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周報】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3.30-4.5) |...

2020-11-25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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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年

2020

Apr

8

星期三

三月十六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籤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國務院對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項目涉及的行政法規,以及實踐中不再適用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對7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10部行政法規予以廢止。

二、最高法發文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意見》,就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提升服務大局工作能力、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等10個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三、李克強籤署國務院令公布《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籤署國務院令,公布《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明確防治責任、健全防治制度、規範專業化防治服務、鼓勵綠色防控四方面對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工作予以規範。此外,對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強化責任追究。

四、市場監管總局: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妨礙復工復產壟斷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反壟斷執法的公告》。《公告》指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行為,重點查處口罩、藥品等防控物資及原輔材料等壟斷協議。

五、市場監管總局:將疾病防控急需疫苗等納入加快上市範圍

3月3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以總局27號令公布《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以28號令公布《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兩部規章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兩部規章突出問題導向,重點解決藥品註冊和藥品生產監管中的突出問題,將臨床急需的短缺藥、兒童用藥、罕見病用藥、重大傳染病用藥、疾病防控急需疫苗和創新疫苗等明確納入加快上市註冊範圍。

六、三部門出臺措施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管理

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號)》,要求出口的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5類產品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相關資質,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要求。

七、兩部門聯合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

中國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方案》,決定開展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貧困人口貧困人口的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要求各地民政和扶貧部門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切實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方案明確了此次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的四個重點任務:健全完善監測預警機制、落實落細兜底保障政策、加強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支持力度。

八、兩部門:各地要及時發現處置因疫情造成監護缺失兒童

民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統籌推進兒童福利領域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復學相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時發現、報告和分類處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兒童,確保這類兒童群體監護人在住院、隔離期間基本生活和照料照護得到基本保障。

九、教育部:做好防疫一線人員子女群體的關愛幫扶工作

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切實做好防疫一線人員子女、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及學習上有困難學生的學習指導和關愛幫扶工作,不讓一個學生「掉隊」。

十、人社部:支持技工院校積極招收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生源

人社部網站31日發布《關於統籌做好技工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期技工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各地技工院校積極招收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特別是掛牌督戰52個縣的生源,優先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受疫情影響家庭子女、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及其子女等。

十一、兩部門:促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擴大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了總體要求: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為目標,集成政策措施,集聚資源要素,集合公共服務,促進返鄉留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形成就業促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為全面小康和脫貧攻堅提供支撐。

十二、銀保監會出臺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費率調整規定

中國銀保監會2日對外發布文件,對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費率調整有關問題進行具體規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費率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費率可調的長期醫療保險產品範圍。考慮到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僅限於採用自然費率定價的長期醫療保險,包括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醫療保險產品。

十三、修訂後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將自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發布,該辦法完善並細化了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流程,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人民銀行介紹,修訂後的辦法彌補了行政許可在線辦理依據不足問題,有利於藉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修訂後的辦法體現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改革方向,也為全面推行電子政務、實現行政許可「一網通辦」奠定了制度基礎。

十四、國臺辦介紹大陸高校保送錄取優秀臺灣學生和運動員的最新政策規定

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普通高校保送錄取有關優秀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運動員)的通知》。通知規定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5項比賽中任意一項比賽並獲獎的臺灣學生,或者獲得全國運動會、亞洲夏季運動會、亞洲冬季運動會、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前三名的臺灣運動員,均可以向大陸高校提出申請,經高校考核後予以保送本科錄取。

十五、軍隊行業部門廉政主管責任規定5月1日起施行

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軍隊行業部門廉政主管責任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共4章38條,以清單方式拉單列條,對行業部門履行廉政主管責任該做什麼、怎麼做、違反了怎麼處理進行全面系統規範。從風險防控、過程監管、整肅治理、廉政教育等4個方面明確行業部門應當擔負的24項具體責任。

十六、兩部門:促進快遞業與製造業深度融合 實現互利共贏

國家郵政局、工信部聯合印發《關於促進快遞業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25年,快遞業服務製造業範圍將持續拓展,深度融入汽車、消費品、電子信息等製造領域,培育出100個深度融合典型項目和20個深度融合發展先行區,實現互利共贏、相融相長、耦合共生。

十七、自然資源部公開徵求意見 擬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自然資源部30日發布公告,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修訂草案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耕地保護制度寫入條例,一是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二是明確耕地保護責任主體。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公積金貸款申請將聯網核查婚姻登記信息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貸款初審人員在受理貸款申請時,應通過北京市婚姻登記系統聯網審核借款申請人婚姻關係情況,進一步加強借款申請人婚姻關係審核,查詢結果截圖作為電子檔案留存。

二、上海發布《關於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

上海發布的《關於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上海將在2020年內整體建成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其中,符合條件、有入園需求的常住人口適齡幼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要從目前的97%提高到99%,普惠性學前三年教育覆蓋率(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全市幼兒園在園幼兒總數之比)達到85%。

三、廣東通過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食野味最高罰款20倍

新修訂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3月31日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表決通過,將於5月1日起施行。據悉,這是廣東「史上最嚴」的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原有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對三大類(國家重點保護、廣東省重點保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即「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作出規定,此次新修訂的條例擴大了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範圍,將三大類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納入範圍,明確禁止獵捕、禁止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

四、廣東出臺《關於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舉報獎勵辦法(試行)》

廣東省公安廳制定出臺了《關於涉邪教違法犯罪活動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據了解,該獎勵辦法共設十三條,主要對獎勵對象、舉報途徑、獎勵標準及原則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辦法》規定,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線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偵辦中所起作用,依照規定給予相應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10萬元。

五、深圳禁食野生動物條例5月1日起實施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已於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一方面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另一方面還包含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值得注意的是,《條例》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

六、《內蒙古自治區反家庭暴力條例》出臺

4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反家庭暴力條例》,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40條,對家庭暴力強制報告制度、告誡制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臨時庇護制度、婦女兒童工作機構職責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七、雲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不再區分城鎮和農村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判委員會制定《關於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的通知》,自4月1日起雲南啟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賠償標準試點工作。雲南全省法院審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時,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將不再區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按照雲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賠償金額;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雲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賠償金額。

八、湖南將對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湖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明確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對全省範圍內的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九、福建:加快消費提質擴容 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

福建省商務廳牽頭擬定的《關於全面落實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有力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實施正向激勵擴大消費,鼓勵便利店24小時營業,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根據《措施》,實施正向激勵擴大消費,培育新型熱點商品消費。其中擴大汽車消費,鼓勵各地出臺汽車下鄉、以舊換新等政策,對出臺促銷政策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省級財政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的支持。

十、甘肅立法通過「禁野令」:禁食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根據該《決定》,4月1日起甘肅省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依法關閉、查封銷售食用野生動物的門店、攤位、野味餐館等場所。

十一、出臺七方面舉措 山西建中醫藥強省

山西印發《關於建設中醫藥強省的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山西將深入實施中醫藥醫療服務能力加強、中醫藥健康服務業拓展、中藥資源保護利用、中藥材生產和質量提升、中藥工業現代化、中醫藥人才培養和中醫藥科技創新等七大工程,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醫藥強省。

十二、山西出臺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已於3月31日經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該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法規修改決定共十五條,主要內容是依法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交易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加大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的宣傳力度及加大對野生動物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

十三、貴州省出臺《貴州省脫貧攻堅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數據檔案整縣驗收方案》

4月3日,貴州省發布《貴州省脫貧攻堅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數據檔案整縣驗收方案》,全面做好脫貧攻堅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普查準備,確保2020年6月底前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此項工作以數據檔案整縣驗收為抓手,全面壓實脫貧攻堅農村住房安全保障責任,完成全省近200萬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保障數據檔案驗收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切實保障全省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

十四、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出臺15條舉措 支持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河北省出臺《關於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支持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舉措》,全面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服務保障全省取得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雙勝利」。據了解,《若干舉措》分為紮實做好疫情防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升生態環境政務服務能力、創新生態環境差異化監管措施、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等四方面,共15條具體支持服務舉措。

十五、川渝籤訂《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攜手打擊跨省市生態環境違法犯罪

4月1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共同籤訂了《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雙方將成立川渝兩地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工作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討論聯合執法工作中的熱點、重點以及重要協調事項,共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重點工作,定期通報聯合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分析兩省市聯合執法工作形勢,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部署聯合執法行動。

十六、陝西印發「一帶一路」建設2020年行動計劃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陝西省「一帶一路」建設2020年行動計劃》,提出推進交通商貿物流中心優化升級、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中心深化拓展、提高科技教育中心影響力、促進國際文化旅遊中心做強做優、加快絲綢之路金融中心創新發展等7大類28條舉措。

十七、《海南省反走私暫行條例》4月1日起實施

《海南省反走私暫行條例》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共四十四條,貫徹「以防為主、打防結合、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思路,覆蓋「打、防、管、控」各環節。《條例》針對自貿港政策下的走私風險,明確禁止違反國家和海南省關於海南自貿港減免稅進口貨物、物品監管的有關規定,擅自將減免稅進口貨物、物品運輸、攜帶、郵寄出島銷售牟利;明確禁止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以及為走私等違法行為提供便利,並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發布第二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二批8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案例聚焦疫情期間涉及防疫物資的刑事案件,包括非法經營、銷售偽劣產品、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招搖撞騙、詐騙等犯罪。

1.上海某工貿有限公司及謝某某非法經營案——疫情期間哄抬口罩價格牟取暴利

2.劉某某、王某銷售偽劣產品案——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口罩

3.王某某、陳某銷售偽劣產品案——向藥店銷售過濾效率嚴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三無」口罩

4.北京某大藥房有限公司及鄭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藥房為牟取非法利益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口罩

5.計某某招搖撞騙案——冒充省衛健委工作人員到口罩生產企業招搖撞騙

6.王某某詐騙案——詐騙援鄂醫護人員財物

7.馬某某詐騙案——網上發布虛假口罩銷售信息詐騙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8.陳某某詐騙案——謊稱有熔噴布購貨渠道詐騙財物

二、最高法發布第二批全國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民商事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31日發布第二批全國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8個典型案例,主要系人民法院審理的破產重整、破產和解案件。這8個案例包括:廣東新港興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解案,江蘇磐宇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案,浙江源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重整案,安順市順成市場開發有限公司重整案,山東萬鑫輪胎有限公司重整案,江蘇蘇醇酒業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合併重整案,四川西南醫用設備有限公司執轉破案,銀京醫療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

三、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第七批)

為繼續做好偵查、檢察工作,保持對哄抬物價犯罪的打擊力度,穩定特殊時期的市場秩序,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編發典型案例4件,供辦案中參考。

1.犯罪嫌疑人文某、饒某非法經營案

2.犯罪嫌疑人曹某非法經營案

3.被告單位上海市A公司、B公司、C公司,被告人黎某涉嫌非法經營案

4.被告單位上海市某公司、被告人謝某非法經營案

四、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第八批)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編發了依法懲治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的3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我國刑法規定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2個罪名。截至4月1日,全國公安機關查辦此類案件近200起,其中,大部分情節較輕的作了行政處罰;情節較重的,予以刑事立案偵查,啟動刑事追訴。

1.寧夏回族自治區丁某某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案

2.河南省郭某鵬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3.甘肅省胡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五、司法部發布第二批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

司法部4月1日發布第二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針對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期間法律服務需求實際,此次遴選的案例主要集中在化解勞動爭議,解決合同糾紛,打擊假冒偽劣防疫產品,企業債務重組,新冠肺炎病理研究以及「別樣」仲裁庭審等方面。

六、「民航醫院殺醫案」罪犯孫文斌被執行死刑

2020年4月3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孫文斌依法執行死刑。2020年1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孫文斌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認定孫文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孫文斌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2020年2月1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對孫文斌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覆核,於2020年3月17日裁定核准了對孫文斌的死刑判決。

七、全國首例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口罩民事公益訴訟宣判

3月31日,由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檢察院提起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國首例銷售偽劣口罩民事公益訴訟案暨全國首例保護公共衛生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案,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通過在線公開審理並當庭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蔡某、姚某共同支付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22.92萬元;被告蔡某支付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59.43萬元;被告蔡某、姚某向社會公眾刊發警示公告、賠禮道歉聲明,並召回所銷售的已流入市場且尚存的偽劣口罩。

來源:北大法律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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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孫某4月6日才返回北京,居家隔離14天後直至4月20日才恢復正常出勤工作,期間未向教育培訓公司提供勞動。4月20日,教育培訓公司告知孫某,將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至5月19日,月工資仍按照8000元標準支付。2020年6月5日,孫某以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教育培訓公司寄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於當日離職。
  • 最高檢發布首批檢察改革典型案例(附案例全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以「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建設」為主題發布全國檢察機關首批檢察改革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7件,集中反映各地檢察機關在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健全內部制約監督制度機制等方面的經驗做法。為有序推動改革、鼓勵創新,最高檢組織相關部門從2020年9月開始收集甄選相關案例,並決定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對地方檢察改革經驗分批推介。據介紹,首批檢察改革典型案例的主題為「推進執法司法制約監督機制建設」,主要圍繞四方面內容:一是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全力服務保障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 最高法評「2017十大案件」:推出典型案例,推動良法之治
    對於此次評選,最高人民法院領導表示,這十大案件「是全國法院2017年審理的2500多萬起案件的典型代表。」  典型案例令法典有開放性  從淵源上看,我國屬成文法國家,由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是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的行為準則,既往案例在司法裁判中並不具有約束力。
  • 【民族團結】民族理論政策法律法規知識宣傳
    3.「四個認同」的內容是什麼?答: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4.什麼是「五個維護」?答:「五個維護」是指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
  • 司法部發布第三批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要求,司法部發布第三批公共法律服務典型案例,更好地服務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  該批案例主要涉及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維權、保障農業物資生產、涉外智慧財產權維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農民工欠薪、勞動爭議、商事仲裁調解等方面。
  • 過去5年不可不知的環保產業重大政策一覽
    過去5年不可不知的環保產業重大政策一覽   當今中國,「5年」是一個重要的時間刻度。2012年11月,十八大召開,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開幕,時間奔跑不止,中國又走過一段日新月異、更加昌盛的五年時光,即將跨進下一個砥礪前行的新時代。
  • 最高檢發布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典型案例
    審查起訴期間,檢察機關針對被告人的多個辯解一一核實,多次開展法律政策教育工作,三名被告人均認罪並賠償被害單位損失,得到被害單位諒解,辦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11年3月至6月間,被告人吳廣為虛假宣傳個人研發能力,將竊取的新型化合物結構式中的89個在網際網路網站公開披露,導致藥明康德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686,103.43元。  經審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於2012年9月26日提起公訴。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受理後,於2013年8月5日召開庭前會議,同年8月22日、9月22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 青海省檢察機關發布6起典型案例
    12月3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6件典型案例,向全社會表明青海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犯罪的態度、決心和力度。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是全省各級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和經濟犯罪檢察部門在全面履職中取得較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案件,具有較強的典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