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領域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行政事項時需要的證明事項,我省將要重點推行告知承諾制。
據了解,告知承諾是指行政機關在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有關事項時,以書面形式將法律法規中規定的辦事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事宜。簡而言之,申請人可以通過書面承諾的形式省去提交證明材料的環節。
《實施方案》涵蓋範圍較為廣泛,按照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則,對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當事人獲取難度較大、行政機關容易核查的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需要法定證照類證明事項,可以依託電子證照庫通過數據共享實現的,原則上同樣實行告知承諾制。
《實施方案》要求各相關單位根據通用性工作規程,製作書面告知書和書面承諾書格式文本,在證明事項通用清單公布後10個工作日內,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政務服務平臺等公布,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使用。
《實施方案》指出,各相關單位要編制、補充、完善行政事項辦事指南,明確當事人選擇告知承諾的要求,明確選擇或不選擇告知承諾的辦事程序,明確選擇承諾中途退出工作流程,與格式文本一併公告。
在告知承諾過程中如何強化核查和監管?《實施方案》提出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對於法定證照類等證明事項,可以通過電子證照庫、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政務服務移動客戶端等收集、比對相關數據,實施在線核查;對於確需現場勘驗等方式現場核查的,要優化工作流程、加強業務協同,避免煩企擾民;對於數據尚未實現網絡共享、通過其他方式難以核查的,可以請求其他行政機關協助,避免因核查效率降低影響企業和群眾辦事。各相關單位要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網際網路+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管,有效規避行業管理風險。
《實施方案》還提出依法科學界定告知承諾失信行為,明確相應失信懲戒措施,通過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將承諾信息及履行承諾情況全面納入信用記錄。對申請人有較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來源:新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