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6月5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布十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件。
法眼君選取了幾個案例,咱們來看看!
黃河灘區竟有違章建築
黃河作為「母親河」,是山東最重要的客水來源。針對黃河流域管理範圍內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濟陽區院)積極投入「攜手清四亂、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通過實地巡查走訪發現,轄區崔寨街道辦事處周孟村位於黃河大堤右岸47+500處灘區內存在5處磚混房屋的違章建設,佔地面積共計830平方米;仁風鎮四合村等三個村莊在拆遷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未及時清理出黃河河道,影響河道洩洪並造成黃河沿岸生態環境汙染。區黃河河務局雖向相關違法行為人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但上述問題未得到有效整治。
通過實地調查取證,2019年3月,濟陽區院向區黃河河務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職,對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儘快拆除違章建築,清理整治建築垃圾。在發出檢察建議後,濟陽區院對區黃河河務局的整改工作持續跟進監督,多次聯合區黃河河務局、河長制辦公室、轄區街道政府召開座談會,共同商討解決方案。4月初,區黃河河務局會同問題屬地部門,初步完成了整改工作。4月17日,濟陽區院依據《濟南市濟陽區人民檢察院邀請第三方代表參與辦理公益訴訟案件辦法(試行)》,啟動第三方評估機制,從評估人員庫抽取有關人大代表、專業工作人員和律師代表組成第三方評估團,實地驗收整改情況。第三方代表分別從專業驗收角度、法律角度、一般認知角度指出整改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繼續整改的重點和方向,並現場為整改工作打分,區黃河河務局對驗收結果表示認可,承諾對存在的問題繼續整改,確保黃河流域範圍內「四亂」問題得到徹底整治。
擅自填海被罰,企業拒不悔改
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即墨區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即墨區海洋與漁業局曾於2014年9月2日作出即漁海處罰字[2014]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青島某公司於2014年1月15日起,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擅自在即墨溫泉街道辦事處濱海大道(青島國際博覽中心)東南海岸帶施工填海,佔用海域面積1.5畝。即墨區海洋與漁業局作出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罰款105萬元的行政處罰。後經即墨區院查明,在即墨區海洋與漁業局作出上述處罰決定後,該公司在原非法佔用海域1.5畝的基礎上,又擅自填海16.6畝,共計非法佔用海域18.1畝。
在掌握該線索後,即墨區院加強與即墨區海洋與漁業局溝通,闡明行政公益訴訟的目的與作用,得到理解和支持。辦案人員採取「檢察官+法警」的工作模式,多次實地勘察,查閱海域歷史變化圖,調查詢問附近居民和當事人,以確鑿有力的證據證實了此區域陸地就是非法侵佔海域、違法填海而成,為案件順利辦理奠定了堅實基礎。即墨區院多次向區委、區政府匯報,贏得支持,及時向區海洋與漁業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區海洋與漁業局於2018年9月27日作出即漁海處罰字[2018]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佔用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處1747.998萬元的罰款。
耕地遭破壞,檢察院督促政府部門履職
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槐蔭區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位於槐蔭區玉清湖辦事處筐李村的一宗70餘畝耕地上有大量的石塊、混凝土塊,明顯不宜耕種。經查,筐李村原本與濟南中信遠大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公司)籤訂整改協議,約定由該公司對常年遭受水災的涉案土地進行整改,使其變為上等農田,保證上層種植土壤為好土整平,然後進行復耕。但該公司卻在該宗耕地上修建渣土場,且渣土場封場時未達到「好土整平、進行復耕」的要求。涉案耕地一直得不到復墾,濟南市國土局槐蔭分局雖多次責令中信公司整改,但未能阻止傾倒渣土的行為,導致問題長期未能解決。
2017年9月5日,槐蔭區院向濟南市國土局槐蔭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其依法履職。濟南市國土局槐蔭分局復函稱,該局已經制定整改方案,正在督促有關責任人員進行整改。槐蔭區院先後三次赴現場調查,發現該宗耕地仍未得到有效保護。經層報省院審批後,槐蔭區院於2018年5月4日向槐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訟期間,濟南市國土局槐蔭分局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監督涉案公司對建築渣土傾倒場佔用的耕地完成復墾,並組織農業、水利、國土、測繪等方面的專家對耕地進行復墾驗收,70餘畝耕地得以復墾,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已經得到維護,訴訟請求全部實現,經層報省院批准,對該案作出撤回起訴決定。
非法處置機油土壤受汙染
2018年4月,左某堂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僱傭於某全、張某雷兩人使用自製的鐵管裝置、抽油機,將廢機油從小販的車上抽至油罐中,油罐收集滿後,再用油罐車運走。在抽取、儲存廢舊機油過程中,左某堂等人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使用的抽油泵、油桶等工具亦未採取防淋、防汙染等措施,致使大量廢機油隨意撒漏、傾倒在地上,滲透進土壤。同年9月7日,青島市環保局城陽分局接省環保督查信訪舉報,對左某堂的廢油收集點進行檢查,現場查扣廢舊機油約24噸。經檢測,左希堂等人非法收集處置廢機油的行為致使土壤受到嚴重汙染,破壞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2018年11月,城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左某堂、張某雷、於某全對被汙染的土壤進行修復;如果無法進行修復,則依法判令三被告連帶承擔土壤修復費用及鑑定費等相關費用。提起訴訟後,三被告及時支付修復保證金234200元,並委託環保部門確定有資質的公司進行修復。截至2019年4月,被汙染土壤已經修復完畢,並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社會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維護。
該案系省環保督查信訪督辦案件。城陽區院第一時間介入偵查,在引導刑事偵查取證的同時,公益訴訟辦案團隊迅速參與調查,固定公益受損證據,最終在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一併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通過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的無縫銜接,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實現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體監督的有機統一,嚴厲打擊了汙染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督促被告主動履行環境修復義務,保證受損環境得到快速有效修復。為確保被汙染土壤修復履行到位,檢察機關進一步會同法院、環保部門召開聯席會,商定修複方案的落實細節,保證每個環節無遺漏,並聯合法院對土壤修復情況進行跟進監督,最大限度維護公益,實現了雙贏共贏多贏的辦案效果。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
(壹點號: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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