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曝光了保定市2018年以來查處的生態環境領域十大典型案件。
據介紹,保定市在2018年嚴厲打擊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共破獲環保類案件1397起(刑事案件115起,行政案件1282起),其中破獲1起公安部督辦案件,5起省公安廳督辦案件;抓獲各類汙染環境違法犯罪嫌疑人1629名(刑事拘留221名,行政拘留1408名),抓獲網上通緝逃犯18名。
公開曝光的保定市2018年生態環境領域十大典型案件為:
1
蠡縣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產生有毒物質汙染環境案
2018年4月,經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策劃聯繫,滄州泊頭市某塑業有限公司將產生的塑料垃圾非法傾倒至蠡縣辛興鎮鄭村北原鄭村磚廠大坑內。5月至6月,楊某某又聯繫保定市某紙業有限公司,多次將塑料垃圾非法傾倒在滿城區和蠡縣境內。
經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塑料垃圾和塑料浸出液均含有重金屬砷、汞,超過國家排放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8條之規定,嚴重汙染了周邊土壤和水質。目前,蠡縣公安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2名,其中批准逮捕10名,22名嫌疑人均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是我省偵辦的首起非法傾倒固體廢物產生有毒物質汙染環境案件。
2
徐水區某設備有限公司非法排汙汙染環境案
2018年5月7日,徐水區公安局與區環保局在工作中發現:徐水區某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牛某某、馬某、郝某某僱傭池某某、董某某、郭某某、高某某、張某某、劉某某等6人對原材料鋼板進行酸洗、鈑金、噴漆加工,在鈑金、噴漆過程中未使用汙染防治設施,並且將酸洗過程中產生的廢酸液通過暗管直排到滲坑內。經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非法酸洗、磷化工藝流程中產生的廢液屬於危險廢物,危廢危險特性為T/C(毒性/腐蝕性),嚴重汙染環境。目前,牛某某、馬某、郝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池某某、董某某、郭某某、高某某、張某某、劉某某等6名違法嫌疑人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3
徐水區蘇某某等人汙染環境案
2018年5月9日,保定市公安局環安支隊會同徐水區公安局環安大隊到保定市徐水區崔莊鎮邵莊村一鞋材膠印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肆意排放,汙染環境。
經調查偵查,該鞋材膠印廠系犯罪嫌疑人蘇某某、吉某某、方某某聯合開設的,主要業務針對雄安新區及周邊區域的體育用品公司鞋材膠印進行加工。2018年1月至5月,三人僱傭嫌疑人範某某、許某、盧某在生產過程中將衝洗膠印網板的廢水未經任何處理利用滲坑、水溝直接排放到廠外農田內。經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生產過程中產生並偷排的廢水具有浸出毒性特徵的危險廢物;廠區外排水口附近田地內土壤已經受到排放廢水侵蝕,含有浸出毒性物質,嚴重汙染環境。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
高碑店市徐某某等人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
2018年9月20日上午,高碑店市公安局環安大隊民警在對高碑店市梁家營鄉梁家營村一棉花廠院進行檢查時,發現院內露天存放著大量的醫療廢棄物。其中混雜著《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列入的棉籤、輸液控制器、輸液針頭,抗生素空瓶等危險廢物。
經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開設的高碑店市某塑料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範圍是對廢舊塑料進行粉碎加工。該公司非法與保定、石家莊、唐山、衡水等地部分公立醫院籤訂協議回收一次性輸液瓶(袋)。2018年3月份,徐某某妻子陸某某及工人蘆某某負責回收運輸裝卸醫療廢物,並將混雜危險廢物的一次性輸液袋(瓶)包裝袋露天存放到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廠院內,經對現場涉案醫療廢物稱重共計20餘噸。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蘆某某已批捕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
唐縣於某某等人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汙染環境案
2018年8月30日,唐縣公安局接縣環保局移交案件:在唐縣白合鎮北唐梅村與齊家佐鄉王合莊村交界的山澗中,有人傾倒了疑似危險廢物的物質。接報後,唐縣公安局立即進行調查。
經查,2018年8月下旬,唐縣人於某某以每車14000元的價格從外省拉來桶裝廢棄物準備進行處置,後又以每車12000元的價格交給定州人楊某某處置。楊某某夥同李某某、李某、王某某、王某、田某某等5人在唐縣白合鎮北唐梅村與齊家佐鄉王合莊村交界的山澗中非法傾倒300餘個桶裝廢棄物,周邊氣味刺鼻,嚴重汙染了土壤及空氣。環保部門清理稱重共計48.96噸。經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傾倒的不明桶裝物質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徵的危險廢物。目前,於某某、楊某某、李某某、李某、王某某、王某、田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現場危險廢物已交由石家莊翔宇環保技術服務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
6
清苑區王某某等人非法電鍍汙染環境案
2018年8月28日,市公安局環安支隊會同清苑區環保分局、石橋鄉政府、清苑區公安局環安大隊聯合對石橋鄉西石橋村工業園區某鋁業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在該廠區後院發現一電鍍鋅攤點。經查,該攤點老闆為王某某,僱傭嫌疑人丁某某將電鍍工藝中產生的廢水直接排入該車間內挖設的滲井內。後經保定市民科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該滲井內廢水的PH值為1.62,鋅含量856mg/L,總鉻含量14.6mg/L,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已構成汙染環境罪。王某某、丁某某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7
涿州市許某等人非法採礦案
2018年5月21日,涿州市國土資源局移送案件:在涿州市百尺竿鎮西秧坊村某水泥廠附近有人盜採砂石資源。經公安機關偵查,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網上在逃)夥同許某僱傭肖某、王某某、張某某、張某某、唐某某、龔某某、徐某某在涿州市百尺竿鎮西秧坊村某水泥廠西南角的耕地盜採砂石資源,經河北省紫石礦業技術開發服務有限公司對建築用機配石採出量核查報告(II)鑑定,截止到2018年5月份,非法盜採耕地砂石共計609625立方米,採場面積80593平方米(約120.89畝),經涿州市價格認定中心文件,涿價認字【2018】049號認定結論,價值為8534750元,已涉嫌非法採礦罪。涿州市公安局依法對涉案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網上追逃。
8
定興縣田某某濫伐林木案
2018年6月14日,接定興縣農業局移送田某某濫伐林木案件。接報後,定興縣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偵查工作。經查,田某某、劉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採伐天宮寺鄉界河鋪村楊樹79棵,立木蓄積量共24.3873立方米,該二人的行為已涉嫌濫伐林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劉某某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9
易縣某採砂場非法採礦案
2018年10月17日,易縣水利局移送某採砂場非法採礦案。接報後,易縣公安局環安大隊立即調查。經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在易縣狼牙山鎮周莊鎮開設採砂場進行河道採砂,2017年1月份以來,為謀取高額利潤,夥同樊某某超範圍開採易縣漕河周莊村段河道砂石26263立方米。經易縣發展改革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超採範圍砂石價值為1103046元。兩人已涉嫌非法採礦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包庇樊某某逃避公安機關偵查,涉嫌窩藏、包庇。公安機關依法將董某某、樊某某、王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10
清苑區趙某某妨害公務案
2018年9月6日,清苑區政府對東閭村散亂汙企業進行治理。
工作人員在對東閭村散亂汙企業某水泥瓦廠斷電時,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百般阻撓,並以喝農藥相威脅。工作人員勸阻過程中,趙某某對工作人員進行抓撓、毆打、撕咬,導致韓某某、劉某某、賀某、武某某、張某某等工作人員受傷。
經鑑定,5人的傷情均構成輕微傷。趙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