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百味突然之間成了新聞焦點,說是他們出售的食物中含有偶氮甲醯胺。這種物質也被用於生產瑜伽墊和鞋底原料,在澳大利亞和歐盟等國被禁止用於食品。新聞又稱該物質可能導致呼吸、過敏與哮喘等方面的問題。在新聞媒體中,「賽百味承認食物中有鞋底成分」為導語,毫不奇怪會引起巨大關注。
然而這實在是一個沒事找事的新聞。偶氮甲醯胺是一種食品添加劑,用於麵粉的漂白和氧化。如果說漂白還不是那麼重要的話,氧化對於改善麵粉的性能至關重要。麵粉形成麵團,需要其中的麵筋蛋白互相交聯,充分形成網絡結構。對麵粉進行氧化處理,可以大大促進這種交聯的發生,從而改善麵包的口感。之前食品工業中大量採用溴酸鉀,後來發現其安全風險較高,而偶氮甲醯胺的效果更好,而且沒有發現安全風險。也就是說,偶氮甲醯胺是以「長江後浪」的姿態取代了前輩而進入食品中的。
國際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過偶氮甲醯胺的安全性,結論是添加量在每公斤不超過45毫克的範圍內,帶來的安全風險可以忽略。美國、加拿大和中國等國採用了這一結論。所以,美國的賽百味中含有這種物質,完全合法。而且,除了賽百味,其他公司的麵包產品中也會有它的存在。這種物質對消費者沒有什麼危害,但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導致工人出現呼吸、過敏與哮喘等方面的問題。所以,澳大利亞和歐盟等國則沒有採用JECFA的結論,而是禁止了它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跟大多數的食品添加劑一樣,偶氮甲醯胺也廣泛用於生產工業產品。使用了偶氮甲醯胺的塑料可以用來生產鞋底,就被媒體闡釋為「麵包中含有鞋底原料」,實在是缺乏基本邏輯。遵循同樣的邏輯,任何一種食品都可以被闡釋為含有工業產品原料甚至垃圾廢料成分。比如澱粉可以用於生產可降解塑料,可以宣稱「麵包中含有塑料飯盒成分」;許多食品乳化劑也用於油墨生產,可以宣稱「冰激凌中含有油墨成分」。
公眾更關心為什麼有的國家禁用,有的國家卻又允許使用。這在食品行業中很平常。對於一種物質的安全評估,實驗證據是全世界通用的,但對一種物質帶來的好處和風險的權衡,則取決於主觀的判斷。比如JECFA認為實驗證據已經足夠充分說明限量範圍內的偶氮甲醯胺很安全,而美國認為它帶來的好處又很重要,所以就採用JECFA的結論。而歐盟並沒有否認JECFA採用的數據和評估結果,但他們不認為這種添加劑帶來的好處有多重要,而生產過程中導致工人出現症狀的事情也值得關注,所以禁用也完全可以理解。許多別的食品添加劑,比如同是麵粉改良劑的過氧化苯甲醯,還有食用色素等,也是同樣的情況。
新聞報導稱賽百味自己也承諾將從自己的食品中移除這種添加劑,有許多人認為這說明賽百味承認了它有害。實際上,企業主動選擇停用一種原料,跟是否自認為它有害並沒有什麼關係——因為是否有害,該由監管部門來判斷。但企業的經營核心是滿足消費者需求——至於消費者的需求是否科學和理性,並不在考慮範圍之中。
禁用偶氮甲醯胺當然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我們需要知道,麵包行業總是需要麵粉改良劑的。停用了它,自然得有其他的替代品上位,就像它的上位是溴酸鉀等前輩退出的結果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