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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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CMU已將其持有的招商局港口股權享有的股東投票權授予招商局香港行使。
注2:2018年6月19日,招商局香港與招商港口籤署《關於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約定招商港口向CMID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招商局港口1,313,541,560股普通股股份的交易完成後,招商局香港就其受CMU委託行使的招商局港口股份的表決權應當與招商港口在招商局港口股東大會審議事項的表決上無條件保持一致,並以招商港口的意見為準進行表決。
注3:招商局遼寧已將其持有的遼港集團49.9%股權委託招商港口進行管理,由其行使表決權。
注4:根據大連港集團與遼港集團籤署的《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及《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遼港集團擬將其持有的營口港集團22.965%的股權轉讓給大連港集團。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上述股權轉讓交易已完成交割,交易完成後,遼港集團與大連港集團將分別持有營口港集團22.965%的股權。
本次收購完成後,布羅德福國際將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的規定對大連港發出H股要約(其中包括群力國際持有的2,714,736,000股H股),並將根據相關H股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相關義務。布羅德福國際擬於上述H股要約截止後維持大連港H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大連港及布羅德福國際將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承諾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大連港H股具有足夠的公眾持股量。
此外,遼寧省國資委擬將其持有的遼港集團36.34%的股權無償劃轉給大連市國資委、並將其持有的遼港集團2.66%的股權無償劃轉給營口市國資委。交易完成後,遼寧省國資委將持有遼港集團10%的股權,大連市國資委、營口市國資委將分別持有遼港集團36.34%及2.66%的股權。
上述兩市無償劃轉交易完成後,大連港的股權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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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CMU已將其持有的招商局港口股權享有的股東投票權授予招商局香港行使。
注2:2018年6月19日,招商局香港與招商港口籤署《關於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動協議》,約定招商港口向CMID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招商局港口1,313,541,560股普通股股份的交易完成後,招商局香港就其受CMU委託行使的招商局港口股份的表決權應當與招商港口在招商局港口股東大會審議事項的表決上無條件保持一致,並以招商港口的意見為準進行表決。
注3:招商局遼寧已將其持有的遼港集團49.9%股權委託招商港口進行管理,由其行使表決權。
注4:根據大連港集團與遼港集團籤署的《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及《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遼港集團擬將其持有的營口港集團22.965%的股權轉讓給大連港集團。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上述股權轉讓交易已完成交割,交易完成後,遼港集團與大連港集團將分別持有營口港集團22.965%的股權。
二、本次收購所涉及交易協議的有關情況
(一)《無償劃轉協議》主體和籤訂時間
2019年5月31日,招商局遼寧與遼寧省國資委籤署《無償劃轉協議》。
(二)《無償劃轉協議》的主要內容
1、籤署主體
劃出方:遼寧省國資委
劃入方:招商局遼寧
2、無償劃轉標的
遼寧省國資委持有的遼港集團1.1%的股權。
3、生效條件
《無償劃轉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並加蓋公章後,於下述所有事項完成後最晚發生的日期生效:
(1)國務院國資委批准本次無償劃轉,並出具相關批覆之日;
(2)遼寧省政府批准本次無償劃轉,並出具相關批覆之日;以及
(3)中國證監會豁免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因本次無償劃轉涉及的就大連港A股股份發出全面要約的義務、以及收購人及招商港口因本次無償劃轉涉及的就營口港股份發出全面要約的義務,並出具相關批覆之日。
4、交割條件
《無償劃轉協議》生效後,本次無償劃轉的交割以下列所有條件的滿足或被相關方豁免為前提:
(1)招商局遼寧、遼寧省國資委、大連市國資委、營口市國資委已籤署關於遼港集團的股東協議及公司章程;
(2)遼寧省國資委已就兩市無償劃轉出具書面意見;
(3)兩市無償劃轉已取得遼寧省人民政府批准;
(4)遼港集團股東會已作出決議,批准:(a)招商局遼寧、遼寧省國資委、大連市國資委和營口市國資委新籤署的公司章程;以及(b)選舉招商局遼寧提名的五名董事候選人為公司董事(不包括遼港集團現有的由招商局遼寧提名的董事)。前述任命自本次無償劃轉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完成之日起生效;
(5)大連港集團、營口港集團及其所有下屬公司已經取得相關債權人對因本次無償劃轉導致的大連港集團、營口港集團的控制權變更事宜的事先書面同意或已經按照相關協議發出通知;以及
(6)營口港集團根據2015年與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籤署的關於營口港仙人島碼頭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已取得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對因本次無償劃轉導致的營口港集團發生控制權變更事宜的書面同意。
三、本次收購尚待獲得的批准和授權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本次收購尚需獲得的批准詳見本報告書「第二節收購目的及收購決定」之「二、收購人做出本次收購決定所履行的相關程序及時間」之「(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四、本次擬收購股份權利限制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本次收購涉及的大連港股份均為流通股,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等權利限制的情況。
第四節資金來源
本次收購以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方式進行,不涉及交易對價。因此,本次收購不涉及資金來源的相關事宜,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購的股份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質押取得融資的情形,不存在收購資金直接或者間接來源於大連港及其關聯方的情形。
第五節後續計劃
一、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的調整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未來12個月內改變大連港主營業務或者對其主營業務做出重大調整的計劃。如未來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根據其自身及大連港的發展需要制定和實施上述調整計劃,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二、對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資產、業務處置或重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未來12個月內對大連港及其子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進行出售、合併、與他人合資或合作的計劃,也不存在就大連港購買或置換資產的重組計劃。如未來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根據其自身及大連港的發展需要制定和實施上述重組計劃,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上市公司現任董事會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改變大連港現任董事會或高級管理人員組成的計劃或建議,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與大連港其他股東之間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未來根據上市公司的實際需要對現任董事會或高級管理人員組成進行調整,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上市公司章程條款進行修改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對可能阻礙收購大連港控制權的公司章程條款進行修改的計劃。如未來根據上市公司的實際需要進行相應修改,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五、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作重大變動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對大連港現有員工聘用計劃做出重大變動的計劃。如未來根據上市公司的實際需要制定和實施對上市公司現有員工聘用做出重大變動的計劃,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六、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進行調整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對大連港的分紅政策進行重大調整的計劃。如未來根據上市公司的實際需要制定和實施對上市公司分紅政策進行調整的計劃,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七、其他對上市公司業務和組織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其他對大連港的業務和組織結構有重大影響的計劃。如未來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根據其自身及大連港的發展需要對大連港的業務和組織結構進行調整,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第六節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分析
一、本次收購對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影響
本次收購完成後,招商局遼寧將合計持有遼港集團51%的股權(其中49.9%的股權已在本次交易前委託招商港口進行管理,並由其行使表決權);招商局集團將成為大連港的實際控制人。
為保證本次收購完成後大連港的獨立性,收購人招商局遼寧承諾如下:
1、招商局遼寧保證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和業務方面與大連港保持相互獨立,不從事任何損害大連港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招商局遼寧及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其他下屬企業保證不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佔用大連港及其控制的下屬企業的資金。
2、上述承諾於招商局集團對大連港擁有控制權期間持續有效。如因招商局遼寧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諾而給大連港造成損失,招商局遼寧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為保證本次收購完成後大連港的獨立性,招商局集團承諾如下:
1、招商局集團保證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和業務方面與大連港保持相互獨立,不利用實際控制人地位從事任何損害大連港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招商局集團及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其他下屬企業保證不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佔用大連港及其控制的下屬企業的資金。
2、上述承諾於招商局集團對大連港擁有控制權期間持續有效。如因招商局集團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諾而給大連港造成損失,招商局集團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本次收購對上市公司同業競爭的影響
(一)本次收購前後的同業競爭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招商局遼寧除持有遼港集團49.9%股權外未開展實際經營,與大連港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招商局集團控制的招商港口亦從事港口業務。但招商港口所從事的港口業務與大連港不構成實質性同業競爭,具體理由如下:
港口業務區域性特徵明顯。作為社會物流體系中陸路運輸和水路運輸的中轉節點,各港口依託其經濟可行的陸路運輸輻射範圍,形成了各自的貨源腹地。大連港的貨源腹地主要為遼寧省大連市及遼寧省中部地區,並沿哈大鐵路通道輻射至東北地區內陸。招商港口的港口業務分布在青島、深圳、漳州、香港,以及海外的斯裡蘭卡、巴西等地,在遼寧地區沒有控股經營港口業務。因此,招商港口之港口業務的貨源腹地與大連港沒有重合,招商港口與大連港之間不存在實質性同業競爭。
本次收購完成後,招商局集團將成為遼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本次交易不會導致新增遼港集團內部的同業競爭,但遼港集團範圍內固有的同業競爭問題將繼續存在,具體如下:
1、遼港集團控制的營口港主要經營港口業務,其港口業務主要經營地為遼寧省營口市的鮁魚圈港區,貨源腹地與大連港重合,存在同業競爭。
2、遼港集團除通過大連港和營口港開展港口業務經營外,亦在遼寧地區直接經營部分港口業務,與上市公司存在同業競爭。
(二)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
為了規範與大連港之間的同業競爭,收購人招商局遼寧承諾如下:
1、針對遼港集團與大連港之間的同業競爭事宜,招商局遼寧將根據有關規定以及相關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在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相關監管規則允許以及相關業務盈利能力滿足上市公司基本收益要求的前提下,本著有利於大連港發展和維護大連港全體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原則,在2022年底以前,盡最大努力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委託管理等多種措施穩妥推進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前述解決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重組:採用現金對價或發行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不同方式購買資產、資產置換或其他可行的重組方式,逐步對遼港集團和大連港存在業務重合的部分資產進行重組,以消除業務重合的情形;
2)業務調整:對遼港集團和大連港的業務邊界進行梳理,盡最大努力使遼港集團和大連港實現差異化的經營,例如通過業務劃分、一方收購另一方同業競爭的業務等不同方式在業務構成、產品類型、客戶群體等多方面實現業務區分;
3)委託管理:通過籤署委託協議的方式,由一方將業務存在重合的相關資產的經營涉及的決策權和管理權全權委託另一方統一管理;及
4)在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其他可行的解決措施。
上述解決措施的實施以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相關監管規則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審議程序、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備案等程序為前提。
2、招商局遼寧將繼續按照行業的經濟規律和市場競爭規則,公平地對待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各公司,不會促使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各公司作出違背經濟規律和市場競爭規則的安排或決定,由其根據自身經營條件和區域特點形成的核心競爭優勢開展業務。
3、招商局遼寧及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證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相關監督管理規則和《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大連港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不謀取不當利益,不損害大連港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4、上述承諾於招商局集團對大連港擁有控制權期間持續有效。如因招商局遼寧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諾而給大連港造成損失,招商局遼寧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為了規範與大連港之間的同業競爭,招商局集團承諾如下:
1、針對遼港集團與大連港之間的同業競爭事宜,招商局集團將根據有關規定以及相關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在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相關監管規則允許以及相關業務盈利能力滿足上市公司基本收益要求的前提下,本著有利於大連港發展和維護大連港全體股東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原則,在2022年底以前,盡最大努力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資產重組、業務調整、委託管理等多種措施穩妥推進解決同業競爭問題。
前述解決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重組:採用現金對價或發行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不同方式購買資產、資產置換或其他可行的重組方式,逐步對遼港集團與大連港存在業務重合的部分資產進行重組,以消除業務重合的情形;
2)業務調整:對遼港集團和大連港的業務邊界進行梳理,盡最大努力使遼港集團和大連港實現差異化的經營,例如通過業務劃分、一方收購另一方同業競爭的業務等不同方式在業務構成、產品類型、客戶群體等多方面實現業務區分;
3)委託管理:通過籤署委託協議的方式,由一方將業務存在重合的相關資產的經營涉及的決策權和管理權全權委託另一方統一管理;及
4)在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其他可行的解決措施。
上述解決措施的實施以根據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相關監管規則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審議程序、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主管部門的審批、備案等程序為前提。
2、招商局集團將繼續按照行業的經濟規律和市場競爭規則,公平地對待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各公司,不會利用實際控制人地位,促使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各公司作出違背經濟規律和市場競爭規則的安排或決定,由其根據自身經營條件和區域特點形成的核心競爭優勢開展業務。
3、招商局集團及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其他公司保證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相關監督管理規則和《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大連港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利用實際控制人地位謀取不當利益,不損害大連港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4、上述承諾於招商局集團對大連港擁有控制權期間持續有效。如因招商局集團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諾而給大連港造成損失,招商局集團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本次收購對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影響
本次收購前,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招商港口未直接持有大連港股權,招商局遼寧持有大連港之控股股東遼港集團49.9%的股權,並將該等股權委託給招商港口管理,由其行使表決權。收購人之一致行動人群力國際持有大連港H股2,714,736,000股股份(佔大連港總股本21.05%),為大連港的關聯方。本次收購前,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均未與上市公司發生關聯交易。
本次收購完成後,招商局遼寧將持有遼港集團51%的股權(其中49.9%的股權已在本次交易前委託招商港口進行管理,並由其行使表決權);招商局集團將成為大連港的實際控制人。
為規範與大連港之間的關聯交易,收購人招商局遼寧承諾如下:
1、招商局遼寧不會謀求大連港在業務經營等方面給予招商局遼寧及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其他公司優於獨立第三方的條件或利益,損害大連港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2、招商局遼寧及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其他公司將儘量減少並規範與大連港之間的關聯交易;對於與大連港經營活動相關的無法避免的關聯交易,招商局遼寧及招商局遼寧控制的其他公司將嚴格遵循有關關聯交易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以及大連港內部管理制度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確保定價公允,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上述承諾於招商局集團對大連港擁有控制權期間持續有效。如因招商局遼寧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諾而給大連港造成損失,招商局遼寧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為了規範與大連港之間的關聯交易,招商局集團承諾如下:
1、招商局集團不會利用實際控制人地位謀求大連港在業務經營等方面給予招商局集團及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其他公司優於獨立第三方的條件或利益,損害大連港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2、招商局集團及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其他公司將儘量減少並規範與大連港之間的關聯交易;對於與大連港經營活動相關的無法避免的關聯交易,招商局集團及招商局集團控制的其他公司將嚴格遵循有關關聯交易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以及大連港內部管理制度履行關聯交易決策程序,確保定價公允,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上述承諾於招商局集團對大連港擁有控制權期間持續有效。如因招商局集團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諾而給大連港造成損失,招商局集團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節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
一、與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間的交易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24個月內,收購人招商局遼寧及其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招商港口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群力國際及其董事均不存在與大連港及其子公司進行合計金額高於3,000萬元或者高於大連港最近經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淨資產5%以上的資產交易的情形。
二、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交易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24個月內,收購人招商局遼寧及其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招商港口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群力國際及其董事均不存在與大連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合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交易的情形。
三、對擬更換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補償或類似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24個月內,收購人招商局遼寧及其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招商港口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群力國際及其董事均不存在對擬更換的大連港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補償或者其他任何類似安排。
四、對上市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24個月內,收購人招商局遼寧及其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招商港口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致行動人群力國際及其董事均不存在對大連港有重大影響的其他正在籤署或者談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節前6個月內買賣上市交易股份的情況
一、相關法人買賣大連港股票的情況
在本次收購事實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買賣大連港股份的情況。
二、相關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買賣大連港股票的情況
在本次收購事實發生之日起前6個月,招商局遼寧的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招商港口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群力國際的董事,以及前述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存在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買賣大連港股份的情況。
第九節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財務資料
一、收購人及其實際控制人的財務資料
(一)收購人及其實際控制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審計情況
招商局遼寧成立於2018年5月16日,系招商局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持有遼港集團49.9%股權外,未開展實際經營。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招商局集團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及2018年度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德師報(審)字(19)號第P02790號《審計報告》。
(二)收購人之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表
收購人實際控制人招商局集團2016年、2017年、2018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下:
1、招商局集團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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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局集團合併利潤表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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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商局集團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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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動人招商港口的財務資料
招商港口系一家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1872.SZ / 201872.SZ),其財務資料可查詢招商港口於2017年3月28日、2018年3月7日、2019年3月27日在其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報。
三、一致行動人群力國際的財務資料
(一)一致行動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審計情況
Deloitte Touche Tohmatsu對群力國際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及2018年度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進行了審計,並出具了審計報告。
(二)一致行動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表
群力國際2016年、2017年、2018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如下:
1、群力國際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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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群力國際合併利潤表
單位: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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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群力國際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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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收購的相關信息進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根據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規定應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招商局遼寧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收購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況,並能夠按照《收購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提供相關文件。
收購人聲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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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動人聲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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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動人聲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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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顧問聲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收購報告書的內容進行核查和驗證,未發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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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聲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已按照執業規則規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收購報告書的內容進行核查和驗證,未發現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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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節備查文件
一、收購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招商港口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群力國際的公司註冊證明書複印件。
二、收購人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招商港口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群力國際董事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
三、收購人關於本次收購的內部決策文件。
四、遼寧省政府、國務院國資委關於本次交易的批覆。
五、招商局遼寧與遼寧省國資委籤署的《無償劃轉協議》。
六、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與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關聯方之間在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24個月內發生相關交易情況的說明。
七、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兩年發生變化情況的說明。
八、收購人及其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招商港口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群力國際及其董事,以及前述人員的直系親屬名單及在本次收購事實發生之日前6個月內持有或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證明文件。
九、收購人所聘請的專業機構及相關人員在本次收購事實發生之日前6個月內持有或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證明文件。
十、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就本次收購完成後應履行的義務所作出的承諾。
十一、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收購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及符合《收購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的說明。
十二、收購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的財務資料。
十三、財務顧問報告。
十四、法律意見書。
十五、相關中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
本報告書和備查文件置於以下地點,在工作時間供投資者查閱:
上市公司: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遼寧省大連保稅區大窯灣新港商務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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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收購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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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是或否」填寫核對情況,選擇「否」的,必須在欄目中加備註予以說明;
2、不存在對照表所列事項的按「無」填寫核對情況;
3、需要加注說明的,可在欄目中註明並填寫;
4、收購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選其中一人作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義製作收購報告書及其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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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DF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