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一不小心踏進了傳銷編織的陷阱時候,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傳銷組織對新人一波又一波的洗腦攻勢,傳銷之所以能給人洗腦,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套用各種政治名詞,或者名人名言,以此來證明其組織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傳銷界最流行的一句話就是:存在即合理!傳銷在拉人下水時也通常會講該項目是國家暗中支持的,既不合法也不違法,是處於灰色地帶的一個項目,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幾乎都成了傳銷組織給人洗腦時候強詞奪理的擋箭牌,那麼「存在即合理」果真如此嗎?
其實傳銷早就已經被寫入刑法當中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條、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後增加了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中: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那麼既然相關的法律法規既然早就有了,你還說傳銷不違法也不合法?存在即合理?打了誰的臉?
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實際是來自哲學家黑格爾的至理名言,其實黑格爾的這句話是簡略版的,原版為:凡是現實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現實的。而這句話也被我們翻譯成了存在即合理。
那存在即合理這句話表達的意思又是什麼?
存在即合理,這裡的「合理」請不要誤讀為「合乎情理」很多人都是從字面意思來理解這句話,既然存在,就合乎情理,這句話這麼理解本身就是錯的。
那麼究竟該如何正確理解」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其實黑格爾的原意應該用」因果律「來解讀,也就是說,世間萬物的運行法則都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說任何出現的現象,發生的事情都有原因,而且這個原因根據邏輯規則導致了相應的結果。
所以在「存在即合理」這句話中,「合理」的意思是合乎邏輯,不是我們中文字義中「合理」,這種「合理」有著有一定道德或法律上正當性的意思,並不是所有合乎邏輯的事情都是正當的。簡單的說就是:只要這東西存在,就一定有其存在的因果關係……比如小偷,小偷之所以偷錢是因為沒錢,這種說法合乎邏輯,但你不能說因為沒錢而偷盜就是合理合法的,是「存在即合理」的,套用更簡單的俗話就是「事出有因」
隨著社會經濟轉型,就業形勢嚴峻,經濟不景氣,很多人面臨著失業。除了大學生,還有一些農民工、下崗職工以及一些生意慘澹的老闆。大部分人的需求往往局限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而更高層次的需求往往可望不可及,很多人很難實現。而傳銷卻抓住了這點,無論是社交,還是尊重,最後就是自我實現需求,傳銷能夠讓你看到這些希望!傳銷的存在自然也就合理了,符合大眾需求!
不管怎樣,傳銷的存在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的,就好比拐賣兒童、吸毒、搶劫,這些都存在,是因為壞人受利益的驅使,但它們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