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古智庫 餘瀟楓 盤古智庫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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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與生物圈是和合共生的關係。生物世界的不確定性及其給人類社會帶來的風險造成了人類特定的生存性焦慮與本體性恐懼。微生物的「非傳統佔爭」,生物入侵導致的「非常規災害」,傳染性疾病造成的「非常態危機」,生物實驗帶來的「非常態風險」,生物戰開啟的「非傳統戰爭」,以及生物恐怖形成的「社會性恐慌」等,製造了生物安全威脅在人類生活中的「場景性」與「緊迫性」。中國需要在理念、法律、體制、隊伍、條件以及國際合作等方面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的體制機制建設,探索人與生物世界和合共生的全新安全算法。
本文作者系盤古智庫學術委員、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非傳統安全與和平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餘瀟楓,文章來源於《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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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英國學者巴裡·布贊(Barry Buzan)在其《人、國家與恐懼》一書中,把「恐懼」與國家相關聯,認為國家安全問題的強度和特點迥然各異,儘管某一時期合作呈上升趨勢,但由於「根本性的問題卻依然存在,它帶來的不確定性和恐懼一刻也沒有消失過」。生物世界滄桑變遷,帶給人類社會的不確定性和恐懼也一刻未曾消失過。提升人類存續於生物世界中的「安全感」,需要重新認識生物世界,構建與之相對應的升級版理念。
生物威脅與「本體性恐懼」
人作為「靈性動物」從生物圈中演化而來,生物圈是人類不可或缺的生存前提。人不僅形成了與生物圈中動物的「種」不同的「類」特性,即區別於動物本質的先定性、自然性、相對固定性以及與生命個體的直接同一性,形成了人本質的後天生成性、自主自為性、動態性以及生命活動的自我否定性;進入現代工業社會以來,人類還通過自身對環境的改造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地球的「地質特徵」,進入了被科學家認識定義的「人類世」(Anthropocene)。該詞來自「anthropo」(意為「人類」)和「cene」(源於希臘語「Kainos」,意為「新的」或「最近的」)的結合。鑑於人類的工業化對地球特徵和環境帶來的深刻影響,少數學者用「人類世」來表示地球進入了一個新的地質世,認為人類是地球演化的主要驅動力。
進入20世紀,「一些著名的科學家得出結論,說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由人類主導生態系統的世界,鑑於人類活動在全球範圍內的深遠影響,甚至可以說地球已經從『全新世』過渡到可以被稱為人類世的一個新時代」,從一定意義上看,「人類世」促成了人類與自然耦合的「治理複合系統」的形成。
然而,現實的悖論是:一方面,「人類世」預示著人類的所作所為與生物圈中其他生物相區別的「不可一世」;另一方面,「人類世」又昭示著人類在否定生存環境的同時也在否定自身,且使自身在生物進攻面前變得「不堪一擊」。隨著這一概念被逐漸接受,「『人類世』已不僅只是一個地理學上的概念」,而是表明「人類與自然之間『現代』分離的真實性正在被打破,從而顯現出一張彼此激烈的關係網」。以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為例,微生物對人類的侵害及其帶來的巨大影響使得人類對生物威脅的極端恐懼在全球範圍內蔓延。生物世界的異在性再次表明,人類所處的生存環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不可預見性、不易控性和危險擴散性。
全球化時代的生物安全威脅正在給人類帶來因生存性焦慮而產生的「本體性恐懼」。本體性恐懼是本體性不安的極端狀態,主要指「風險社會」所帶來的「危機常態化」的生活現實,使現代人長期處在焦慮與掙扎之中的「本體不安」狀態。
生物安全的「場景性」與「緊迫性」
當人們對於某一領域的安全問題產生恐懼時,就會把威脅安全的「對象物」作為修飾詞放於「安全」之前,以表示一個新的安全領域的形成。對於國家或國際安全來說,在「安全」之前置放修飾詞是有條件的。只有當某一類安全議題進入國家或國際決策層面,或對國家或國際社會造成了直接威脅,才可能被納入國家或國際安全的話語範疇。例如,當我們用「計算機」作為「安全」的修飾詞時,「計算機安全」並不能被列入國家或國際安全研究的清單中,因為多數計算機安全問題僅涉及技術問題,並不一定造成國家層面的政治和軍事威脅,缺乏其作為國家或國際安全議題的「場景性」與「緊迫性」。然而,即便某一類安全威脅具有普遍性特徵,具備在「安全」之前置放修飾詞的條件,往往也需經歷「安全化」的過程。如生態問題,在最初僅為局部現象時,其作為「沉默的安全」並未被納入國家與國際安全研究清單;當生態問題日趨嚴重化,具有普遍性風險特徵後,才開始被人們所重視和研究;近年來,當生態危機頻頻出現且給世界各國帶來普遍性危害時,「生態安全」才成為重要的安全議題,形成國家安全和國際安全意義上的「生態安全」領域。
從非傳統安全的視角看,生物安全的非傳統特徵有:「威脅傳播的跨國性、高難度防擴散性、影響的潛伏性和連帶性以及內容的交叉性等」。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危機,除了以上非傳統特徵,還表現出較為顯著的成因複雜性、不可預見性和危險擴散性等,造成了人們對它的普遍恐懼,凸顯了其危害的「場景性」與「緊迫性」,迫使世界多國紛紛投入應對微生物病毒的行動之中,也同時推動生物問題迅速上升為關涉國家安全與國際安全的重要議題。自此,「生物」一詞具備了作為「安全」前置性修飾詞的條件,「生物安全」成為了當下具有「特別優先性」的安全領域。生物安全問題涉及人口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政治安全、社會安全、資源安全等多個領域,生物作為一種嚴重威脅安全的「對象物」,使得「生物安全」這一概念被普遍認同,並被納入國家與國際安全研究的清單之中。
生物安全的內涵與場域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以下簡稱《生物安全法》)中指出:生物安全是指國家有效防範和應對危險生物因子及相關因素威脅,生物技術能夠穩定健康發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系統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威脅的狀態,生物領域具備維護國家安全和持續發展的能力。從國家安全與國際安全層面解讀生物安全,其內涵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界定。首先,從安全的客體看,這一涵義表明了生物安全這一「場域」既涉及傳統安全又涉及非傳統安全,且考慮到了二者相互交織的可能性。其次,從安全的主體看,生物安全法中的首要安全行為主體是國家,突出強調國家在生物安全領域具備有效應對威脅、保障持續發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鑑於生物世界與人類社會之間關係的複合性與交織性,可運用「場域安全」的理論視角來分析生物安全威脅存在的基本場域類型。「場域安全是指與安全相關聯的、具有特定活動性質的、沒有危險或威脅的關係狀態,它強調的安全不是一種單一的、線性的、局部的、純技術的安全,而是複合的、非線性的、整體的、技術與價值混合的安全」。從低政治到高政治的序列進行生物安全的場域類型劃分,可將其劃分為六大類型:生物疫情、生物實驗、生物資源、生物入侵、生物戰、生物恐怖。與生物疫情安全相關的主要內容有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等;與生物實驗安全相關的主要內容有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應用,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管理等;與生物資源安全相關的主要內容有:人類遺傳資源與生物資源安全管理等;與生物入侵相關的主要內容有:防範外來物種入侵與保護生物多樣性,應對微生物耐藥性等;與生物恐怖相關的主要內容有:防控防範各種類型的生物恐怖襲擊等;與生物戰相關的主要安全內容有:防禦生物武器威脅,防止任何形式的生物戰爭等。對生物安全場域類型進行精準劃分,有利於我們對生物安全進行深入研究,合理有效應對不同類別的生物安全威脅。
微生物與「非傳統佔爭」
2020新冠肺炎疫情危機,是一場人與微生物病毒的無聲「爭鬥」,有人用「戰爭」「世界大戰」「第一次非傳統安全世界大戰」等來比喻這場「爭鬥」。其實,當我們用「戰爭」來形容人與微生物之間的爭鬥時,恰恰表明我們仍處於傳統安全的思維方式。事實上,「戰爭話語」與微生物世界的自然進化不甚相干,也無法準確揭示疫情危機的非傳統安全本質。
「微生物政治學」(Microbialpolitik)相關研究證明:存在於地球數億年的微生物對人類造成的巨大挑戰和威脅是「非武」(非軍事武力)的,微生物呈現的自然演化規律是經過無數次迭代、優化後的「安全算法」(Security Algorithm)。因此,人類與微生物世界應表現為一種去掉「戈」的「佔爭」(occupation but no war)關係,即通過「佔」有生存資源以「爭」得其生長繁衍的最大可能。如果說微生物挑戰人類的非傳統安全本質是「佔爭」而非「戰爭」,那麼人類就需要有與之應對的升級版理念。
《綠色政治思想》(2005)的作者安德魯·多布森(Andrew Dobson)強調,應關注人類活動必須限制在何種範圍內才不至於幹擾非人類世界,而不是只關心人類的介入在什麼程度上不會威脅到自身的利益。生態倫理學者霍爾姆斯·羅爾斯頓(Holmes Rolston)則強調,如果說狹義的舊倫理學僅強調一個物種的福利,那麼廣義的新倫理學則應關注地球上數百萬物種的福利。因此,面對「非傳統佔爭」,人類的最佳選擇是與非人類物種的和合共生,努力讓微生物成為人類不可或缺的「朋友」。如在工業領域,利用微生物特性可實現發酵、合成單細胞蛋白;在農業領域,微生物作為生物農藥與生物肥料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在維持生態平衡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用於廢汙水處理的生物學途徑充分表現出其經濟性、有效性。可見,和合共生能夠有效消除人類對於「非傳統佔爭」的恐懼。
生物入侵與「非常規災害」
外來生物入侵帶來的「非常規災害」是引發生物恐懼的重要緣由。外來生物入侵是指「非本地生物(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以自然或人為方式對本地生態系統、人類健康、物種多樣性造成危害的現象;該現象將不同程度地造成生態退化和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引起土著物種尤其是珍稀瀕危物種消失和滅絕」。
從非傳統安全角度來看,有害生物入侵是一種危害巨大的「非常規災害」。事實上,「在長達數十億年之久的地球生命演化中,世界上存在的物種可以說都是從其他地方『入侵』而來的……但人類社會出現後,這種自然的生物交流依然存在並轉化為人類社會中的自然入侵現象。然而,隨著交通運輸技術的進步,外來物種的人為入侵開始佔據主導地位,其規模逐漸使得自然入侵現象相形見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確認的外來入侵物種已達544種,相繼發現了西花薊馬、Q型煙粉蝨、三葉草斑潛蠅等20餘種世界危險性與暴發性物種入侵,平均每年增加1~2種,已成為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最嚴重的國家之一。這些外來物種對我國生態環境造成了難以修復的影響,也嚴重危害人畜健康、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
生物入侵往往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多方面的安全威脅,不僅破壞生物多樣性,而且會對當地環境的自循環系統產生負面影響。如水葫蘆不僅直接影響水生生物生長,破壞水體生態平衡,其大量繁殖也會誘發河道堵塞,進而破壞整個地區的水文平衡和自然景觀。據統計,在外來生物入侵中,外來植物入侵佔比最大、種類最多,分別是入侵動物和入侵病原微生物的1.4倍和4.4倍。
外來植物入侵指在一定區域內,歷史上沒有自然分布,經由人類活動引入或自然傳入的植物物種對傳入地造成的生態、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危害。外來植物入侵在我國可劃分為人為有意引入、人為無意引入及自然引入等類別。有意引入是指為發展經濟和保護生態環境而特意從國外引入植物,以促進農業等領域發展,但由於引入時並未明確其有害性,最終給生態系統帶來了難以修復的損害,如「一枝黃花」作為觀賞植物的引入對我國生態環境貽害無窮。人為無意引入是指通過人類活動無意傳入的植物,其媒介主要為旅客攜帶物、交通工具、貨物和郵寄物等。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電子商務已成為一種新型業態,郵寄包裹逐漸成為攜帶外來生物的主要媒介。自然引入是指植物通過風力、水流自然傳入,或通過鳥類等動物傳播的植物種子而傳入。如紫莖澤蘭從中緬、中越邊境自然擴散進入我國,薇甘菊據推測是通過氣流從東南亞傳入廣東。它們的危害表現在通過化感作用抑制其它植物生長,形成大面積的單優群落,嚴重影響物種多樣性,破壞農田、果園、河流甚至生態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外來生物入侵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一般具有5~20年的潛伏期,因此一些環境威脅在入侵初期往往難以被察覺,一旦暴發便會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如作為滅蚊、防治瘧疾的有效生物工具,食蚊魚於1927年從馬尼拉經上海引入中國。由於食蚊魚可生活於鹹水淡水多種水域、適應環境能力強,迅速繁衍蔓延。然而幾十年後,其對本地魚類、無脊椎動物、兩棲類動物生存造成的威脅才得以被發現和關注。
傳染性疾病與「非常態危機」
如果說常態危機是常見的且可防可控的「普通緊急狀態」,那麼非常態危機則是不常見的且難防難控的「例外緊急狀態」。由傳染性疾病引發的 「非常態危機」具有超常、偶發、例外等特徵,其 「引發威脅的誘因不是幾乎從未遇到過的,就是非局部性且難以按正常程序應對的;引發非常態危機的成因不是前期應對失控而不可逆的,就是瞬時跨越國界、交錯而瀰漫性的」。特別是傳染性疾病,往往能快速引起社會與民眾的大規模恐慌。
由烈性傳染病引發的非常態危機,往往在給人類生命健康帶來巨大危害的同時,造成心理層面的普遍恐懼。公元79年至312年期間,羅馬曾發生過5次大規模瘟疫,造成了生命和社會財富的重大損失,這也成為導致羅馬帝國衰落的重要原因,既而改寫了歐洲的歷史。公元165年到180年間,在古羅馬的興盛時期,暴發了當時被稱之為「黑死病」的瘟疫。據歷史學家記述,僅羅馬每日就有數千人死亡。6世紀,被稱之為「安東尼大疫」的鼠疫在東羅馬帝國又一次暴發。在拜佔庭帝國都城君士坦丁堡,也就是現在的伊斯坦堡,許多居民由於鼠疫死亡,人口急劇減少四分之一,東羅馬帝國也從此衰敗走向滅亡。此外,人類歷史上還出現過狂牛症、豬瘟病、禽流感等動植物傳染性疾病危機。動物性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主要有生物媒介、非法入境的疫區動物及其產品、正常貿易的動物及其產品、存在病原微生物汙染的進口生物製品等。據不完全統計,近十年來,我國檢驗檢疫部門從進口動物中先後多次檢出或截獲藍舌病、禽流感、新城疫、豬瘟、牛結核等20餘種以上的動物疫病。
此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與之相關的傳染疾病,如呼吸道、消化道、體液傳播、鼠媒蚊媒蟲媒傳染病等則更易引發人們的恐懼。2019年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的《全國法定傳染病疫情概況》指出,2019年10月1日~31日,全國(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共報告法定傳染病597610例,死亡2147人。另據海關總署介紹,2019年1~10月,全國口岸共檢出入境確診傳染性病例15345例,截獲蚊蟲、老鼠等輸入性病媒生物4354批次413.2萬隻。
生物實驗與「非常態風險」
人類對生物世界的認知越有限,生物世界存在的不確定性就越顯著。為了降低生物世界對人類的不確定性與潛在風險,人類開始通過建造各類生物實驗室來探尋生物世界的奧秘。20世紀50~60年代,美國最早建立生物安全實驗室,隨後蘇聯、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瑞典、加拿大等國也相繼建造了不同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我國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成功研製出第一臺「生物安全櫃」。21世紀初,我國生物實驗活動發展迅速,一批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相繼建成並投入使用;至2017年年中,共有70餘家生物安全實驗室獲得資質,其中包括50餘家高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
生物實驗管理是生物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如實驗室出現管理規範不健全,管理程序不完善,管理監控措施不嚴密,以及管理追責不徹底的情況,則可能引發「非常態風險」,給人群、動物或植物帶來不可預計的危害。生物技術發展對人類而言是一把雙刃劍,「生物安全風險是社會不可接受的風險」,許多國家都把生物安全視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其納入與國家核心利益相關的國家戰略事項,全面加強對於生物安全的規範和管理。在我國,生物安全管理體系主要包括:組織和管理、管理責任、個人責任、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文件控制、安全計劃、安全檢查、不符合項的識別和控制、糾正措施、預防措施、持續改進、內部審核、管理評審、實驗室人員管理、實驗室材料管理、實驗室內部管理、實驗室設施設備管理、廢物處置、危險材料運輸、應急措施、消防安全、事故報告等。
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中的生物安全是指「將操作程序、屏障系統以及工程技術結合起來避免危險生物因子造成實驗室人員暴露、實驗室外擴散並導致危害的綜合措施」。實驗室生物安全一般分為四級:一級為健康成人體內沒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或傳染性物質;二級為自在存在於環境和人群中的中等危險物質;三級為能引起人的嚴重疾病甚至威脅生命的外來物質;四級為能夠造成生命危險的外來的高風險物質。如不具備條件的實驗室違規從事有關高致病動植物病原微生物的實驗活動,或轉基因技術研發活動的不規範行為未得到有效制止,或非國家行為體與國家行為體有針對性地實施利用生物實驗的打擊行為,其後果都無異於引發一場生物戰爭。據英國專家統計,44%的口蹄疫疫情是由實驗室和疫苗生產企業造成的病毒逃逸事件引發的。
我國對生物實驗的安全維護有嚴格的要求,先後頒布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風要求》《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築技術規範》等法律法規。《生物安全法》中特別強調:國家加強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統一的實驗室生物安全標準;國家加強對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的安全管理,禁止從事危及公眾健康、損害生物資源、破壞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與應用活動;個人不得設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或者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等。
生物戰與「非傳統戰爭」
生物被用作武器對人類實施攻擊時,形成了與傳統安全相交織的「非傳統戰爭」。人類戰爭史上曾以不同方式出現過「生物戰」或「生化戰」,這是引發人們對生物產生恐懼的緣由。生物戰是運用生物武器或生物戰劑進行攻擊,引發生物恐懼的戰爭,也被稱作「隱形戰爭」「非人道戰爭」。在非傳統安全中,將生物武器用於「看不見的戰爭」 已經開始成為一種現實威脅。生物武器特別是基因武器的特點表現為殺傷力大、成本低、可批量生產,傳染性強、難防治、施放手段多樣,保密性強、有分辨力、只攻擊敵方特定人種,使用方法簡易,且能對敵方產生強烈的心理威懾作用。由此,生物國防、生物疆域、生物威脅、生物恐怖、生物戰爭、生物安全防備、生物安全戰略等概念相繼被提出和使用。
基於人類對病原體的認識水平,生物戰的變化發展經歷了病原體媒介採集利用、培養利用和改造利用三個階段;生物武器的研發經歷了生物戰劑研發與生物戰劑武器化兩個階段。有專家研究認為,人們對於生物武器的恐懼源自其非人道的大規模致死性與傳染性,這一特點在核武器出現後轉變為失能性、非傳染性以及與化學武器結合的殘忍性。對此,《禁止生物武器公約》作出規定:任何情況下決不發展、生產、儲存或以其他方法取得或保有微生物劑或其他生物劑或毒素;不將任何物劑、毒素、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直接或間接轉讓給任何接受者,並不以任何方式協助、鼓勵或引導任何國家、國家集團或國際組織製造或以其他方法取得上述任何物劑、毒素、武器、設備或運載工具。
生物恐怖與「社會性恐慌」
生物戰是生物恐怖的極端表現形態。除此之外,生物恐怖還表現為生物恐怖主義、生物刑事犯罪以及生物武器外傳等其他形式。生物恐怖的來源除了自然界和國家行為體之外,還有非國家行為體——恐怖主義者、犯罪分子以及科學家等。
以核生化為例,核生化有害因子與核生化恐怖事件緊密相關,主要包括核放射性物質、生物戰劑和化學毒劑等。核生化恐怖事件是指組織和個人為達到其政治、經濟、宗教等目的,通過威懾(恐嚇)使用或實際使用能釋放核放射性物質、生物戰劑、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造成或可能造成出入境人員和公眾健康受到嚴重損害,引起公眾心理恐慌,從而破壞國家公務、民眾生活、社會安定與經濟發展等的事件。1995年3月20日發生的「東京地鐵沙林事件」就是典型的核生化恐怖突發事件。
隨著恐怖主義的惡性發展,恐怖組織掌握核生化的能力進一步增強,發動核生化恐怖的企圖更加明顯,實施核生化恐怖的可能性逐步增大。「9·11」事件後,美國多地出現「炭疽信件」等系列事件,不但造成了人員傷亡,也引發了廣泛的恐慌和不安。2012年初,美國聯邦調查局在定期發布的「執法公告」中,提出了「農業恐怖主義」 (agroterrorism)的概念,並將「農業恐怖主義」定義為「生物恐怖主義」的一個分支,具體指通過傳播動物植物疾病在目標國家製造恐懼,造成經濟損失,影響社會穩定的恐怖主義行為。
伴隨著貿易和人員來往的快速增加,核生化因子傳入我國的風險也顯著增加。「由於我國人口眾多,流動性強,在遭受生物恐怖襲擊之後,病原體傳播性更強、控制更難、危害更大」。尤其是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國力逐漸強盛,我國頻繁舉辦各類重大國際活動,人群的跨國流動和高度聚集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核生化因子的輸入和傳播風險。
為了預防與消除生物恐怖對國家和民眾的威脅,新頒布的《生物安全法》從法律層面規定:國家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範生物恐怖與生物武器威脅;禁止開發、製造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取、儲存、持有和使用生物武器;禁止以任何方式唆使、資助、協助他人開發、製造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取生物武器;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修改、公布可被用於生物恐怖活動、製造生物武器的生物體、生物毒素、設備或者技術清單,加強監管,防止其被用於製造生物武器或者恐怖目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軍事機關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可被用於生物恐怖活動、製造生物武器的生物體、生物毒素、設備或者技術進出境、進出口、獲取、製造、轉移和投放等活動的監測、調查,採取必要的防範和處置措施等。
生物安全能力建設
為進一步應對生物安全威脅,各國高度重視生物國防與生物安全能力建設,國際組織與各國政府積極制定與生物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與政策措施。在國際組織層面,世界衛生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等先後制定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國際衛生條例》《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生物案例領域的國際公約。在政府層面,美國早在 21世紀初就發布了《國家生物防禦戰略》《應對生物威脅國家戰略》等,並推出和建設了一系列有關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規、管理機構以及生物安全實驗室與研究項目;歐盟自1995年3月《申根協定》生效後,制定了公共衛生領域的合作政策與多領域安全協同的一致行動,以有效應對邊界開放給歐洲安全帶來的潛在影響以及生物恐怖威脅的日益加重。此外,日本的「一體化安全保障戰略」在生物安全維護方面也頗具特色,取得了一定成效。
有效消除人們對於生物威脅的恐懼,要立足總體國家安全觀,從理念、法律、體制、隊伍、組織以及國際合作六方面著手,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的保障制度和體系。
理念層面。從全球「類安全」的角度,樹立「生物公民」與「生物公民權利」意識,從「後人類」即人類與非人類和合共生的角度看待生物世界,確立人類與自然包括微生物世界的廣義生態觀;從總體國家安全的角度,強化「生物國防」意識,構建生物領域的聚合體網絡與協同型的「全域安全」體系。
法律層面。進一步完善與生物安全法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加強與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履行國際公約,參與相關法律的制定,加快形成引領性的安全話語體系。
體制層面。完善生物安全法律相關體制,提高國家生物安全的治理能力,特別是在健全國家生物安全領導體制的過程中,堅持黨對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同時,完善違法追究責任制,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舉報危害國家生物安全的行為並實行究責;對在生物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政府應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隊伍層面。提升我國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在改變理念、制定法律、完善體制的基礎上,積極打造生物安全執法隊伍、生物科技人才隊伍、生物安全教育培育隊伍。通過高素質的專業隊伍,推進生物科技及產業創新發展,為維護生物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組織層面。一是加強社會組織動員,推進生物安全案例教育,普及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和生物安全知識,提升全社會的生物安全意識。二是加強教育培訓演練,相關科研院校、企業事業單位要將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和生物安全知識納入教育培訓內容體系之中。三是加強社會輿論監督,新聞媒體等機構要積極開展生物安全法規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同時對生物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有效的輿論監督。
國際合作層面。加強生物安全領域的國際合作,國家主體不僅要履行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的義務,還應積極支持參與生物科技學術交流合作與生物安全事件國際救援。中國作為發展中大國和聯合國常任理事國,還應積極參與生物安全國際規則的研究與制定。
結語
「人的『安全感』的獲得(『恐懼感』的消解)既離不開『安全性』的保障又離不開『衝突性』的消解,所以『安全感』的獲得是社會安全關鍵性標誌」。因而,消除生物安全中的本體性恐懼是提升生物安全感的根本。生物威脅導致的生物恐懼使生物安全維護形成了「人、生物、國家」三者互動的複雜網絡。倘若人與人之間、人與國家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背向而行,這三者間的複雜網絡將會上升為多元博弈的複雜性巨系統,加之生物世界的不確定性、非單一性、不易控性,人類對生物世界的恐懼則會呈指數級上升。我們相信,在生物安全領域,危險與機會同在,「佔爭」與「戰爭」競合博弈,人類雖面對巨大挑戰,但只要確立「和合主義」 範式,實施「優態共存」與「和合共生」方略,就能夠找到人與生物世界和諧共處的全新安全算法。(注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