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
人死為大,入土為安!自古以來,土葬都是中國或者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風俗文化,也是人們對逝者的一種尊重和信仰。但隨著近幾十年來中國的人口暴漲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再加上土地的不合理使用,使得土地顯得珍貴和不夠用。從而引發了土地和土葬的衝突,使得政府不得不強制性改革殯葬制度,由原來的土葬改為火葬。火葬的目的本來是不入土、不立墳,為的就是減少土地的佔用,節約出來用於其他更好的用途。但是實際上,人們在火化後都又入土立墳。這一做法不僅違背了政府改革殯葬制度的初衷,也使得火葬這一制度像脫褲子放屁一樣顯得多此一舉。火葬的弊端因為火葬需要燃料,再加上中國人口過多,每年因正常和非正常死亡的人數也很多,所以在燃料方面的需求也非常大。而所使用的燃料都是不可再生資源,火葬成本太大,再加上火葬時燃料燃燒屍體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汙染空氣,所以火葬是不合理的方式。
土葬改革
土葬應該充分按照個人意願和各地方實際情況來進行。比如農村,每個村都應該經過民主投票制,選出一個或兩個本村公墓區,人過世以後必須土葬進入公墓區(有危害環境或人類健康的屍體,比如某些疾病必須火化),不能再像過去那樣隨意選址,隨便亂葬。城市的土葬可以在本市偏遠地區設立公墓區或在周邊農村經過同意實施土葬。墓地的建設必須環保實用,禁止使用水泥、燒制磚、油漆等破壞汙染環境的材料。墓地規模不得超過正常面積。有功德、身份、地位的人通過民主投票優先選址、土葬、立功德碑,普通人可以通過民主投票選擇不立碑或用環保材料(比如木質材料)立簡易碑。(以上只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公眾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