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大家都不陌生,在北方常被作為主食食用,不僅美味可口,而且飽腹感特別強。但最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有三批饅頭都被檢出不合格,具體情況如下:
內蒙古維多利摩爾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東影南路店的全麥饅頭(圓),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驗值為0.120g/kg;內蒙古維多利摩爾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東影南路店的全麥饅頭(方),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驗值為0.00341g/kg;內蒙古維多利摩爾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東影南路店的棗香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驗值為0.00468g/kg。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標準值為不得檢出,所以這三批饅頭都不合格。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什麼?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黴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發酵麵製品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使用。
因其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體組織所吸收,進入人體後即分散於血漿和許多的器官中,有抑制體內多種氧化酶的作用,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饅頭,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危害。
食品安全在如今已經成為了人人都關心的問題,沒有安全,任何營養和色香味也都無從談起,所以大家平日裡如果發現不合格的食品情況,要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分析原因、追查來源、認真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