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攝圖網
聖經多次肯定地提到「人要離開父母」(創2:24、太19:5、可10:7、弗5:31),並且每一次都是針對婚姻的教導。真的要離開父母嗎?在中國文化背景下,如何理解「離開父母」?
溫州某家庭教會牧者章聖任牧師在公眾號「教會微刊」發表文章指出,「離開父母」對於中國的孝道和現在切實的生活狀況而言,都不會是一個簡單的話題。
「談論到離開父母,也就是告知人的第一關係應該是夫妻關係。」作者說。聖經當中是如何說的呢?
一、聖經的有關教導
聖經教導「要離開父母」。作者因此認為,「離開父母」是婚姻中一個很重要的功課。此外,這個教導的後面總是緊跟著「與妻子連合」的教導,因此「離開父母」直接關係到能否「與妻子連合」。
「與妻子連合」「成為一體」(即身心靈完全的合一、全人的合一)是上帝在婚姻裡對夫妻關係的要求。作者說,因此,一個已經進入到婚姻裡的人,是必須「要離開父母」的。
聖經教導「當孝敬父母」。但是聖經在「離開父母」的同時,也的確多次提到「當孝敬父母」(出20:12、弗6:2-3),並且是十誡命中的重要一條。作者指出,這兩條教導並不衝突,反而是一起構成子女與父母關係的關鍵經文。作者認為,只有離開父母,才能真正孝敬父母,因為人若不能在心理、財務、決策、育兒等等各個方面獨立於父母,就不能孝敬父母。
二、中國的文化背景
作者介紹,中國在家庭方面的傳統文化是主張「父權主義」「夫權主義」的。因此,對於女性來說,很難想像她有聖經所提倡的進入婚姻後的「連合」卻只有不平等的「依附」。女人依附於丈夫,丈夫又依附於家族,以至於「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作者指出,傳統文化在家庭方面的作用,實際上已經漸漸褪去。但它在人們的腦海裡還有很多的殘留,所以,傳統文化對「離開父母」也造成了障礙。但是更大的影響來自中國當代的背景,特別是「一胎化」政策。
作者指出,現在的獨生子離開父母「談何容易」,在各方面會尋求父母的幫助;另一方面父母也不甘心過早地進入空巢期,常常插手到這個新組建的家庭裡面。因此導致丈夫和妻子都是難以「離開父母」的,更遑論夫妻連合成為一體了。
三、當怎樣離開父母
作者指出,首先達成一致的觀念——「兩人之間、雙方父母、甚至七大姑八大姨都能達成一致,豈不美哉?」當然很難做到這個程度,因此作者建議至少兩個人之間要先達成一致,明確「要離開父母」。
要「從頭腦到心地」去領受聖經有關於「離開父母」的教導,並認定要實行;從頭腦到心地去整理阻礙「離開父母」的主觀與客觀障礙,並認定要去除。並且,這樣的一致性,應該在進入婚姻之前達成;若是錯過了,進入婚姻之後,也要宜早不宜遲地去努力。
在行動上,作者提醒,要循環漸進、態度溫和,不要幻想一步到位。另外,作者指出,本來「離開父母」不等於「不與父母一起住」,但事實上,若是能在空間上分開,確實能更快地學會獨立。因此,若是發現實在難以離開父母,即難以在心理、財務、決策、育兒等等各個方面獨立於父母的,就不要與父母住在一起。
作者針對並非雙方都是基督徒、雙方父母不都是基督徒的夫妻再次提醒,在「離開父母」的事情上「立場要堅定,態度卻一定要溫和」,以免造成家庭的混亂,反倒羞辱了主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