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五段,兵丁戲弄耶穌。
作者說,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本段結束。
這段話的馬可福音版本在15:16-20,約翰福音的版本在19:2-3。路加福音沒有抄這一段,可能作者覺得堂堂神的兒子耶穌竟然讓兵丁戲弄,未免太有辱斯文,所以就不要這段。我們前面說過,作者寫耶穌被釘死之前要挨鞭打、受唾罵是為了附和以賽亞書53:5、8寫的耶和華的僕人受鞭打和以賽亞書50:6說耶和華的僕人要受人侮辱,也有可能路加福音的作者覺得這點在「耶穌在公會裡受審」最後已經得到體現,這裡不需讓耶穌再多受辱一次。
我們前面說過,既然彼拉多認為耶穌是義人,多次想辦法維護他,那麼就算不得不將他處死,按道理也不會讓他的兵侮辱耶穌,所以說作者的這個情節編得並不好。
經學家說,侮辱耶穌的兵都是不是羅馬的正規營隊,而是從周圍地區的非猶太人(如腓尼基人、亞述人,可能還有撒瑪利亞人)中臨時抽調的後援隊伍,他們對猶太人絕無好感,把一個猶太人的「王」交給他們任意擺布,在他們看來真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正可藉此發洩他們的反猶情緒,所以才會發生兵丁戲弄耶穌的事。
經學家這種說法完全是沒有根據的,本來就是虛構的事情,他們倒連巡撫的兵是什麼人都要去研究清楚,這怎麼可能呢。他們就想說猶太人是不可能戲弄耶穌的,可是按照前面的故事,不是外邦人想要救耶穌,而猶太人卻強烈要求把耶穌處死嗎,如果按照這樣的故事發展,怎麼就不可能是猶太人的兵丁要戲弄耶穌這個他們不承認的假王呢。
熟悉福音書的人都知道,在福音書裡主要是批評法利賽人和文士、撒都該人,以及非他們教派的普通猶太人,有時也包括約翰的信徒,至於外邦人倒不怎麼批評。福音書不像舊約中的先知書那樣,希望神懲罰四周的外邦各國。正是因為如此,後來福音書在猶太人中傳播不開而向外邦人傳播時,才會那麼容易被外邦人接受。
為什麼福音書會表現出恨猶太人不恨外邦人、反而美化外邦人這樣的觀點呢。
在解讀先知書的時候我們就說過,有些被擄以色列人盲目幻想列王時期的美好、以為只要歸回到以色列就能過上好日子,這樣的想法根本是不現實的。等他們歸回後慢慢就會知道,大部分窮人的生活並不能改善。因為當時的社會發展階段決定,大部分人不管在哪裡都是要當奴隸,而奴隸不是受外邦人欺壓,就是受他們自己人欺壓。有些寫到歸回後期情況的就是那麼寫,比如以賽亞書後面的部分、第三、第四以賽亞寫到歸回的窮人日子仍然難過,他們受本族同胞的欺壓,眼看在地上已經無望,所以盼望能夠在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過上好日子。
在馬加比王朝,除了當王的不是大衛的後裔之外,按理說以色列人歸回和復興都已完成,他們就算沒有十分滿意,應該也有九分欣喜才對。但是我們知道,在馬加比王朝還有很多「救世主」誕生,其中有些救世主就是叫「耶穌」什麼的,新枝派的耶穌正是由這些原型而來,新枝派也是在那個時候誕生的。
在猶大滅亡、以色列被擄時,很多富人權貴淪為奴隸,他們盼望復國,他們對外邦人的欺壓感受特別深刻。而在新約時期的猶太戰爭被擄被賣到各地猶太人中的新枝派人,他們從馬加比王朝到新約時期一直受著本族人同胞的欺壓,生活也一直都在最低層次,所以他們對被擄被賣的屈辱感和對外邦人的仇恨都不是那麼強烈。對他們來說,他們記憶深刻的是曾經被本族的同胞無盡地欺壓。相比與強大的羅馬對抗,他們更願意做的事是讓他們的教派生存下去,成為超越法利賽人等教派的大教派,這樣至少在同胞面前可以一雪前恥、揚眉吐氣。至於仇恨外邦人、再次復國那些大事,就讓能耐大的大教派去想吧。
第28-29句說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在馬可福音和約翰福音中都寫給他穿上紫袍,為什麼馬太福音要寫朱紅色袍子呢。首先朱紅色這個翻譯不是很難,原文應該是指猩紅色、深紅色,就是比朱紅更紅。我們常說葡萄紅到發紫,所以深紅可以視為與紫色相接近。
我們在解讀舊約的時候說過,在當時地中海區域,紫色是很珍貴的顏料,紫色的衣服是一般人穿不起的,當時能穿紫色衣服,就表示身份不凡,因此據說羅馬皇帝的衣服就是紫色的,所以馬可福音的作者說兵丁戲弄耶穌,要給他穿上紫袍。當然這只是作者在編故事,既然紫色那麼珍貴,兵丁不是大富大貴,哪裡可以弄得來紫袍來戲弄耶穌呢,就算有紫袍,他們也不捨得拿來玩啊。
歷史學家說,那時極其珍貴的紫色染料叫做泰爾紫,這個泰爾就是聖經裡的推羅,說明這個染料最早是腓尼基人製作出來的。
製作泰爾紫染料,首先需要捕撈成千上萬的骨螺,8000枚骨螺僅能產出1克純泰爾紫染料,而1克染料只夠染制一件衣服的邊角料。他們捕撈到骨螺後,將螺殼與軟體分開,取出可用於製作染料的腺體。接著,染料工人會把它們放進裝有海水的大桶中加熱十天。製作時,氣味腥臭至極,據猶太教文獻《塔木德》記載,染料工人的雙手不僅沾有鮮血,還散發著令人作嘔的刺鼻魚腥味。這種腥臭讓人不能忍受到什麼程度呢,據說如果一對夫婦婚後丈夫決定轉行做泰爾紫染料,妻子有權提出離婚。
製成的液態骨螺染料通常呈藍色,固態則呈紫色。而最終染出的色彩效果會因為日照、溫溼度、骨螺公母和年齡大小產生差別,古羅馬時期最推崇的是一種顏色近似「發黑血塊」般的泰爾紫。這種泰爾紫倍受尊崇,曾專屬於貴族和神職人員,象徵美與特權。到羅馬皇帝尼祿(公元54-68年)時,他下令只有國王可以穿全紫色服裝,皇室僅可使用紫色作為裝飾,平民私藏或販賣帝王紫則將處以死刑。
羅馬王室對泰爾紫的色彩霸權一直持續到東羅馬帝國(拜佔庭)滅亡才告終結(公元1453年)。接著在歐洲發現新大陸之後,人們在美洲找到並帶來便宜的紫色染料替代品,不久教皇也全面停止了泰爾紫的使用,將神職人員的制服定為猩紅色。
馬可福音作者寫兵丁給耶穌穿上紫袍,馬太福音作者為什麼要改成腥紅色袍呢。「馬太」這麼改估計不是因為他想到紫袍太貴,兵丁使紫袍戲弄耶穌不現實。他的想法應該是猶太人不當耶穌是真王,只當他是假王,所以王冠是假的、用荊棘編的,王杖也是假的、用蘆葦杆做的,那麼王袍當然也必須是假的、要用相近的腥紅色代替紫色。「馬可」沒有想到這一點,就寫成紫色,後來的「約翰」也讀不懂這一點,還是寫成紫色。
對了,在馬可福音裡,只寫給他穿上紫袍和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戴上,葦杆卻不是寫給他當王杖,而是寫兵丁拿它打耶穌的頭,馬太福音給改成放在他右手裡(當王杖)。我們在前面經常說,馬太福音作者改故事總是畫蛇添足、越改越糟,不過這個故事改得挺好。當然,因為福音書自寫成之後經歷不知多少次添加和修改,我們現在看到的版本,未必是最初就是這樣寫的。
按照常理,假的王冠草也可以編啊,為什麼要用荊棘呢,假的王杖樹枝也可以做啊,為什麼要用葦杆呢。作者既然寫兵丁戲弄耶穌,就想將他寫得悲慘一些。草編的王冠雖然是假的,但是舒服,荊棘的卻不舒服,會扎腦袋。樹枝當王杖雖是假的,也不至於跌倒,倒是葦杆卻是受不得力,說不定一戳就斷。作者這麼寫的寓意是兵丁笑耶穌這個假王當得不舒服,而且即刻就要跌倒,因為他馬上就要被釘死。
作者這麼編故事有趣是有趣了,但是卻顯得不是特別真實。要知道,當時荊棘是人人討厭的,所以城裡一般不會留著有,而葦杆生長在淡水多的地方,耶路撒冷或者該撒利亞可能都不容易找到。聖經在舊約的律法書裡沒提到過蘆葦,到歷史書了才有,歷史書應該是寫於猶大滅亡之後的,所以蘆葦可能是猶大人被擄到外地後才有見識到,整個猶太地都不一定有。當然,我這個說法也不絕對,可能有些人留著一些荊棘當籬笆,或者後來有人在猶太地引進了蘆葦,那也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