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有機體及構成:
⒈社會有機體---是囊括全部社會生活及其關係的總體性範疇,指人類社會是以生產方式為基礎的各種社會因素相互制約、有機聯繫所構成的整體。
⒉起源、形成、內在機制:社會有機體根源於人的生產實踐,形成於人們之間的交往活動中,是一種具有自我意識的有機體,其再生和更新的內在機制是物質生產、精神生產和人自身生產的統一。
3、社會有機體結構:表現為人們之間彼此發生的各種關係的總和,形成一個多層次的社會整體結構,其基本結構有經濟結構、政治結構和觀念結構。
4、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有機體的思想為我們全面理解社會的內部結構、發展源泉、生長機制及運動規律為我們提供了科學的方法論。
二、社會構成
社會結構是指社會要素之間相互關聯的方式。作為一種組織方式和聯繫網絡,社會結構的內容就是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總和。
社會結構的要素包括經濟結構、政治結構和文化結構的有機結合構成了社會的基本結構。在社會結構的三個組成部分中,經濟結構是全部社會生活的基礎。社會經濟結構是指同生產發展的一定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係的總和。馬克思指出:「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社會經濟結構是全部社會生活的現實基礎,而社會經濟結構又是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統一。經濟結構直接決定社會的政治結構和文化結構,構成政治結構和文化結構的現實基礎。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把作為生產關係的總和的社會經濟結構稱為經濟基礎。同時,政治結構和文化結構又對經濟結構具有反作用。
馬克思主義的社會結構理論對於我們今天「三個文明」建設以及和諧社會建設、科學發展觀都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三、馬克思社會有機體理論的實踐啟示
(一)馬克思的社會有機體理論揭示了人在推動社會有機體進步和發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我們必須堅持人的主體性,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
人是實踐的主體,社會是由人構成的。社會有機體的建立和發展,是作為社會歷史主體的人,有目的有意識的、能動的選擇和建構。正是這種有目的有意識的人類行為,使得社會有機體不同於純粹的生物有機體。並且,人的實踐活動又是改變一切社會關係的根源,是推動社會有機體各構成要素協調發展的基本動力。沒有人和人的實踐活動,也就談不上社會以及社會有機體的存在和發展。因此,在考察社會有機體時,不能離開人和人的社會實踐作抽象的考察,必須突出社會活動的主體――人民群眾在推動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將馬克思的社會有機體理論用於指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就應該看到人民群眾作為社會活動的主體,對於推進社會有機體進步的作用。人民群眾既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者,同時也是和諧社會的受惠者。重視人民群眾的歷史作用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前提,又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最終目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實質是人的主體性、創造性得到發揮,人的各方面素質得到全面提升,各項權益得到維護和保障的工程。因此,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
構建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具有多方面的規定性,一是要把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二是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三是要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各項權益。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就要建立健全各類保障機制,切實維護和落實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項權利,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二)馬克思的社會有機體理論揭示了社會結構的複雜性和多樣性,我們必須堅持整體性原則,構建全面的和諧社會
整個社會有機體是在物質生產基礎上由經濟結構、政治結構、文化結構自下而上構成的社會結構體系,社會的發展是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協調發展。因此,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必須堅持整體性原則,構建全面的和諧社會。
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展社會生產力,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貧困是導致社會不和諧甚至是社會衝突的根源,發展是實現社會和諧的根本保證,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和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
其次,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為和諧社會提供政治保證。只有在政治建設基礎上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政治利益,才能形成緊密的黨群和幹群關係,才能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而又安定有序。
再次,必須加強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為和諧社會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動力。形成一個誠信友愛而有相互信任的人際和諧環境,為和諧社會提供思想保證和精神支撐。
(三)馬克思社會有機體理論強調自然環境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和重要作用,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必須樹立生態文明觀,加強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馬克思社會有機體理論認為,自然環境是社會有機體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突出強調自然環境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和重要作用。因此,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必須樹立生態意識,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注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治理,維護生態平衡,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
第一,轉變傳統觀念,加強生態道德觀教育。人與自然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相互制約,是和諧共生的關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摒棄機械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超越「人類中心主義」,採用辨證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重新審視人與自然的關係。
第二,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可持續的發展就是指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後代滿足其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和威脅的發展。在發展過程中就必須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同人口、資源、環境的關係,就必須改變傳統的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切實把我國經濟增長轉變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來。「走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汙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
第三,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加強對環境的保護。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對環境保護和治理的各項投入。另一方面,要加強生態立法,使生態建設走法治化道路。保護自然環境,建設生態文明,不僅需要人類的道德自覺,同時更需要社會法制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