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一場偉大的社會主義革命運動。黨中央和毛澤東科學地分析了我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特點,正確地把我國資本主義劃分為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兩個不同的部分,並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對官僚資本採取無償沒收的政策,對民族資本則實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對資本家採取「團結、教育、改造」的方針。我們黨之所以採取這一不同的政策方針,主要是從我國特殊的歷史條件出發的。
第一,中國民族資產階級是具有兩面性的階級,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協性的一面。在社會主義革命時期,它有剝削工人階級取得利潤的一面,又有擁護憲法、願意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面;第二,我國經濟落後,需要儘可能地利用民族資本,以利於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第三,我國民族資本家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技術專長,可以為社會主義服務。鑑於上述特點,黨中央和毛澤東把馬列主義普遍原理和中國革命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從我國工人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根本利益出發,對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採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過國家資本主義形式,逐步將私人資本主義所有制,改造成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1956年前,對國家資本主義企業實行「四馬分肥」(即國家所得稅,企業公積金,職工福利資金,股東股息紅利),
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後,按照企業核定的私股,給以原有的高薪。對民族資產階級分子實行團結、教育、改造的政策逐步把他們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上海是我國資本主義工商業最集中的城市。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上海同全國一樣,在優先發展國營經濟的前提下,實行「公私兼顧,勞資兩利」政策,使有利於國計民生的資本主義工商業都能維持下來,並且有所發展,對國營經濟起了補充作用。經過三年的經濟恢復,雖然上海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力量逐步壯大,但私營工商業仍是上海經濟結構中的主要部分。1952年,上海私營工業產值仍佔全市工業總產值的64.5%。從企業的規模看,當時全市的2.58萬個工業企業中,除82個大中型企業外,其餘都是小企業,其中10人以下的佔60%,規模較小,設備陳舊,技術落後。隨著國營經濟的日益壯大和國民經濟的有計劃的發展,這種落後的生產組織、生產設備和技術水平已很難適應社會主義工業化的要求。
另一方面,資本主義的生產無政府狀態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之間的矛盾,社會主義經濟同資本主義經濟之間的矛盾也日益顯著和尖銳起來,很多私營企業由於機器陳舊,產品規格不符合國家建設的要求,出現了產品積壓現象,有些甚至停工歇業。1954年第4季度,上海共有4571戶私營工業企業發生困難,受影響的職工達52250人。在商業方面,特別是上海的批發商,經常進行投機活動,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為了保證有計劃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就必須進一步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否則將會對國民經濟起破壞作用,影響我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進程。會上海對私營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過程,是從國家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向國家資本主義的高級形式逐步發展的。國家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主要是加工訂貨和統購包銷。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上海的私營工業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接受了國營商業部門的加工訂貨。到1952年,私營工業加工訂貨產值佔私營工業總產值的58.8%。
過渡時期總路線確定以後,上海市委根據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一方面讓他們繼續接受加工訂貨和經銷代銷,另一方面,又在此基礎上對之加強管理。1953年8月,市政府制定《上海市加工訂貨管理暫行辦法》從1954年3月開始,市工商行政機關和國營經濟部門先後對400餘家大廠實行派員駐廠監督,以保證加工訂貨任務的完成,並推動對私營工業的進一步改造。國家資本主義的初級形式,只是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成分與資本主義經濟成分的外部聯繫,沒有改變資本主義企業的私有制性質,也沒有解決生產的社會性和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矛盾,資本家與工人階級之間的剝削與被剝削的矛盾仍然存在,這些都繼續影響著國家有計劃經濟的發展,影響著工人群眾的積極性。
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在當時的條件下,只有過渡到國家資本主義的高級形式,實現公私合營。公私合營是社會主義成分同資本主義成分在企業內部的合作,公方佔有相當股權,公方代表居於領導地位,公私雙方共同經營企業。1955年前,上海主要是實行單個企業的公私合營。到1954年底,全市已有244家公私合營工廠。從1955年起,上海開始進入全行業公私合營階段。這年4月,中央批轉了陳毅關於擴展公私合營工業採取個別合營與按業改造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的報告。5月起,上海開始醞釀按行業合營工作,到10月,全市有棉紡、毛紡、捲菸、造紙等8個輕紡行業實行了全行業的公私合營。重工業有船舶、軋鋼、電器、染料等13個行業按行業或按產品實行了全行業或行業中的部分企業中國共產黨在上海80年的公私合營。1955年,經過合併改組,上海公私合營工廠發展到375家,佔全市工業企業總數的1.6%,其產值佔全市工業總產值的30.2%。
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開對資改造工作會議,通過了《中央關於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問題的決議(草案)》,提出對資改造已進入實行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新階段,要爭取1957年在一切主要行業實行全行業的公私合營。為了貫徹中央的指示精神,12月17日,上海召開市一屆三次人代會,動員工商界加快社會主義改造的步伐,提出在兩年內基本上完成私營工商業的改造任務。到1955年底,全市已有55個工業行業,17073家私營工廠申請公私合營,佔全市私營工廠總數的66%。在私營商業方面,有71個行業,2.9萬餘家企業申請公私合營,佔全市私營商業總戶數的49.4%。1956年1月10日,北京市在10天內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全部實行全行業公私合營的消息傳到上海,引起強烈反響。1月14日上午,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決定仿效北京做法(即先批准合營,後進行清產核資、人事安排等工作),在10天內完成社會主義改造。同日下午,市委召開工商界上層人士座談會,工商界各行各業代表紛紛要求加快速度。15日,市工商界舉行臨時代表會議,作出6天完成全市公私合營申請工作的決議。
1月20日,全市召開資本主義工商業公私合營大會市工商聯主任委員盛丕華代表上海全體工商業者向市領導遞交了要求公私合營的申請書,曹荻秋副市長代表市政府批准全市尚未合營的205個行業、106274戶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公私合營。《人民日報》為此發表社論,說「上海市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獲得了全面勝利。人民的上海從此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