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現代化視域下鄉村文化建設的多維透視

2021-01-14 中國社會科學網

  摘  要:鄉村文化建設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建設水平直接影響著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績效水平。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不斷推進,中國的鄉村文化建設取得很大成績,但是仍面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和挑戰,如部分農村基層文化工作流於形式;存在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與群眾需求不相匹配的現象;農村空心化進一步加劇,鄉土文化面臨消逝危險等。因此,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視域下,從組織、主體、機制及價值四個維度推進鄉村文化建設,從而把鄉村打造成不同於城市但是與城市高度互補的差異性空間,在更高水平上滿足廣大人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

  關鍵詞:鄉村文化;結構性矛盾;內生動力;意識形態領導權

    作者簡介:任成金,山東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金項目:本文是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改革開放以來山東農村文化建設的歷史考察與現狀研究」(項目號:15CDSJ10)、山東省高等學校青創科技支持計劃「中國共產黨發展話語的歷史演變與當代建構研究」(項目號:2019RWB011)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鄉村文化發展「更加突出的問題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這已經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1]。如何在更高水平上滿足廣大農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進一步提升鄉村文化在治理現代化中的貢獻度,這是當前實現鄉村振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認真思考和著力解決的問題。

  一、國家治理現代化視域下鄉村文化建設的理論闡釋

  在英文中,治理(Governance)一詞大約出現於13世紀末14世紀初,指管理、控制或統治的權力行為、方式方法。20世紀80年代,治理被用於公司管理領域,公司治理成為公司管理的代名詞。1995年,這個詞被首次引入中國,被翻譯為治道。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該詞開始被大規模使用,意指治理能力、行為或者治理方式。英國學者格裡·斯託克認為,治理意味著辦好事情的能力並不僅限於政府的權力,意味著參與者最終將形成一個自主的網絡。王紹光強調,治理不是特指某種治國理政的方式方法,不是指「無需政府的治理」,更不是指市場化、私有化。本文的國家治理現代化強調國家本位主義下的社會共治,是一主多元的治理,包括治理體系現代化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個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2]

  國家治理現代化不僅需要外在力量的推動,也需要內生力量的牽引。文化不僅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構成因素,也是推動治理現代化的源動力。國家治理現代化包含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各個方面,其中文化因素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任何一個國家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都是基於自身的歷史文化背景,以本民族和國家的民族精神、價值觀念和意識形態為價值引導,以文化的傳承發展為條件,以文化的繁榮興盛為支撐。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廣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厚支撐。」[3]鄉村文化建設作為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著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績效水平,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在前現代社會,鄉村文化保持著與城市文化的良好平衡,二者形成一種封閉差異性文化。進入現代社會,隨著大規模工業化的開展,鄉村文化面臨著現代城市文化的持續衝擊,出現了被同化和邊緣化的現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要在更高水平上滿足廣大人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就要在城鄉高度融合和交流基礎上挖掘鄉村文化的功能,把鄉村打造成不同於城市但是與城市高度互補的差異性空間,使之成為新型文明的重要載體。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視角來審視和推進鄉村文化建設,既要充分認識鄉村文化在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價值引導作用,又要有意識地把傳統鄉村文化中的講仁愛、守誠信、崇正義等優秀因素與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對接起來,實現鄉村文化的現代轉型。

  二、國家治理現代化視域下鄉村文化建設面臨的問題及挑戰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推進,鄉村文化建設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面臨著諸多挑戰,其中部分鄉村基層黨組織的治理能力不高、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滯後、農民文化建設的主體意識不強以及特色鄉土文化邊緣化等方面都成為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亟須關注的領域。

  (一)部分農村基層黨組織渙散,農村基層文化工作流於形式

  在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鄉村文化建設面臨著諸多挑戰,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執政黨自身(治理主體)的執政能力的挑戰。鄉村文化工作與經濟社會工作一樣,都離不開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具體推動和執行,農村基層黨組織在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居於領導核心地位,是確保黨的文化方針政策在農村得到貫徹落實的領導核心。進入21世紀,由於部分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渙散問題未能得到及時有效地糾正和改進,以致於在落實農村各項工作過程中,農村基層黨組織未能充分發揮在文化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在推進鄉村文化建設工作中,農村基層幹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經濟輕文化、重眼前輕長遠的現象,對推動鄉村文化建設缺乏自覺意識,文化建設理念不能有效轉化為政策、行為。在鄉村文化公共設施投資上,總量少、比重低;在人才隊伍建設上,業務素質偏低,絕對數量不足;在公共文化資源配置上,多頭管理、條塊分割,難以發揮整體效益;在對鄉村文化地位認識上,將文化建設置於農村各項工作的末梢,認為是可有可無的面子工程。以L市SH鎮為例,全鎮共有116個行政村莊,20個村有健身廣場,95%的村有農家書屋。雖然該鎮經濟發達,但是文化站基本沒有經費,鄉鎮編制有限,文化站工作人員只有1人,是鎮宣傳辦宣傳幹事兼職。鄉鎮文化站建設方面都是應付檢查,只掛牌子,實質性的東西幾乎沒有,文化活動場所也是和文化宮學習班合併在一起。由於農村基層文化工作流於形式導致黨的文化工作功能的萎縮,農民群眾的自主精神和自辦文化的發展模式並未得到充分發揮,這種過度依賴於外部輸血,缺乏相應的自主造血能力的鄉村文化發展模式,將導致鄉村文化工作流於形式,抓而不實,質量不高,效果不佳。

  (二)存在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與群眾需求不相匹配的現象

  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鄉村文化建設的基石,鄉村文化體制改革的目標就是要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供需基本匹配,保障農民的基本文化權益。雖然政府在推動鄉村文化發展方面表現出前所未有的行動自覺,然而農村基層政權公共文化服務職能在制度化、功能化方面存在不足,公共服務意識淡薄,對農民的主體地位重視不夠,對農村社會環境和群眾需求研究不夠,造成了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側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務的農民的需求端的差距。

  改革開放以來,一方面是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另一方面是農村的公共文化服務的服務對象、服務資源、服務方式、服務需求已經有了巨大的變化,同時,多數鄉鎮文化站對鄉村文化生活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變化以及不同階層、不同區域的文化生態與文化訴求的複雜性估計不足,服務方式和服務意識依然滯留於計劃經濟時代,這也就導致文化站的功能弱化和文化服務水平的巨大落差。「農村鄉鎮文化站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尤其是缺乏定期定量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培訓,這在資訊時代、視覺文化普及時代的歷史背景下,甚至在面對大量新農民人群成為文化服務對象的條件下,顯然就會出現極大地不適應以及能力與崗位職責的難以匹配。」[4]根據對D市XJ縣、Y市HY\QX市、H市MD區、T市DY區、Q市HD區等相關鄉鎮的調查研究,可以看出鄉鎮文化站工作人員都是有相關人員兼任,文化程度不高。村文化大院文化專員由村委兼任,對文化工作的認識依然停留於改革開放初期,「經濟決定論」根深蒂固,文化工作從屬於經濟工作。

  (三)部分農民參與文化建設的自覺性不高,主體意識不強

  鄉村文化不僅需要建設主體的多元化,更需要增強農民參與文化建設的主體性。改革開放激活了農民群眾的自覺創造精神,在經濟社會生活中,農民自覺性和參與度很高。但是在文化建設中,農民群眾均表現出不同程度的疏離感,認同度較低,自覺意識和參與意識不高,鄉鎮文化站和文化中心未能成為凝聚農民群眾的有效文化平臺。

  一方面,文化建設中的客體化和物質化傾向削弱了農民參與文化建設的主體意識。市場經濟教會了農民「生財之道」,但卻忽視了農民文化涵養的提升。農民對物質條件的追求勝過對精神文化的需求,道德建設、價值引領、精神引導等高品位的文化消費讓位於對低俗文化的需求,「在城市消費主義文化的『殖民』下,農民的生活條件在改善,但他們的主體性在逐漸消失,生活中原有的意義也在喪失,他們不知道人為什麼活著,不知道該如何看待和追求人生的價值。」[5]另一方面,農民整體性文化素質偏低,對文化生活參與、文化成果佔有、文化方式選擇和文化利益分配方面的了解存在盲區,制約了農民自我主體意識的覺醒。眾所周知,文化消費能力與文化素質呈正相關,文化素質越高文化消費能力就越旺盛。當前農村居民的整體文化狀況,未能激活農民主體的活力,成為制約鄉村文化消費結構升級和文化市場擴大的桎梏。據統計,農村居民家庭勞動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到1/5,影響了文化參與和文化消費多樣化的發展,這也就成為制約農民參與文化活動的巨大障礙。鄉村文化建設,既需要農村公共文化部門的服務重心下移,也需要農民文化建設主體意識的覺醒。只有有效的激活了農民主體的內在潛力,推動農民樹立現代意識和文明理念,使農民意識到文化參與的重要性,才能造就鄉村文化建設生動活潑的局面。

  (四)農村空心化進一步加劇,鄉土文化面臨消逝危險

  鄉村文化建設是政府外部文化供給與村莊內部承接相互作用的過程,由於大量農村青年農民進入城市和文化人才流失,造成鄉村內部文化建設主體力量缺乏,文化內生動力遭到破壞,大大增加了鄉村文化建設的難度和成本。據統計,2018年全國有農民工28836萬人,60%在鄉外就業,其中26%在省外外業,大量的農村青壯年人口被吸附到城市,留在農村的多是「386199」部隊,即婦女、兒童和老人。與此相對應,則是村莊的大量減少,在第三次農業普查中,全國共有596450個村,比2009年減少了4萬個。其中山東全省8.6萬個自然村中,呈現「空心化」的佔20%至30%。[6]農村空心化不僅是人口的空心化,而且帶來了農村社會的凋敝和鄉村文化的衰微。鄉村文化在其物質層面、制度層面和精神層面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解構,廟宇祠堂等傳統物質載體被現代建築取代,鄉風習俗遭到西方節日衝擊,傳統信仰讓位於外來宗教,鄉村道德倫理被消費主義解構。

  毋庸置疑,鄉村文化有其弱點和消極面,但是現代城市文明泥沙俱下,破壞了原有的鄉村文化秩序和文化結構,新農村文化建設並未對農村文化傳統中蘊涵的積極、進步、合理成分進行新的轉化。這就導致農民一方面脫離了原有的傳統道德的規制,新的道德規範又沒有建立起來;另一方面又進入了低俗、庸俗的消費主義文化陷阱。原有的特色鄉村文化遭到遺棄,村風村俗沒落,鄉村文化中原有的寶貴精神元素和傳統價值遭到蠶食,傳統農村文化中的家庭意識和鄉土情節的優秀品質逐漸淡化。一方面,鄉村文化精英不斷流失,古老的鄉村文化傳統已經喪失農村社會調節的功能,鄉土文化被人們置於「先進文化」的對立面;另一方面,在市場化進程的裹挾和衝刷下,公共文化衰微,私性文化彰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與其說是反映了個人權利意識的萌生,倒不如說這是農村公共精神的消退。在資本邏輯的驅動下,金錢成為衡量一個人社會地位和社會意義的主要準則,物慾化、工具化的評判作為人情往來的既定規則,農村傳統文化中樸素的優秀品質,諸如「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等因素流失,鄉村不僅呈現出人口的「空心化」,也出現了道德的「空心化」,作為鄉土中國的價值核心——鄉村道德在城鎮化的衝擊下徘徊歧路。

  三、以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多維推進鄉村文化建設

  農村基層黨組織在鄉村治理體系中居於中心地位,為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強政治和組織保證。習近平指出:「基層黨組織要引領基層各類組織自覺貫徹黨的主張,確保基層治理正確方向」,這進一步明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在鄉村文化建設中的引領作用,其背後的深層邏輯正是要通過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從組織、主體、機制及價值四個維度引領鄉村文化發展方向,加強鄉村文化建設,從而把鄉村打造成不同於城市但是與城市高度互補的差異性空間,在更高水平上滿足廣大人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

  (一)加強和改善黨對鄉村文化工作的領導職能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加強和改進黨對文化工作的領導,是推進文化改革發展的根本保證,也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內在要求。」[7]鄉村文化建設要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黨對文化的領導不是包辦,而是政治、思想和組織上的領導。落實黨對鄉村文化工作的領導,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1.遵循鄉村文化建設的基本規律

  文化發展與經濟建設不同,鄉村文化與城市文化迥然不同,每個地區的鄉村文化建設與其他地區的鄉村文化建設也必然是千差萬別。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獨特省情決定了不同地區鄉村文化建設必然有自己的獨特規律,其中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對鄉村文化發展的影響的尤為明顯。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從「物質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變化,反映的是社會的進步和人們對文化需求層次的提高。因此,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農村社會的巨大躍遷和農民個體意識的覺醒以及文化需求的大量釋放和農民個體意識的覺醒都要求鄉村文化建設要正確認識和遵循鄉村文化發展規律,要以農村的具體省情為出發點,結合農民需求的變化而不斷調整黨在農村的文化政策,以不斷滿足農民對先進文化的需求為落腳點,做到既不能急於求成、拔苗助長,也不能因循守舊、停滯不前。

  2.弘揚主旋律,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導權

  文化的意識形態屬性決定了鄉村文化建設的戰略意義,鄉村文化產品和文化活動不僅滿足農民求知、求樂、求富、求美的需求,還將國家意志和政治理念傳遞給每一位農民,以鞏固和擴大農村的思想文化陣地。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原有的傳統文化信仰體系在農村發揮作用的機制遭到破壞,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並未被廣大農民普遍認同,這樣就造成了農民倫理道德滑坡和精神文化信仰的真空。在這種情況下,西方社會思潮不斷蔓延和滲透,構成了對黨在農村意識形態領導權的嚴峻挑戰。以基督教為例,據統計基督教在農村地區形成了迅速擴散的局勢,擠佔了廣大農村的信仰空間。在鄉村文化發展過程中,要弘揚主旋律,提高精神文化產品的供給質量,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滲透到鄉村文化活動之中,創造出符合農民需求具有鄉土氣息和鄉村特色優秀的文化作品。

  3.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高組織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鄉村文化建設工作與經濟社會工作一樣,都離不開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具體推動和執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鄉村組織振興,打造千千萬萬個堅強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培養千千萬萬名優秀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8]。農村基層黨組織是確保黨的文化方針政策在農村得到貫徹落實的領導核心,農村基層幹部應充分認識到鄉村文化建設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樹立農村發展必須堅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五位一體的理念;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提高「兩委」班子的領導力,拓寬選人渠道,優化黨組織班子結構;加強農村組織形態的創新,健全鄉村文化發展的社會組織基礎和實踐基礎。鄉鎮、村兩級要健全文化組織機構,配齊鄉鎮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動室的文化管理員,並加強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形成鄉村文化有專人管、專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時要堅持黨管人才的原則,培育農村特色文化人才。鄉村文化的發展關鍵在於人才,黨應該加強規劃引導,做好鄉村文化的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突出培養文化創意人才、文化技能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等,為社會主義文化大繁榮大發展服務。

  (二)發揮農民主體作用,激活鄉村文化發展的內生動力

  鄉村文化建設不僅僅是簡單的政府外部文化供給問題,而且涉及到了村莊內部的「自給」問題,只有政府外部輸血和村莊內部造血銜接起來,鄉村文化建設才能出現實質性改觀。新時期鄉村文化建設要激活鄉村文化發展的內生動力,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工作:

  1.培育農民主體意識,提高農民文化參與的積極性

  鄉村文化的發展最終落腳點要激活鄉村文化發展的內生動力,培育農民主體意識,使農民不僅成為經濟建設的主體力量,而且要成為文化建設的主體力量。農民主體意識的增強,在於農民整體素質的提高。沒有農民整體素質的提高和自主發展能力的增加,農民文化參與的主體意識就不可能增強。在農民文化程度方面,農村居民家庭勞動力高中(含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足20%,其中大專程度的不足3%,農民文化程度不高也就制約和影響了農民的文化鑑賞能力和文化參與的熱情。因此,要通過鄉村文化教育來培育農民的主體意識,提高農民教育文化程度,培養農民的獨立意識、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消解小農思想、等級觀念和舊風陋習對農民的束縛,以提升農民主體意識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民主體意識的增強,還要培育農民的公共精神,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受市場化進程的裹挾和衝刷,鄉村傳統文化日益退潮,傳統組織和權威弱化,私性文化張揚,公共精神式微,農民大都將自己的生活局限在家庭小圈子內。一旦當農民將日常的文化生活場景定位於私域,農村公共場所必然衰落和蕭條,農民對村莊認同必將弱化。因此,培育農民公共精神就要引導農民走出自己的私人領域,積極參與公共生活。這就要求廣大農民要意識到自我角色的存在、自我權利的賦予,把農村社區建設成社會生活共同體。

  2.培養鄉土文化精英,增強「造血」能力

  農村的萎縮,鄉村精英的流失,這是鄉村文化建設瓶頸。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基層文化人才隊伍是鄉村文化發展的中堅力量,精英的缺位也就構成了當前鄉村文化建設內生動力不足的關鍵性因素。新時期鄉村文化建設需要農村激發潛在活力,培養了解農村、願意為鄉村文化建設做出貢獻的鄉土文化精英,實現農村文建設的自力更生。為了發揮好文化精英在鄉村文化建設中的生力軍作用,實施「人才興文」的戰略,農村基層組織要建立完善相關政策條例,其一,完善政策,要對農村文化精英加強管理,做好登記、考核和資格認證,不斷加強文化精英的後續培養,輸送符合條件的文化人才到相關藝術學院培訓以提高業務素質和文藝技能;其二,加大投入,通過公共財政對農村文化精英進行適當的財政補貼,鼓勵具有一技之長的農村文化精英參與文化站、文化大院的建設和農村文化政策的制定,以提高他們的社會影響力;其三,要建立一套有利於後備人才選拔、在崗人員培養和傳統技藝傳承的梯隊建設制度,通過優化人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來實現文化人才的聚集和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

  3.壯大民間文化團體,豐富鄉村文化形式

  鄉村文化力量的弱小與民間文化團體的零散不無關聯。雖然當前鄉村文化團體在活躍鄉村文化陣地、豐富鄉村文化生活方面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是農民看書難、看戲難、看電影難和文化生活單調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當前鄉村文化建設面臨著兩大問題:一是鄉村文化精英人才的流失,二是鄉村文化團體生存困難。這些都使得鄉村文化

  的傳承、發展面臨著極大挑戰,導致農村自辦文化「造血」能力不足。農村基層地方政權要加強對民間文化團體的規劃引導,鞏固鄉村文化發展的「組織」基礎,要積極引導鼓勵民間文化社團更好地拓寬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來源,加快市場開拓,提高農村基層文化服務效能,力爭實現每個行政村都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民間文化社團,以便能夠實現鄉村文化的自我發展、自我服務,從而搭建群眾自娛自樂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在鄉村文化社團管理上,把社團的形式引入鄉村文化建設中,與農村文化大院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在政策制定上,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在內容規範上,要引導廣大農村文化能人堅持社會主義文化前進方向,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突出與百姓息息相關的鄉土故事,實現文化服務的先進性與通俗性的統一;在評價標準上,農村文化團體的政策制定不能僅僅考慮單純的市場需求和受眾接受程度,必須考慮價值取向、專業水準和審美情趣,注意產品內容是否符合主流價值觀和社會主義道德標準。

  (三)健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實現鄉村文化服務重心下移

  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應實現農村文化服務重心下移,逐步形成農村文化管理以縣為主,協調服務以鄉為主,建設以村為主的新格局。

  1.健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增強農村基層公共文化產品的有效供給能力

  「十一五」「十二五」期間,我國政府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投入巨大,僅農家書屋就超過200億元,鄉鎮文化站補貼每站5萬元,但是巨額投入的背後,農民對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並不高,鄉村文化社會參與度不高。農村公共文化產品生產和需求呈現出結構性矛盾,既有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已經不能滿足農民群眾對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從滿足農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來看,一些地方的鄉村文化內容陳舊,對農民缺乏吸引力,而以農業、農村和農民為題材的鄉土文化少之又少,文化事業的運行機制缺乏活力和動力,這也就造成了公共文化產品及其服務越來越不能滿足農民多樣化、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鄉村文化作品和文化活動要貼近實際、貼近農民、貼近生活,以鄉鎮為依託,以村為重點,以農戶為對象,農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建立在有效的農民精神文化訴求的表達機制基礎之上,培養鄉土文藝骨幹,唯有這樣農民的訴求才能充分吸納到政府決策中來,文化供給才能同文化訴求相匹配,才能不斷增強公共文化產品的有效供給能力。

  2.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標準,增強基層地方政府的驅動力

  農村公共文化體系建設雖然已經納入了當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但是在實施效果上大打折扣,農村基層地方政府總是呈現出很強的「選擇性治理」。雖然全國農村地區基本實現了「鄉鄉有綜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動室的建設目標,但是公共文化服務網絡的完善並不必然帶來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的提高。由於對公共文化服務缺少一個系統的科學評估標準,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呈現出較強的「經濟決定論」。在經濟指標的壓力下和政績、升遷因素的驅動下,文化建設的資金和資源不時被挪用、擠佔,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在不少地方也就成了可有可無的擺設。為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標準,將文化工作納入黨政的議事日程,納入當地綜合目標考核內容,並將之與農村基層相關負責人的政績、前途相掛鈎,將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落到實處。

  3.建立農民文化訴求表達機制,構建以農民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農民結構呈現多層次化,文化訴求必然多種多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要以農村為中心,「接地氣、察民情」,尊重農民的文化訴求。在充分調研農民的文化意願基礎上,建立科學有效的文化訴求反饋機制,為不同層次的農民提供表達其訴求的平臺。農民文化訴求表達機制的建立通常包含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研究農民和農村的特點,考慮農民的實際需要,分析農民的接受程度,提高農村公共文化產品供給的層次性和針對性。農村中的特色文化資源對廣大農民來講具有濃厚的親近感,要激活農村的「鄉土文化」,充分挖掘當地鄉鎮特色人文資源,借鑑廣大農村文化消費主體的意見,用優秀的文化傳統影響和感化農民;二是基層農村政府的文化政策和文化活動要為廣大農民群眾所了解和熟知,形成選擇需求表達的有效性基礎;三是建立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效果反饋、糾正和更新機制,使得農民的文化訴求反饋成為公共文化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一環。以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文化產品的有效供給需要有制度化的保證,尊重農民文化訴求的表達權和參與權,並使之成為反饋機制的關鍵和靈魂。在這一過程中,要注意鼓勵和調動農民在保障基本文化權益中的主體意識,激發農民的自主性和創造性;四是要將農民滿不滿意作為衡量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尺度,並將反映文化消費主體「滿意度」的指標進一步細化,形成文化活動和服務效果評估的系統資料庫。

  (四)重構鄉村文化敘事,實現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傳統農村文化除了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的本質特徵外,又兼具了鮮明的地域特色。傳統文化歷史悠久,作為現代鄉村文化建設的重要資源,在民族心理和文化傳承中有著獨特的內涵。如何在新時期挖掘歷史文化資源,重塑歷史記憶,發揮鄉村文化的引導和規製作用,就成為擺在眼前的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

  廣大農村地區保存下了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珍藏了豐富的歷史記憶。地方政府部門要將農村歷史文化遺產納入城市發展整體規劃,認真做好「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在發掘和保護中實現地方歷史記憶的再現和文化的傳承。21世紀以來,國家對歷史文化資源的研究、保護和利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全面推進鎮、村兩級歷史文化展示和鄉村記憶工程等。通過挖掘歷史記憶傳承地方特色文化,進行歷史展示和鄉村記憶工程這是必不可少的環節,除此之外,還應將歷史傳承與現實利用相結合,採取合理有效的方式使歷史文化遺產融入現代生活,發揮更大效用。在理論層面,要加強農村地區歷史文化資源的學術研究工作,批判繼承、推陳出新,對鄉村文化進行新的理論詮釋和建構,推出一批具有教育價值和文化價值的理論成果,不斷豐富村地區的歷史文化寶庫;在實踐層面,對鄉村文化中的蘊含的道德實踐方式和禮俗資源進行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使之適應現代社會發展,成為推動農村道德生態重構的巨大力量。傳統農耕社會的道德規範,不可能原封不動地保存下來,而應該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傳統的那種「父母在不遠遊」「晨昏定省」「早晚問安」的道德在現代社會中已無可能,但是傳統道德中的仁、義、禮、智、信等道德資源對於現代社會依然具有時代價值。通過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傳統美德創造性轉化,有利於將儒家道德理念變成農民的生活方式,實現優良道德傳統再度回歸,重建鄉村的倫理秩序和文化生態。同時,鄉土文化不能止步於傳統文化,還應包含地域特色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要在重溫紅色歷史、再造紅色經典中再現紅色記憶;還要梳理和凝練1949年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體現的地方精神,如忠誠守信、勤勞勇敢、務實苦幹、開放創新等,將這些能夠提供正能量的時代精神納入歷史展示和鄉村記憶的範疇之中。只有這樣,才能扎牢鄉村文化建設的根基。

  鄉村文化建設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綜合系統工程。由於當前鄉村文化建設的系統合力還不強,工作有時顯得碎片化,社會自治力量不成熟,需要深刻把握國家治理現代化與鄉村文化建設的內在關聯,從黨的領導、主體建設、體制機制和價值重構等方面努力,才能繁榮興盛鄉村文化,從而增強鄉村振興的底色。

  

    參考文獻:

  [1]《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人民日報》2017年10月28日。

  [2]習近平:《切實把思想統一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上來》,《人民日報》2014年1月1日。

  [3]《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人民日報》2019年11月6日。

  [4]王列生:《我國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體制框架》,祁述裕:《中國文化政策研究報告》,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第166頁。

  [5]賀雪峰:《小農立場》,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67頁。

  [6]徐金鵬,婁辰:《山東近九萬個自然村三成「空心化」》,《經濟參考報》2015年5月5日。

  [7]《十七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下》,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第581頁。

  [8]《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人民日報》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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