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侵蝕(coastal erosion)是指由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或兩者因素疊加產生海洋動力作用下,海洋遭受侵蝕破壞而發生後退、岸灘下蝕的現象和過程。
我國海岸帶地區海岸侵蝕分布廣泛,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有發生,北起遼東灣,南至海南島,無論大陸海岸還是島嶼海岸,均有海岸遭受侵蝕,呈現北重南輕,長江口以北較嚴重,長江口以南的海南省較嚴重。
海岸侵蝕是一種比較嚴重的地質災害類型,幾乎所有開敞的淤泥質海岸和70%左右的砂質海岸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海岸侵蝕。給沿海地區的社會經濟帶來較大損失。
海岸侵蝕作用以海浪拍打和衝擊的機械侵蝕為主,化學侵蝕和熱力侵蝕為輔。另外,人類的採砂也會引起海岸侵蝕。海岸侵蝕還與海岸類型有關:基巖海岸抗侵蝕能力最強,而砂質海岸最容易遭受侵蝕,其次是淤泥質海岸。
海岸侵蝕不只是單純的自然演變,不當的人類活動以及全球氣候變化加劇了侵蝕過程。其中自然因素有海平面上升、風暴潮、災害性海浪的侵襲等;人為原因主要包括攔河壩的建造使河流入海泥沙減少、灘涂圍墾、大量開採海灘沙、珊瑚礁,濫伐紅樹林,以及不適當的海岸工程設置等。
海岸侵蝕一旦發生,給沿海地區帶來災害和經濟損失。
侵蝕大片土地。以蘇北沿岸為例,自1855年以來,江蘇省廢黃河三角洲海岸,已後退約30千米,損失土地達1600平方千米。喪失了海岸帶原有的經濟、社會價值。
摧毀天然海岸防護,造成河口或海岸低洼地的淹沒、破壞海岸生態系統以及造成土壤的鹽鹼化等。如海岸帶防護林及植被的破壞降低了海岸防護功能。
護岸堤壩、碼頭、房屋遭受嚴重破壞。每次的風暴潮災害過後,一些海岸的護壩、養蝦池、碼頭以及沿岸房屋等常遭到破壞,使當地人民生命財產和生產受到嚴重損失。
破壞海防工事、防護林、公路等交通設施,以及濱海旅遊基礎設施;造成海水倒灌入侵,淹沒良田、引起土壤鹽漬化和風沙活動,惡化濱海環境。
為了減少海岸侵蝕帶來的災害,人類就要減少大江大河用水量,保持江河入海水量和輸沙量;加強海岸帶管理,制定海岸帶開發與保護規劃,做到開發與保護協調發展;採取防護工程措施,減輕波浪、潮流等海洋動力侵蝕的作用(如在岸邊建造消浪的工程設施,包括防波堤、破浪堤等;加強動態監測。利用高新技術及時獲取海岸侵蝕現場數據,採取有效措施減小海岸侵蝕帶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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