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到聖經的權威,基督徒會引用經文的基礎,「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但這樣的回應,會引來非基督徒刻薄的批評,「基督教徒的觀念以及生活準則幾乎都來自於《聖經》,因為他們把《聖經》奉為真理。這個時候,對於並不把《聖經》奉為真理的非教徒的我們來說,我們自然想要基督教徒解釋為什麼《聖經》會是真理。……要論證以上提出的那個論點,無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論證,這些證據和理由最終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因為上帝告訴我《聖經》是真理,所以《聖經》是真理。」 [1] 如此,他們指斥基督徒這樣的「循環論證」,是「用A證明B,然後再用B證明A的邏輯謬誤。」[2]
一時的語塞,難免使我們信心軟弱;但筆者在本文要說的是,這個被批評的「循環論證」,用在聖經的身上倒恰好合適。一方面合乎聖經,另一方面也合乎理性。當然,我們不是要為所有的「循環論證」背書,畢竟這個詞所指涉的,有太多自說自話與自負狹隘;但這裡至少說明,「循環論證」也不可一概而論。論到終極權威的上帝,你很難繞過「循環論證」,而且終究要直接的面對上帝和他的話語。
聖經權威的題目,會引起很多的討論。但基督徒相信聖經,並非基於理性主義對聖經的驗證。「並不是說聖經每一部分都經過我們的考驗,才主張說聖經全部是真實的,也不是暗示我們有無所不知的頭腦。……沒有一個人能有這種知識,即連最大的學者也無法根據他的知識,保證他所說聖經一點錯誤沒有。但如果聖經為其本身之完全可靠所做的見證,是聖經內容的一部分,那麼這情形就十分不同了。」[3]這樣的話,幸虧聖經對於自身有「循環論證」的見證,使我們的信心因此得以穩固。
啟示的知識,不可以理性知識的標準衡量。而作為特殊啟示的聖經,更有其特性所在。
啟示是「有關上帝的知識,其起源、內容和本質不同於其他知識……其他一切知識是從自身的理性與判斷、努力與學習而來,但是談到認識那位獨一的真神,我們只能像孩童一樣,完全靠基督賜給我們。」[4]對於受造物的知識,「人可以迫使自然自我暴露,發現她的奧秘。」然而「上帝是絕對獨立的,有完全的主權……我們一點也不能控制他、凌駕於他之上。我們根本不能以他為我們的研究、反思對象。除非他自己顯現給我們,否則我們無處尋找他;除非他主動賜下自己,否則我們無法接受他。」[5]
所以啟示的特性,乃上帝自由的「自我啟示」,其中「上帝是啟示的來源,也是啟示的內容」,又「是啟示的目的」。[6]如此說來,啟示必然導致循環論證。除了上帝自己之外,有誰認識上帝?我們除了通過上帝認識上帝,沒有任何其他的途徑。到聖子耶穌的見證,仍然涉及到這個方面。[7]
啟示的知識本來就特殊,更何況聖經是特殊啟示。如果說,普通啟示是針對被造的人,特殊啟示則是針對墮落的人。
在起初被造的伊甸園中,人與神可以直接對話,不存在特殊啟示;但亞當墮落後,人類便與神隔絕,普通啟示從此不足,以致必須有特殊啟示。[8] ——而聖經正是神在歷史當中特殊啟示的記錄。人墮落之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耳聾且又眼瞎——而聖經則是神對耳聾眼瞎者的直接講話。「為了教導教會,不僅使用無聲的老師,甚至親自開啟聖口教導他的教會。」[9]加爾文比喻聖經是眼鏡,使昏花的理性因此而看見認識神[10]。既然是聖經作為眼鏡幫助理性的昏花,如今反倒帶上理性的眼鏡來認識聖經(甚至以理性懷疑聖經),這是現代啟蒙運動和理性主義的前設——將墮落的人看為自主的人,且以人為衡量萬事的尺度。
聖經宣稱聖經是神的話——在這個「循環論證」裡,請注意特殊啟示所在的特殊場景:說話者是創造與救贖之終極權威的神,接受者卻是像無知嬰孩的受造物,且是墮落有罪、耳聾眼瞎的人類。雙方的溝通乃是借著:前者的啟示宣稱將自己顯明,後者的相信接受才能領會。
事實上,理性主義的反對,不是反對循環論證,而是反對這個場景中的關係和位分。但墮落的理性不僅需要啟示,而且需要救贖,否則我們對上帝的揣測,終究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啟示是揭開上帝的奧秘。自然和歷史、思想和心靈、科學和藝術所不能教給我們的,啟示便使我們知道,即上帝要拯救世界、救贖罪人的確定、不改變的旨意,與整個世界看起來的樣子都不同的旨意。這旨意是啟示的秘密。」[11]
聖經的自我證明,並不像批評者那樣的單一,反倒是豐豐富富,且生機勃勃。林慈信牧師將聖經的內證細化表達:
一. 舊約對舊約的見證
二. 舊約對新約的見證
三. 基督對舊約的見證
四. 基督差派新約的見證人(使徒們)
五. 新約對舊約的見證
六. 新約對新約(使徒彼此)的見證[12]
這其中的每一項的見證,都不是批評者所說的單一證明,或自說自話。所謂聖經的自證,乃是在一個更大的系統內,顯明了聖經的全備和豐富。「聖經屬天的性質,教義的效力,文體的莊嚴,各部的契合,整書的目的(就是將一切榮耀都歸給上帝),人類唯一得救之道的完全展示,和其他許多無可比擬的優點,及整卷書的全備,都十足自證其為上帝的聖言。」[13]可以這樣說,聖經自成一體,不需要外在的見證——外證的訴求不過說明內證的匱乏。
在信任的前提下,你如何分辨一個人是否說謊?那就是看他自己所說的話,是否前後一致?若非真實,縱然謊話連篇,也終必前後矛盾,無法獲得一致的系統。但聖經卻在相互見證與彼此詮釋中,形成了強而有力的世界觀系統:然後這個被聖經形塑的系統,再回過頭來註解聖經——這就是所謂的「以經解經」。[14]同樣的經文為何解釋出不同的結論?在乎解經背後已有的潛在理解。新奇的解經,因其背後的潛理解屬現代文化。而正確的解經,乃以聖經的世界觀為前設或潛理解。[15]
如此,「以經解經」的「循環論證」,反倒該是解經者奉行的釋經權威。不但如此,這「循環論證」又轉化為「解經螺旋」,好像前進的車輪,充滿活力地推動成長。而切斷這個循環的危機,反需要避免。在解經過程中,「系統神學就是我們現有的預設,我們是透過它所提供的詮釋架構來理解聖經的。……但願這個螺旋能不斷讓神學思想與詮釋架構持續進步。然而這個過程仍可能面臨停滯、僵化的危機。如果詮釋者不在螺旋上繼續前進,如果他以為自己的系統神學已經『大功告成』,或者說他對全世界或整本聖經都已一清二楚,再也沒有討論的空間——也就是說,如果他失去了在詮釋上的謙卑心態——那麼,這個螺旋就是凍結的,對於啟示的理解也不會再有任何進步了。」[16]
以經解經代表一種「有內容的熱式交通(Hot Communication)」,而不是自由神學家一貫的「冷式交通(Cool Communication)」,他們「對所交通的內容愈來愈不關心」[17],討論神卻不愛神,討論聖經卻不信聖經的權威,甚至在前提上取消了聖經說話的資格;但對於我們——最有資格為聖經說話的,就是聖經。我們深信,上帝對上帝的認識,聖經對聖經的評論,才是最準確的。不該是我們來論斷聖經,反倒是聖經要論斷我們!
聖經的權威,最終在乎的是聖靈的內證[18]。這在我們生命中的經歷,是聖經與聖靈共振的效應,而並非聖經孤零零的自證。巴特認為這一刻聖經變成了神的話——但聖經本來就是神的話,只不過藉著聖靈得以顯明印證。雖我們承認聖靈工作的動態,卻拒絕那種存在主義神學或哲學,在是與不是的本質間跳來跳去。
上文所提到的解經螺旋,與基督相關,也與聖靈的牽引相關。釋經學是釋經方法,談論基督則是我們的釋經意圖。同樣一本聖經,同樣一種釋經方法,不同意圖解釋出不同結論,除了之前提到的潛在理解;進一步說,其背後有不同的靈在牽引——或者是屬基督的聖靈,或者是敵基督的邪靈!
在聖靈的題目上,很多人錯誤地走向了主觀的神秘主義,卻忽視了聖靈作為印證與確據的功用。聖靈的工作,「不在於聖靈會直接教導我們神真理的具體內容,而是聖靈會使我們知罪,並向我們保證,我們在聖經中所讀到的內容是信實可靠的。」[19]在讀經與釋經的過程中,聖靈在其中反覆印證,以積極互動的循環形態,使我們看得越來越明晰,越來越有把握。
屬靈的真理,不是自然人的理性可以領悟,惟獨超自然的聖靈才能把握。聖經如此說,屬靈的話解釋給屬靈的事,屬靈的事講給屬靈的人[20]。並且聖靈與否的基礎,明白的更加明白,不信的更加不信。[21] 因他們各自的生命裡,各有其運作的循環論證與解經螺旋。若沒有聖靈的工作,和重生的生命,自然人已經墮落的理性,會在解構主義的道路上急速滑跌。這個可怕的咒詛,就是我所說的「理性黑洞」。
有罪的人,卻帶著理性的自負追問:為什麼?我怎麼知道你所說?我怎麼知道我知道?這個理性的優勢,卻又成為理性的困局。沒有聖靈的引導,這樣不斷的追問,會使自明的知識分崩離析,直至窮途末路,解構了理性的本身。正好像一個人被苦毒與瘋狂所充斥,由停不下來的追問所牽引,直至誤入歧途,走上絕路!
而聖靈藉著聖經所修復的,正是這知識論的根基,尤其針對屬靈知識。循環的困惑成為人內心的深淵,而聖經與聖靈的「循環論證」反使人產生信心——成為那所望之事的實底,和未見之事的確據[22]。
聖靈裡的新心和心靈,取代了那舊人的舊心智。理性主義者以為,理性能參透萬事。錯了!唯有聖靈參透萬事,甚至將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並且聖經給我們相當樂觀的應許,屬靈的人(也就是重生之後被聖靈更新的心智)能看透萬事。[23]
說到這裡,對聖經該有正確的態度了。「我們若要善待自己的良心——免得我們的良心因為疑惑、動搖或最小的障礙而跌倒——就不應該在人的理智、判斷或猜測上尋求自己的信念,而是相信來自聖靈隱秘的見證。」[24] 我鬥膽再說一句,這種隱秘見證的形式,與循環論證的模式多有類似。正如範泰爾所聲明,我們是借著「表面矛盾」在排除一個「實質的矛盾」。[25]
傅瑞姆的在另一進路上申辯,基督徒無須背上「循環論證」的惡名,這樣的論證方式,不過是「用聖經的標準,來證明聖經的結論」[26]。就連理性主義、經驗主義和懷疑主義,也都是「用他自己的標準,來證明所持的結論……如果這樣的做法算是循環論證,則每個人都難辭其咎」?[27]
那我們又為何要討論這許久?筆者此處的進路,乃為要讓慕道友直接面對聖經的自證,並理性與聖靈的張力,或許反而逆向的經歷了福音的大能。在理性層面停留太久,難免「讓人的理性成為真理的仲裁者,神的話就不再是我們倚靠的權威。」[28]但這並非要倒向「透過主觀經驗來打動未信者,並藉此克服他在理智上的疑問。」[29] 我們深信以上的討論,仍是合乎理性且又高於理性。
加爾文對理性主義的勸勉,何等相似於耶穌對尼哥底母的警告[ 30]。「既然人在眼所能見的事上尚且不相信神的真理,那麼人如何能堅定地信靠神所應許那些眼不能見和頭腦不明白的事呢?但在屬靈的事上,人的理解力完全無能為力,因為明白屬靈之事的第一步就是棄絕自己的理解力。」[31]
當基督徒對慕道友說,你信了就會明白——不是為了欺哄誘騙;而是道出一個事實,信靠聖經中的神,並神的兒子基督,乃是否認了我們自以為聰明的屬世智識,而開始了一個知識論根基的轉變,和世界觀的顛覆,並新生命的視角。「只要我們用純潔的眼和正直的心仰望聖經,就會立刻看見神的威嚴,這威嚴將勝過我們大膽的悖逆而迫使我們順服。」[32]
若你還覺得「基督教的立場只是避重就輕的遁詞,是為了保護天真的宗教信仰而設計的一套自圓其說的體系。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讓【你】與神面對面。」[33]人終必要與神面對面,等到審判的日子,不若從此刻開始。為了認識神而閱讀聖經。用虔誠敬畏的心尋求他,懇求他在你的生命中動工。在這個基礎上,相信你已感受到,「循環論證」不再是詭辯,而是我們誠懇的邀請了!
註腳
[1]在知乎上的一篇文章《有哪些基督徒常用的循環論證的詭辯示例?》,發布於 2015-05-30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0811081 ,查閱於2016年10月1日。
[2]同上文。
[3]伯特納《聖經的默示》,趙中輝譯,載於陳益國主編《教義神學講解》,吉林省基督教協會2001,第29-30頁。
[4]巴文克《我們合理的信仰》,趙中輝譯,南方出版社2011年,第8頁。
[5]巴文克《我們合理的信仰》,第12-13頁。
[6]同上,第14-15頁。
[7]法利賽人以循環論證指控耶穌,說你為自己做見證,你的見證不真。耶穌回答,我雖然為自己做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8:13-14)既然耶穌對自己的認識高於別人對耶穌的認識,當然是更高、更正確的知識作為準則,來矯正更低和更錯誤的知識。
[8]呂佩淵《基要神學(一):創造的神》,第三課。載於林慈信《無誤聖經》,中華展望2009,第16頁。
[9]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6.1。錢曜誠等譯,三聯書店2010年,第39-40頁。
[10]同上文。
[11]巴文克《啟示的哲學》,趙剛譯,四川出版集團2014年,第19頁。
[12]林慈信,「認信聖經無誤的意義與當今適切性」,載於林慈信《無誤聖經》52頁。
[13]威斯敏斯特信條1.5,王志勇譯。
[14]林慈信《無誤聖經》中說到,「是我們的釋經帶著我們的神學走呢?還是我們的神學(偏見)帶著我們的釋經走呢?言下之意,就是說:第二種的進路是不可被接納的。」但他說,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前設,反對系統神學作為前設的,反而把自己的個人見解前設帶進去了。
[15]2016年華西區會歸正神學論壇《啟示與世界觀》,其中王怡牧師講道《林前2:10-16》。
[16]麥卡尼、克萊頓《正意解經》。駱鴻銘譯,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第96頁。
薛華《眾目睽睽之下的當今教會》,第三章:「如何在有形教會中實踐純正的真理」。
[17]摘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968639d00102w481.html
[18]威斯敏斯特信條1.5,後半部分:「雖然如此,我們得以完全信服並確知聖經無繆的真理性和神聖的權威性,乃是由於聖靈的內在之工,他藉著上帝的聖言,並與上帝的聖言一道在我們心中作證。」
[19]麥卡尼、克萊頓《正意解經》,第119頁。
[20]哥林多前書2:13-14
[21]馬太福音13:12,「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多去。」
[22]希伯來書11:1
[23]2016華西區會歸正神學論壇《啟示與世界觀》,其中趙剛老師講到《範泰爾論普遍啟示》。其中特別提到範泰爾是反對的理性,是沒有重生的自然理性,反對的是純粹的理性,說沒有所謂赤裸的事實。趙剛老師認為,範泰爾是康德之後最重要的回應。 經文引用:哥林多前書2:10,15.
[24]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7.4,第48頁。
[25]範泰爾《普遍恩典與福音》,王志勇譯,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第30頁。
[26]約翰傅瑞姆《衛道學概論》,廖和美譯,中華福音神學院2003年,第18頁。
[27]同上文,第19頁。
[28]麥卡尼、克萊頓《正意解經》,第370頁。
[29]同上,第371頁。
[30]約翰福音3章。
[31]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II.1.34,第570頁。
[32]加爾文《基督教要義》I.7.4,第49頁。
[33]麥卡尼、克萊頓《正意解經》,第37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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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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