請數量超過700萬件。
對於這樣的現象,原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崔守東曾表示,一方面原因是惡意搶註現象屢禁不絕;二是惡意搶註倒逼守法企業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由此造成惡性循環,申請量「虛高」。
商標被搶註後,維權成本高,審理周期長,也使得一些人沒有選擇使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正如敬漢卿發布的視頻中所說,如果要維權的話,需要花費大量時間與金錢,為了避免投入大量精力,一般的情況就是破財消災。
要維權需承擔舉證責任
對於有些人「破財消災」的行為,徐新明表示,維權渠道是暢通的,商標註冊基本上是自由的,如果發生了惡意搶註情況,也有相應的救濟途徑。「商標法中規定,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權利人和相關利害關係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爭議商標無效,這種無效是溯及既往的。」
徐新明同時強調,任何一種法律途徑都有一定的程序與要求,舉證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首先要搜集證據,證明姓名、暱稱或者筆名的知名度,需要證明爭議商標在被申請之前就已經具有知名度了,從而說明商標搶註人是惡意的,然後可以提交證據,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請求。
「因為你主張說這個註冊商標侵犯了你的某項權力,那你首先要證明你擁有這種權利。就姓名本身來說,普通人對姓名是不能獨佔的,重名的很多,拿姓名註冊商標也一樣。」徐新明解釋說,如果姓名本身沒有一定的知名度,沒有一定的影響力,即使別人拿這個姓名去註冊了,也不至於說讓公眾產生誤認和混淆,誤認為說這個商標跟你有關係,如果不會產生這種情況,就沒有造成侵權。
徐新明表示,如果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決定後,有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在3日之內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一審。一審後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再提起訴訟。
「當然這個訴訟的被告就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了,原告就是不服的一方,另外一方當事人就是第三人。」徐新明表示,如果對再審判決不服,還可以上訴到高級人民法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
新商標法將處罰惡意註冊
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如果和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同名了,那麼普通人還能申請商標嗎?
徐新明表示,商標權是有界限的,即只核定使用的服務類別或者是商品類別。商標一共有45個大類別,馳名商標可以跨類別保護,例如可口可樂、肯德基等耳熟能詳的商標,越馳名所跨類別保護越多。而一些普通的商標,在其他類別是無權阻止別人註冊的。
以範冰冰為例,徐新明表示,範冰冰是一個名人且是影視演員,那麼和影視相關類別肯定是不可以註冊的,而其他類別能否註冊,要通過個案去判斷。
「不能因為範冰冰是名人,所以這45個類別都不允許別人註冊,那也要看別人註冊有沒有正當理由。如果對方有正當理由,又不至於引發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那也是可以的。」徐新明舉例說,例如這45類中離影視較遠的化工類別,如果名人範冰冰沒有註冊商標,有人的名字也叫範冰冰,在不產生混淆且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是可以註冊的。
為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有效地遏制商標惡意註冊,今年4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圍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以及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這兩個方面,對商標法個別條款進行了修改。新修訂的商標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新修改內容包括:一是增強商標使用義務,增加「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的規定,首先在審查階段予以適用,實現打擊惡意註冊的關口前移,並將其作為提出異議和請求宣告無效的事由,直接適用於異議程序和無效宣告程序中。
二是規範商標代理行為,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存在惡意註冊行為的不得接受委託,一經發現,依法追究責任。
三是對申請人、商標代理機構的惡意申請商標註冊、惡意訴訟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從而將規制惡意註冊行為貫穿於整個商標申請註冊和保護程序,在責任主體方面既包括申請人和權利人,也包括中介服務機構。
今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表示,下一步,知識產權局將繼續推進對商標法新一輪全面修改準備工作。
(實習生胖雨珊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任編輯:王惠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