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車道一定在道路最左側,右轉車道在最右側?不少駕駛人心裡有這樣的「約定俗成」,近日,南京發生數起交通事故,都與這種自以為是的「經驗主義」有關。
自以為在左轉道,殊不知闖紅燈
2020年12月底,秦淮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當時,市民劉某駕麵包車沿著大明路由北向南行駛經過宏光路路口時,與一輛正在掉頭的車輛發生碰撞。該起事故不僅導致兩車損壞,還撞壞了路中花壇和石礅。
交警三大隊民警來到現場,雙方駕駛人各執一詞,都認為是對方違反了交通規則。民警只好將兩人帶回大隊,並調出監控。
原來,該路口系丁字路口,單向三車道,左右轉車道在道路最右側,第一二股車道均為直行道。劉某駕車經過時,行駛在最左側的直行道內,可他卻以為自己走的是左轉道。待車駛近路口,劉某看到左轉方向正亮著綠燈,趕緊向左打方向,並一腳油門踩下去。殊不知此時直行方向正是紅燈,劉某的車屬於闖紅燈,然而他絲毫未察覺,繼續行駛,直到與高某駕駛的車撞在一起才停下。
在監控視頻中看到自己的「壯舉」,劉某啞口無言,「我很少走這條路,開車時心裡在想事情,完全沒有留意到地面的方向箭頭。」他慚愧道。交警認定,劉某要承擔本起事故全部責任。
「馬大哈」不少,走錯車道易引發事故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此類憑藉「經驗主義」,不仔細觀察路面標識標牌引發的交通事故並不少見。
就在2020年12月27日18時,江寧開發區雙龍大道天元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轎車在變道時與一輛直行小轎車發生碰擦。駕駛人李某對前來處理的江寧開發區交警中隊民警說,事發時,他走在道路中間的一股車道,以為是直行道,誰知跟隨前方車流進入路口後才發現自己走的是左轉車道,他手忙腳亂緊急變道,不想卻與旁邊車輛發生碰擦。
2020年12月29日,江寧文芳路芝蘭路路口也發生一起類似交通事故。事發時,司機花某駕駛小汽車沿芝蘭路最左側車道由東往西行駛,打算左拐上文芳路,到達路口時,他一把方向朝左打,不想撞上對向直行方向來車,因速度較快,撞擊力度較大,對向車被撞原地旋轉90°,兩車受損嚴重,所幸雙方司機輕傷。
江寧高新區交警中隊民警調查了解到,花某是外地司機,不熟悉路況,而芝蘭路的左轉車道在道路最右側,花某自以為的左轉道其實是直行道,於是他在直行綠燈情況下突然左轉,這才引發這起事故。民警認定花某要負本起事故全部責任。
江寧高新區交警中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像花某這樣粗心大意走錯車道還不自知,最後引發交通事故的情況並不少見,僅在去年12月,他們中隊轄區就發生了兩起。
車道設置有「例外」,「經驗主義」易犯錯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車道的方向設置與行駛習慣相符合,但在個別道路也會有例外。
交警三大隊一位交警介紹,在本文第一起事故中,因為大明路宏光路路口經常有大型車輛掉頭,而大型車輛轉彎半徑大,如果將左轉車道設在道路左側,大車一把方向轉不過來,需要在路口耽誤時間較長,影響路口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於是交管部門特意將左轉車道設在道路最右側。
還有的道路因路幅較寬,一些直行車輛若想進入左轉道很可能要連跨多條直行道,存在安全隱患,因此交管部門在道路條件允許情況下,會在道路中間或者右側再增設一股左轉車道,如江東北路、雙龍大道都有這種情況。
有時受施工影響,道路渠化也會發生變化。如廣州路虎踞路路口因為地鐵施工,廣州路東向西方向只剩4股道通行,其中最左側兩股車道為直行道,最中間的第三股車道為左轉道,第四股車道供右轉車輛通行。交警五大隊副大隊長李希解釋,將左轉車道設在道路中間屬於「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這是因為廣州路車流量較大,而施工又壓縮了路口路幅,在清涼門公園附近有一個公交車站,公交車靠站停車後,若想左轉進入虎踞路,需要橫穿馬路到道路最左側,「橫穿車道時,龐大的公交車車身對道路通行影響巨大,所以我們實地調查後,將左轉車道設在路面中間,方便公交車左轉。」李希說。
交警提醒,開車行駛至路口時,一定要注意觀察「車道指示牌」,提前調整變更車道,按導向箭頭方向行駛。如果走錯車道也不要急於變道,順著車道方向行駛至下一個路口再改變方向。
通訊員 劉寧 楊昌平 李倩 朱婷婷
南報融媒體記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