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揭秘 馬太福音 為什麼「門徒」說不如不娶

2020-12-04 每天學習身體好

第19章中文版分成三段,耶穌關於離婚的教導、耶穌為小孩祝福、青年財主。

下面先介紹第一段內容: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裡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他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是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那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第7、9句大家應該熟悉,因為在馬太福音5:31-32論離婚那一斷已經說過。馬太福音在第10章以前從馬可福音東摘西摘寫過不少事,在第12章以後又按順序從馬可福音抄襲,所以有不少內容都是寫了兩遍。

在前面第5章論離婚那裡,作者只抄了兩句,不過這裡卻抄了馬可福音10:1-12的整段,還加了幾句自編的話。因為馬太福音是要寫成自己的版本,所以就算抄整段的內容、看起來一樣的話,他也要將順序前後打亂。馬可福音的有些內容馬太福音作者也許不能理解,或者有不同見解,兩邊寫同樣的內容,表達的意思卻不一樣。這些不同基督徒當作相互佐證,不過實際上是證明所謂的神、耶穌都是人編造出來的、只是有人故作神秘、故弄玄虛。

在馬可福音中,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耶穌就問他們,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然後法利賽人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接著耶穌才說「神造男造女、夫妻一體、不可分開」,然後到屋裡,耶穌對門徒說「休妻另娶和棄夫另嫁都是犯姦淫」。而馬太福音寫耶穌先說「神造男造女」這幾句,再說法利賽人說摩西許人休妻,接著寫耶穌跟法利賽人說「休妻另娶和棄夫另嫁都是犯姦淫」。

要是不仔細看的話,兩部福音書裡的話都差不多,但是仔細看就知道,這兩個故事有明顯差別,「犯姦淫」這句話說的對象和地點就完全不同,一個寫對門徒說,一個寫對法利賽人說。另外,就算這一句話兩邊也有細節上的不同。馬可福音寫「只要休妻另娶和棄夫另嫁都是犯姦淫」,馬太福音加了一個條件「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他意思是說,如果妻子犯淫亂,男人是可以休妻的。

第9句的後半句,馬可福音寫的是「妻子棄夫另嫁是犯姦淫」,馬太福音卻寫「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在解讀馬太福音5:32的時候我們曾說,這應該是翻譯錯誤,原文的意思應該也是跟馬可福音裡一樣的。此處的原文看起來雖然跟5:32不一樣,更像真的說「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但是我覺得這兩處如果是同一個作者寫的,意思就應該是一樣的,也是說「妻子棄夫另嫁是犯姦淫」。

如果一定要按「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來理解,可以這麼解讀:妻子因犯姦淫被休,然後她與姦夫結婚,這個姦夫也算犯姦淫。但是這樣的解讀也很勉強。首先,如果妻子犯姦淫,不需與姦夫結婚,姦夫淫婦自然是犯姦淫的,難道一定要結婚才算犯姦淫嗎。其次,按這樣解讀的話,這句話只指責男人犯姦淫而不指責女人犯姦淫,肯定是不合理的。

很多人可能會說,現在的人不如古代,物質豐富了,精神反而腐敗了,人們離婚率這麼高,就說明道德退步得厲害。我們以前說過,人們總覺得古代人道德高尚,這是一種錯誤的認識,人類社會的文明總體來說是向前發展的,現代人的知識超過古代人、文化超過古代人、道德也超過古代人。現代離婚率高,不是因為道德退步,而是因為現代人各方麵條件比古代人優越、現代人離得起婚,古代人離婚率低,主要就是因為大部分人都離不起婚。特別是在新約時期,基督徒主要是窮人,他們娶個老婆本來就很不容易,離掉要再娶是很難的。新約勸人不要離婚,就跟前面勸人不要與人產生糾紛、不要借錢一樣,這都是當時窮人的一種生存策略。

新約教導窮人的生存策略,其實正說明這世上並沒有什麼神。因為如果有神的話,每個人的命運是神安排的、是註定的,根本不需要俗世的生存策略,就像先知書說的那樣,別的都不用多想,只要每天想著依靠神就已足夠。

當然,我說現代離婚率高不是因為道德退步,這只是客觀解釋這一種社會現象,並不是說我的觀點是鼓勵離婚。實際上大部分人結婚的時候都是渴望能夠與愛人長相廝守、白頭偕老,這個願望是從古至今都是一樣的,我們當然也是希望每對夫妻都能相愛到永遠。但問題是我們的婚姻畢竟不是真的是由神安排或者牽線的,可能會有各種不合適,如果說真的分開比強扭在一起好的,也沒必要一定要為了守所謂的古代道德。現代人的選擇和生活方式更多,這是好事,不要因為「神規定」不讓自己享受這些好處。

在馬太福音中還加了三句馬可福音中沒有的話。第10-12句說: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唯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這幾句話是什麼意思呢。一方面,當時很多底層人是娶不起妻子的,他們新枝派的人都是窮人,其中娶不起妻子的人應該也有不少,所以他這句話是安慰那些信徒:不娶妻子沒什麼大不了,為天國的緣故自閹,這話不是誰都可以領受的,得有福氣的人才能領受。其實持這種想法的基督徒現在也有很多,他們想要找對象,但是長期沒有桃花運,於是慢慢就想,這是耶穌選擇了他們,讓他們要像眾門徒一樣,為天國的緣故獨身殉道。

二方面,說到眾門徒,大家都知道,在新約裡寫耶穌有十二門徒,加上候補門徒馬提亞有十三個,除了彼得在福音書中寫有嶽母,其他人都沒有寫有娶妻的。雖然有的人猜想,說門徒後來都有結婚,但是十三個門徒都沒有後人留下來,實在不能讓人相信他們有結婚。在傳說中,只有說十二門徒在各處殉道,沒有說他們有兒女。要知道,十二門徒的身份多麼顯赫,全部被基督教封為「聖」,如果有兒女留下來,肯定會有記載、且被捧為很高地位的。我們從基督教沒有十二門徒後人的傳說,就知道他們並沒有結婚。

如果說耶穌真的有十二門徒,不可能都不結婚、都沒有後代。他們都沒有後代,其實就說明一點,這十二門徒都是編出來的。但是對他們教派來說,總不能承認十二門徒都是虛構的,因為十二門徒要是虛構的話,直接就證明耶穌也是虛構的。那怎麼來解釋他們都沒有後代留下來這個問題呢,他們就想以另外的辦法來解釋這個問題。這個辦法就是這幾句話說的:他們看透「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而耶穌也說,「為天國的緣故自閹,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這話就是告訴信徒,門徒被賜領受這話,所以他們都不娶。

至於福音書前面說過彼得有嶽母,按理說他當然是娶過妻子的,但是我們也沒聽說過彼得有兒子。彼得嶽母的故事只是馬可福音作者編出來的,彼得在馬可福音裡是第一配角,基本上需要門徒配合的事都編在他的身上,這些故事當然也是虛構的,如果耶穌有十二個門徒弟,為什麼別的門徒都沒有戲,只要他的戲特別多呢。馬可福音的作者虛構這些人和事的時候,應該沒有想到他們都沒有後代這個漏洞,所以不會刻意想辦法解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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