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房產問題​——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歸誰所有?

2020-12-06 騰訊網

2020年7月11日,李松律師做客北京城市廣播「京城幫幫團」節目,針對近期聽眾朋友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以及對近期網絡熱搜的新聞進行法律點評。

民法典中的房產問題——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歸誰所有?:

小區的公共設施,配套設施應當歸誰所有?是歸業主委員會、歸開發商、還是物業管理方?司法實踐對該問題一直存在爭議,而新頒布的民法典對該問題在第274條中做出了明確,本期節目中李松律師即對該問題進行講解與介紹。

求助信息1:

男方在婚前借了外債(為了面子想把婚禮辦得體面點)女方完全不知情女方不是拜金女 女方的觀點有多大能力辦多大事 女方知道男方借錢辦婚禮後這個氣啊 想問這個外債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男方知道女方家給了50萬的陪嫁意思想拿陪嫁的錢還債 謝謝主持人謝謝嘉賓。

求助信息2:

父母還沒離婚,父親說母親撫養子女的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母親養就是父親養,還能不能向父親要撫養費?

【案例一】

老人不誠信購物被攔後發病身亡,超市為何無責?

浙江一名老人樓某某在超市買東西不付錢,現場被攔後發病身亡,涉事超市被老人家屬告上了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樓某某存在不誠信購物行為,過錯在先,某超市未對樓某某實施侵權行為,且在其病發後處置措施得當,故樓某某要求某超市賠償各項損失159572.31元,依據不足,應當不予支持。

紹興中院經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人民日報

【案例二】

6旬老人非法捕鳥被罰巡山護林20天!

湖北十堰,62歲的戴某因想畫出《百眉圖》,捕鳥被村民舉報。警方在其住處查獲畫眉鳥、黑臉噪鶥鳥等鳥類,其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檢察院把經濟處罰變為義務勞動,最終戴某巡山護林20天。

來源:山東高法

【案例三】

男子冒充業務員進行詐騙 專挑獨居老人下手終落網

冒充保險推銷員,專門詐騙獨居老人,一男子成了網逃,6月23日,該男子被文昌鐵警抓獲。6月23日上午,海口鐵路公安處文昌站派出所民警根據「全警實戰大練兵」部署要求,持續開展網上在逃人員查緝,在工作中發現一名涉嫌詐騙的網上在逃人員在沿線村莊出現的軌跡,當天中午成功將被杭州市公安局立案通緝的嫌疑人梁某抓獲。

據梁某交代,其與同夥為了獲取錢財,利用曾經當過保險推銷員的經驗,冒充保險推銷員專挑子女不在身邊的獨居老人下手,以限時優惠返利為由,騙取某獨居老人1萬餘元。等老人交錢後發現聯繫不上梁某,才意識到被騙,隨後老人聯繫子女說明情況後,子女便到派出所報案。在訊問中梁某表示自己與同夥專門在小區找獨居的老人,和他們聊天,取得他們的信任後,就實施詐騙。梁某聲稱,這些住在小區裡的獨居老年人生活富裕,警惕性低,容易輕信他人,便動了詐騙的念頭。

文昌站派出所表示,全警實戰大練兵活動開展以來,該所繼續對在逃人員進行打擊,抱著僥倖心理終究難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不如主動到公安部門投案自首,同時也提醒廣大群眾不要輕信陌生人,涉及到錢財一定要注意,保險需到正規渠道購買。

目前,梁某已移交給立案單位作進一步調查。(記者王燕珍通訊員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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