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以S省51家醫院病案首頁數據,嘗試把單一病種歸口於DRGs病組中,完成單一病種與其對應相關的病組做數據對比分析(此實屬是實驗,本文旨在拋磚引玉,懇請諸位同行批評指正)。
一、數據實驗
選單一病種是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病種,數據實驗,計算歸口為10個DRGs病組,對比數據分析如下。
1. 診斷依據
參考標準:《不穩定心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診斷與治療指南(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診斷標準:心肌損傷標記物增高或增高后降低,至少有一次數值超過參考值上限的99百分位,具備至少下列一項心肌缺血證據者即可診斷:①缺血症狀(缺血性胸痛大於15 min,含服硝酸甘油緩解不明顯);②心電圖變化提示有新的心肌缺血,即新的ST-T動態演變(新發或一過性ST壓低≥0.1 mV,或T波倒置≥0.2 mV)。
2. 主要操作/主要治療方式
經皮冠狀動脈支架置入術
3. 參考編碼
3.1 疾病編碼
I21.4 急性心內膜下心肌梗死
3.2 手術與操作編碼
36.06 非-藥物洗脫冠狀動脈支架置入
36.07 藥物洗脫冠狀動脈支架置入
編碼思路:36.06與36.07作為主要手術編碼,另編碼置入血管支架的數量等不建議作為統計查詢條件。
二、單一病種整體統計
從表1可以看出本次統計的51家醫院共有3081例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經皮冠狀動脈支架置入術)病例,平均住院日為8天,平均住院費用為55970.34元。
三、DRG病組整體統計
從表2可以看出本次51家醫院入組的3018例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經皮冠狀動脈支架置入術)同被歸為一個MDC疾病大類:MDCF;被歸口入10個DRG組:FB19、FD23、FE13、FE21、FJ11、FJ13、FK19、FL29、FM13、FM17,詳見表3。
四、單一病種與DRG病組數據分析
從表3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經皮冠狀動脈支架置入術)這一單一病種的病例入組統計可以看出,95%以上的病例被分入了「FM13」這一DRG組,高達3027例,相應該組的總權重也最高(FM13總權重:11914.57,具體指標見表5),因此,我們將單一病種整體情況與FM13這一病組進行對比分析,詳見表4。
從表4中,我們看到單一病種和DRG病組的平均住院天數相同,平均住院費用也相差無幾,基本相同。
因此,我們在評價醫院服務效率時,平均住院日高出8d和平均住院費用高於55646.18元以上的醫院,服務效率較低;平均住院日少於8d,且平均住院費用低於55646.18元的,醫院服務效率較高。
此外,在死亡率一欄,FM13這一病組的死亡率遠低於單一病種的整體死亡率,側面說明「經皮冠狀動脈藥物洗脫支架置入,伴有一般併發症或伴隨症」這一組的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病例疾病複雜程度和手術難度較低,與其CMI:3.94在總病組中的中等的難度排名保持一致。
五、DRG組內詳細情況統計
以下DRG組表按總權重由高至低排序如下:
六、小結
病種歸口到病組,這僅是數據實驗,有待於專家做標準化研究,以應對病種過渡到病組的應用。同時,實現DRGS付費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DRG支付都將與單病種付費並行。所以,在支付驅動下,病種與病組永遠並行於發展之路上,相輔相成,互為利用、共同深入、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