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將於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次法律修改使我國商標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更加有利於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
1982年我國制定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是中國第一部智慧財產權法律。此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兩次對商標法進行了修正。現行商標法在我國智慧財產權法制建設進程中具有裡程碑式的意義。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商標累計申請量、累計註冊量、有效註冊商標量,均位居世界第一。
然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現行商標法有的內容已難以適應實踐需要,主要表現在商標註冊程序繁瑣、商標確權時間過長、惡意註冊商標較多、商標侵權行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等方面。在此情況下,國家工商總局啟動了第三次商標法修改工作。2013年8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正案(草案)》(下簡稱:新《商標法》)通過全國人大的表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新《商標法》的實施,是我國諸多改革新舉措之一。新《商標法》2014年5月1日開始實施。從通過表決到正式實施,期間是設置了8個月的準備期。新法實施準備期在歷次商標法修改中最長,這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新《商標法》的改動是歷次最大的。此次商標法修改貫穿了商標申請、註冊、管理、確權、維權的每一個環節,對現行商標法共做出了五十三項修改,商標法全文也從現有的六十四條增加到七十三條,有不少新的亮點。各企事業單位需要針對新商標法進行專門的培訓和學習,以使企業的商標管理工作順利渡過新舊法的銜接期。
深圳特區報記者 何泳
通訊員 劉飛 黃慶章 鮑劍 文/圖
亮點一 :增加誠實信用原則條款
新《商標法》第七條規定了「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將民事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明確寫入《商標法》,目的在於倡導市場主體從事有關商標的活動時應誠實守信,同時對當前日益猖獗的商標搶註行為予以規制。
可以預見的是,該條款將在日後的商標確權以及維權案件中作為兜底性條款被大量適用。
亮點二:「聲音」也可註冊商標
新《商標法》第八條規定了聲音可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聲音商標是非傳統商標中相對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主要集中在多媒體等非傳統企業以及一些知名企業的廣告,如電影、電視、廣播廣告中的配樂,產品APP應用或其他電子出版物的啟動、背景音樂。對於傳統行業來講,聲音商標也是較為重要的,知名企業應當積極利用法律新設置的權利對企業的無形資產做到更全面的保護, 日後,廣大消費者熟知的騰訊QQ消息提示音、諾基亞、英特爾、奧迪等常見的聲音標識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對於之前沒有聲音商標的企業,可以利用新法賦予的商標權,開展以聲音為媒介的營銷和市場宣傳,配合日趨重要的電子商務渠道,有助於吸引更多的消費者,獲得更好的市場效果。
亮點三: 宣傳禁用「馳名商標」字樣
新《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違反此規定的,根據第五十三條,「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罰款。」
「馳名商標」原本是加強對較高知名度商標保護的一種法律概念,但長期以來,市場經營者將「馳名商標」作為一種榮譽使用在產品上或宣傳活動中。市場對馳名商標這種廣告效應的旺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飽受詬病的馳名商標制度異化問題。對於「馳名商標」的上述規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局長許瑞表解釋:「馳名商標不是一個榮譽概念,而是一個法律概念。建立馳名商標制度的初衷是為解決商標爭議。某些企業把馳名商標當作推銷產品的金字招牌,將『馳名商標』字樣印製在包裝上,並廣泛用於廣告宣傳,其實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高級經濟師、中華商標協會專家委員會主任董葆霖表示:「商標法這次修改,一個核心就是加強馳名商標保護。修改後的商標法應該說是向前邁進了一步。對於馳名商標方面的一些規定,堵住了市場上不法經營者不正當競爭之路。」
此次新《商標法》增加對「馳名商標」宣傳和使用行為的禁止性規定,旨在將「馳名商標」回歸為一種法律符號。對廣大馳名商標企業來說,如果涉及將馳名商標作為廣告宣傳等情況,需在新《商標法》實施前儘快調整並停止宣傳使用「馳名商標」。
亮點四:禁止惡意搶註他人商標
新《商標法》第十五條增加第二款:「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係或者其他關係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
增加此條款的目的主要在於防止將他人已經在先使用的商標搶先進行註冊,此修改在原有規定基礎之上進一步加大了對已使用但未註冊商標的保護力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頻發的商標搶註現象。
亮點五:多個類別商品可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新《商標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一標多類」是我國商標申請制度與國際接軌的一次重大變革。設置這一制度的出發點在於方便申請人針對同一商標在多個類別的註冊申請,這對規模較大、跨類經營較多以及注重保護性商標註冊的企業無疑是個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