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三段,耶穌揀選十二門徒。
作者說,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又有安得烈,腓力,巴多羅買,馬太,多馬,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並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10:1-4,路加福音的版本在6:12-16。前面「安息日掐麥穗」和「治好萎縮的手」兩段馬太福音是引用在第12章,現在又回到第10章,顯然兩個版本的順序是不一樣的。這個問題我們在解讀馬太福音的時候已經多次提過,就算真的有耶穌這個人、真的有這些事,兩個不同的順序肯定至少有一個是錯誤的,或者說敘述不準確的。
上一段說耶穌怕人擠他,就安排了一條小船,那麼說應該是在海邊,這一段卻又寫耶穌上山。我們從地形圖看,加利利海北部(迦百農在北部)的海邊都比較平坦,並沒什麼山,南部的山才比較多。不過這些我們就不計較了,因為如果要辯的話,對方辯友可以說,一個小土坡也可以算山啊。
耶穌十二個門徒的名字三部對觀福音書都有提到,分別在馬可福音3:16-19,馬太福音10:2-4,路加福音6:14-16。三個地方寫的十個門徒,基本情況差不多,順序差別也不大,但是路加福音中把其它兩卷福音書寫的達太改成雅各的兒子猶大,所以他的十二門徒版本裡有兩個猶大,不知是他有意改之,還是無心寫錯,或者是後來抄錄的人抄錯。耶穌的大門徒西門彼得是誰的兒子,馬可福音並沒有寫,不過馬太福音16:17將其編為約拿的兒子,而約翰福音1:42、21:15卻寫他是約翰的兒子。
另外馬太福音裡還根據自己的理解把馬太加了稅吏的前綴,我們前面在呼召馬太的故事解讀裡已經說過,在馬可福音裡,稅吏是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對照馬可福音寫的十二使徒名單,如果說利未有兩個名字的話,對應的人也應該是雅各,而不是馬太。
為什麼馬可福音2:13-17專門一段寫呼召利未,後面十二門徒裡卻沒有包含利未呢。我們前面說過,可能原因是作者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打算給耶穌安排十二個門徒,而是跟耶穌的原型「耶穌」差不多,安排個五、六個門徒就差不多。我們從他編故事的方式就可以看出來,他的主人公耶穌大部分需要配學的時候都只要有大門徒就行,根本不需要有太多門徒。按他原計劃,前面呼召了四個漁民,後來呼召一個稅吏,只要再呼召一個出賣耶穌的就行了,但是後來他改變主意,要按雅各有十二個兒子、以色列有十二個支派給耶穌安排十二個門徒,所以後面呼召之事就不再單獨安排,而是一次選齊。因為主意一改,不夠仔細的情況下就未免忙中出亂,前面「呼召」的利未沒有寫在十二門徒裡面。當然,從「亞勒腓的兒子」這點來看也許後一個雅各本來應該是寫利未,只不過筆誤沒有改過來,也有可能。
如果小雅各改成利未的話,那麼十二個門徒裡除了西門就沒有人重名(路加福音寫兩個猶大那個暫且不論,因為這裡只討論馬可福音)。西門與後面的奮銳黨的西門重名,作者在此時就給大門徒西門改了個新名叫彼得,這樣就可以勉強重名。
有人可能會問,既然都是虛構,為什麼要給大門徒改名,而不是後一個不要取成與前面的同名呢。首先,西門可能是那時猶太人中最常見的名字,據說新約裡共有12個人叫西門,西門這個詞在新約裡共出現69次,作者給耶穌的大門徒起名叫西門,本來可能是隨便起的。其次,十二個門徒裡只有後一個西門指出是奮銳黨,第一次猶太戰爭是奮銳黨發起的,也許在當時猶太人的傳說中,確實有一個奮銳黨的西門,就像他借歷史上的施洗約翰來證明耶穌一樣,他也可能會借其它的歷史人物證明耶穌。第三,作者決定要給耶穌設十二門徒時,可能就想到當初給大門徒起的名字太隨意,沒什麼喻意,所以就趁機給他改名,叫彼得,亞蘭語是嘰法,意思都是磐石。磐石在以色列人的傳統裡是依靠、是可代替神的。作者的這個改名是一石三鳥,第一使大門徒的名字更有意義,第二使十二門徒裡沒有人重名(如果小雅各是利未的話),第三十二個人裡本來有兩個西門,因為西門這個名字很常見,顯得更真實。
十二個門徒除了猶大寫了是Iscariot人之外,其餘的都沒有寫是哪裡人。經學家說,Iscariot就是舊約中的Kerioth,所以翻譯成加略。舊約中有兩個加略,一個是約書亞記15:25提到的加略希斯崙,據說就是指夏瑣,是加利利海北部的地個地方,另一個是阿摩司書2:2提到的摩押的首府。也有的人認為,這裡的Iscariot並不是指什麼地方人,而是指猶大是「叛徒」、「背叛者」之意。我們前面說過,「新枝派的耶穌」被寫成是「拿撒勒人耶穌」,可能是作者有意為之,那麼「背叛者猶大」被寫成是「加略人猶大」,也可能是作者有意這麼寫的。
馬太福音16:19寫耶穌要讓彼得管天國的鑰匙,這是因為馬太福音的作者發現彼得Peter與埃及神話中把守天堂大門的Petra諧音才這麼寫的,這點「馬可」應該沒有想到。馬太福音9:9還將馬可福音中的呼召利未改成呼召馬太,應該是作者發現利未沒有包括在十二門徒裡面所作的更改。
馬可福音3:17寫耶穌給雅各和約翰兩兄弟起外號為半尼其(王宮庭院之意)、雷電之子,這點其它兩卷福音書未採納。也許作者將這兩兄弟編為耶穌門徒,他想的原型人物就是什麼神話中雷神的兒子,但是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作者因為不知道這一點,不能理解,所以就不抄這一句。當然也有可能不是不能理解,而是不能認同,覺得這樣編不好。或者也有可能是這樣,作者給這兩人起外號,並不是因為想到什麼原型,而是為了不顯得耶穌只給西門改名。這就叫欲蓋彌彰。
耶穌這十二個門徒的名字,有些可能是隨便起的,有些可能是耶穌原型門徒的名字,有些可能是傳說中存在的歷史人物。但這十二個人肯定是虛構的,因為耶穌既然實際上不存在,他的十二門徒當然也不可能存在。
關於耶穌十二門徒的解讀在馬太福音時我們專門寫了一整篇,馬可福音裡的解讀不盡包括前面的,兩篇解讀文章各有側重點,有興趣深入了解的讀者,可以多方參考閱讀。有人可能覺得在這篇解讀文章裡主觀猜測性的內容比較多,不過這些猜測都是有根據的猜測,並沒有像有些經學家解讀聖經那樣儘是天馬行空般地瞎想。
這段話雖說耶穌招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權柄趕鬼、叫他們傳道,不過在福音書裡寫他們都是跟耶穌在一起,都沒有寫他們趕鬼、傳道和醫病的故事。這是作者設計故事的缺陷,到後來又有人編了使徒行傳才算補充了這個缺陷。但是我們從使徒行傳1:1寫「我已經作了前書」就可以看出,使徒行傳作者的目的並不是補充這個缺陷,而是意猶未盡,要為福音書的故事編個續集。在續集中耶穌已經不在,所以行神跡的只好寫是耶穌的門徒。
第四段,誣衊耶穌靠鬼王趕鬼。
作者說,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吃飯也顧不得吃。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若撒但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汙鬼附著的。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12:22-32,路加福音的版本在11:14-23、12:10。上一段話馬太福音還在第10章,路加福音還在第6章,一下子隔了好幾章,顯然故事的上下文和場景都被改成不同。
馬可福音交待這個故事的前提是,耶穌忙著(訓道、趕鬼、醫治)顧不得吃飯,他的親屬攔住他,說他(為了工作)已經瘋狂。耶路撒冷來的文士就說(他瘋狂是因為)他要靠著鬼王趕鬼,他是被鬼王別西卜附著的。
可能因為「馬太」和「路加」覺得馬可福音寫得太難懂,就將故事的前提改成耶穌剛給一個啞巴趕走附在身上的啞巴鬼(馬可福音寫又瞎又啞,路加福音只寫啞巴),然後法利賽人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三個版本的其它不同請參見馬太福音的解讀文章,我們在這裡主要解讀馬可福音作者的原意。
我們前面說過,福音書裡寫文士和法利賽人總是盯著耶穌,耶穌到哪裡好像都有他們跟著看,這些事都是作者虛構的,並無實事,而作者寫文士和法利賽人針對耶穌說的話,當然也都是他編出來的,所以與其說耶穌被誣衊,其實不如說文士和法利賽人被誣衊。作者這麼寫,目的是要編耶穌如何反駁,這樣就可以顯得他們新枝派是如何有理,而法利賽人和文士則是如何的無理。這樣當作者寫的故事傳出去之後,他們新枝派的人面對法利賽人等就不容易投敵叛派,甚至有些法利賽人可能覺得作者言之有理,反而會「棄暗投明」。
第23-26句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紛爭,那家就站立不住;若撒但自相攻打紛爭,他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
作者首先是以撒擔不能趕出撒但來辯解,表示鬼王趕鬼是不可能的。他後面的話又表示,如果撒但自相攻打紛爭,是自取滅亡,這意思是說,撒但不能趕出撒但,是撒但沒這麼傻,使他們自己滅亡。其次作者以「一國自相紛爭,那國就站立不住」來比喻,其實很可能是有感而發。作者寫福音書的時候,猶太已被滅亡數十年,他可能覺得,如果以前猶太人能夠團結起來,比如法利賽人等不欺壓他們新枝派,猶太就不會被羅馬滅亡。但是如果作者有這個意思的話,就相當於把猶太人各教派包括他們自己新枝派都比喻成是撒但,這點他自己可能也沒有意識到。
當然,就算作者這話真的有斥責猶太內部紛爭的意思,他也會只把紛爭的過錯算到對方的頭上。他說什麼撒但啊,紛爭啊,就有點說「邪惡之人才搞自相紛爭,他們新枝派是不會這樣的」這樣的意思。這點現在的基督徒都很在行,他們一說起與別人發生爭端,就會引用詩篇120:7說:我願和睦,但我發言,他們就要爭戰。就算他們與每個人都發生爭端,他們也不會想自己有不對之處,全部過錯都推到別人身上。
第27句說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猶太人啊,你們不要上法利賽人的當,他們說耶穌的壞話,就是想用壞話誣衊耶穌,使他不能方便地向你們傳道,這就等於把你們家裡的壯士捆住,你們就等著被搶劫吧。或者說,他是暗示猶太人將他所編的耶穌被大祭司等抓捕、處死和後來發生的猶太戰爭關聯起來。
經學家卻說,這是耶穌在教大家,要消滅撒但的國,就要把撒但捆綁起來。他們這樣說,可能是因為第26句說撒但啊、他的國啊。不過這段話的主題是批評自相紛爭的危害,而不是說要用自相紛爭和把撒但捆綁起來的辦法來消滅撒但的國,所以經學家的解釋是不對的。
第28-30句說犯別有罪都可以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就永不能赦免。這意思是說,明明耶穌是靠神的靈趕鬼,法利賽人說他靠鬼王趕鬼,不是罵神的靈是鬼王嗎,這是褻瀆聖靈,罪不容恕。這話說的,好像聖靈比一切都重要似的,難道比神本身還重要嗎。馬太福音的作者可能看出這個問題,就將之改成:幹犯人子的還不打緊,褻瀆聖靈卻不能赦免。這樣表示聖靈比人子重要,但是並沒有超越一切。
第五段,遵父旨的人都是親屬。
作者說,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太福音版本在12:46-50,路加福音的版本在8:19-21。
作者寫的這事當然是編造的,他編這事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出最後一句話: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他說的這句話應該是為了顯示耶穌與人親近,方便拉攏一些不同教派的人加入他們的教派。但是這句話跟福音書中其它的話是矛盾的。
雖然說馬太福音7:21寫「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但是福音書裡很多地方都寫人們稱呼耶穌為「主」。在現實中,基督徒稱呼耶穌也是「主」。在基督教中,雖然教徒們經常互稱兄弟秭妹,但是誰會稱呼耶穌為「弟兄姐妹」或者「兒子」呢。估計經學家也覺得讓信徒當耶穌的弟兄姐妹和母親太不合適,所以標題就寫成「親屬」。
據說有人覺得這段話中耶穌的話顯得對母親不大尊敬,經學家則辯解說,耶穌是告訴信徒,有一種關係比骨肉親情的關係更近,就是神和人的關係。在聖經裡確實是強調神比父母兄弟更重要,有些宗教邪門就在這裡,把虛無的神抬到最高,讓人們拋棄最自然的骨肉親情,但是在本句話裡卻不是要表達這樣的意思,作者只不過是想以骨肉親情來比喻神和人的關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