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再來與「大災難」
太廿四、21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22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路21:10當時,耶穌對他們說:「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
「大災難」:所有信耶穌的人都知道末期有大災難。對於大災難的認識:如否存在盲點?那殺身體不殺靈魂的災難並非真是聖經提到的「大災難」, 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能殺靈魂的災難是可以逃避的,而殺身體的災難往往是不由自己成功逃避。路21:36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這章經文就是講到「大災難」的來臨,逃避,不是空間距離的逃避,而是摔認知和接受的逃避。因為要來的「災難」是魔鬼撒旦藉著人來誘惑,其傷害就是殺身體的災難一樣,在最終臨到時才知了方寸。那些不接受魔鬼撒旦誘惑的人,卻不受其傷害。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就是災難,不過這「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不是指世界各國所存在的戰爭(攻打)。乃是指教會中各派系,在各派系中有屬天的民、和屬地的民,從流血攻打到今天的口誅筆伐。從個體之間到團體對抗,從來沒有止息。參與攻打(參戰)的就要經受「大災難」的傷害。只有不參與的就是逃避了那要來的一切來的事(路21:36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
這樣的「大災難」何時到來?又分為二派(二種觀點),一派認為大災難在得勝的信徒被提後,大災難才到來;而另一派認為大災難後,基督再來,在經歷大災難後,分為得勝的和失敗的,得勝的信徒才被提。 第一派的觀點是自私的,得出(認可)這樣的觀點,是認為自己能在大災難前被提,因為自己害怕經受這樣的災難,是完全不明白「大災難」為何物。而「大災難」真是被這樣的人招引了來。是害自己,又害別人。
那要來的大災難因為認識、辨別錯了,就害怕了,但是不是因為你害怕,大災難就隨自己的的害怕而能夠避免,以世界的話這是「挾天子以令諸侯」,以聖經的話就是僕人大於主人了。應該說第二種觀點的認識比較正確點,只是 他們還是不知道「大災難」為何物。大災難確實是檢驗我們如房屋是否是建在磐石上、還是那建在沙土上;是檢驗我們的枝枝是否接在真葡萄樹上……。然而要知道,建在磐石上並不是建在帶有人的名號中;而真葡萄樹卻不願意作王(掌權柄),唯有荊棘是喜歡作王掌權柄(士師記九章)。認識大災難關鍵還在於大災難的性質,或者說大災難只傷害身體,卻不傷害靈魂,這樣的災難我們熟悉;然後有一種災難,那受傷害的卻不能使人看到,卻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
這樣大災難我們有沒有想到。什麼樣的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殺身體不殺靈魂的災難(饑荒、地震、洪水、刀劍、瘟疫……),一直沒有間斷,並且是傷害世界所有的人。並又有偶遇逃避的,卻不能主動、有意能逃避。聖經中得到災難是能「把身體和靈魂滅在地獄裡」的災害,卻只傷害信了耶穌其中接受了的人,而不傷害不信的,也不傷害人未曾接受的人。而那接受的卻沒有一個可以逃避的。
聖經中所描述的無論是三災(啟9:12第一樣災禍過去了,還有兩樣災禍要來。)還是七災,或是十災;也無論是饑荒、地震、洪水、刀劍、瘟疫……,其實是獨有一災;「結7:5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這獨有一災,他不是能傷害我們,而是只傷害那些接受了誘惑的人,受傷害的接著又去傷害人,願意接受傷害的人。因為主曾說;「約10:29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奪去(傷害)是因為自己的接受, 這就是願意讓「災難」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