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生是 2 型糖尿病綜合管理的主力軍。隨著降糖藥物數量的日益增多,加之新的臨床數據不斷湧現,基層醫生需要藉助臨床指南來為患者選擇最佳的治療方案。
ADA/EASD 的聯合聲明強調了個體化治療的重要性,並羅列出各種降糖藥物的有效性、低血糖風險、對體重的影響、不良反應和費用作為藥物選擇時的重要參考因素。近日,以色列國家糖尿病委員會根據心血管結局試驗的最新結果,以及其他應重點關注的問題(依從性、低血糖風險和體重增加),對 2 型糖尿病的治療提出了新的建議。指南全文發表在 2016 年 8 月的 Diabetes Care 雜誌中。
指南要點
1. 根據對上述參考因素的影響、治療依從性和心血管安全性選擇最佳降糖藥物。
2. 在經濟允許的部分國家中,二線治療藥物(DPP-4 抑制劑、GLP-1 受體激動劑和 SGLT2 抑制劑)有助於獲得更加嚴格的血糖控制,同時安全性良好。
3. 對於診斷時 HbA1c>7.5% 的患者,應考慮初始聯合治療;對於有症狀或 HbA1c>9% 的患者,應考慮初始胰島素治療(可能為短期)。
4. 對於大多數患者,應考慮將 BMI 作為選擇二線治療藥物的主要參考因素:BMI<30 kg/m2,選擇 DPP-4 抑制劑或 SGLT2 抑制劑;BMI 30-35 kg/m2,選擇 GLP-1 受體激動劑或 SGLT2 抑制劑;BMI>35 kg/m2,選擇 GLP-1 受體激動劑。
5. 兩藥聯合不能達到血糖目標時,可根據患者年齡、腎功能、既往心血管疾病等因素加用第三種降糖藥物。
以色列國家糖尿病委員會 2016 年 2 型糖尿病治療指南
註:AGI,α-葡萄糖苷酶抑制劑;BSA,體表面積;CVD,心血管疾病;DPP-4i,DPP-4 抑制劑;eGFR,估算的腎小球濾過率;FPG,空腹血糖(mg/dL);HR2,低血糖風險高;LR1,低血糖風險低;MDI,每日多次注射;MET,二甲雙胍;SGLT-2i,SGLT 抑制劑;TZD,噻唑烷二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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