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遊藝的戲曲化人創造了神,人賦予神以人的感情,人需要勞作,也需要愉悅;神也需要創造,需要娛樂。於是,原始先民在由自然崇拜而產生自然宗教時,為換取神的愛而創造了媚神娛神的歌舞。原始歌舞已經擔負了宗教的任務。在宗教活動中產生了巫,歌舞是巫儀的內容之一。原始先民以至後來相當長時期內的巫儀,大多有固定的祭壇,但不一定有寺廟。當佛教傳入中國,道教成為公開的宗教以後,中國大地上便出現了佛教的寺院與道教的宮觀,並且與「淫祀」有關出現了五花八門的廟宇。

這時,中國宗教進入了高級階段,中國藝術也出現新的面貌。宗教,不論是佛教,還是道教,或是帶有原始色彩的民間巫教,「往往需要利用藝術來使我們更好地感到宗教的真理,或是用圖像說明宗教真理以便於想像。」佛寺與道觀中的藝術,鮮明地表現了宗教與藝術的這種親切的關係。佛教在古印度產生的初期,是宣傳苦行的。僧侶以乞討為生,沒有娛樂。「灰身滅智」,肉體與靈魂同歸消滅,永脫生死輪迴。但是,死與苦畢竟不是人所嚮往的事,因此產生了大乘佛教。大乘佛教不再排斥享受與娛樂,愈來愈世俗化,因而得到迅速發展。

大乘佛教的佛、菩薩,不僅享受人的物質供養,而且要享受人間聲色之娛。佛教傳入中國後,善男信女們都沒有忽略佛菩薩的這種多方面的需求,都沒有忘記給佛菩薩建造一個娛樂場。在敦惶莫高窟壁畫中,我們從經變繪畫,尤其在「淨土變」中,可以看到隋唐以來寺院建築的情況。如,第窟南北二壁都有大型淨土變,所繪佛寺大院前殿之前的水平上,有大大小小的低平方臺。沿橫軸是一大平臺,繪佛說法場面。前面有三座小平臺,中間繪使樂歌舞,左右各有一樂隊伴奏。

這個極樂世界的水池中的「八功德水」,可以給佛菩薩提供肉體的享受;平臺上的伎樂則給佛菩薩提供精神上的享受。這種壁畫實際上反映了隋唐時期寺院活動的實際情況。其實,寺院中設伎樂的習俗在南北朝時已經很流行,並且頗具規模,那時的寺院已不僅僅是宗教場所,而且成了大眾的遊樂場。北魏時,雖然發生過魏太武帝的滅佛運動,但佛教並未被消滅。到魏高祖文成帝時,佛教勢力反而更加昌盛。正光以後,「略而計之,僧尼大眾二百萬矣,其寺三萬有餘。」據楊衡之《洛陽伽藍記》所載,僅洛陽就有寺一千三百六十七所。該書生動地記述了洛陽佛寺中的藝術活動。

洛陽城中以遊樂著稱的寺院,有崇聖寺、景雲寺、景明寺、王典御寺、禪虛寺等。大夏門外的禪虛寺則另有特色。「寺前有閱武場。歲終農隙,甲士習戰。千乘萬騎,常在於此。有羽林馬僧相善角牴戲,擲載與百尺樹齊等。虎責張車渠,擲刀出樓一丈。帝亦觀戲在樓,恆令二人對為角戲。」從《洛陽伽藍記》所描述的這些寺院娛樂來看,秦漢時代流行的百戲技藝在南北朝時完全保留下來。與秦漢時代稍有不同的是,南北朝時的百戲雜藝由廣場轉入了寺院。其原因是寺院裡有更為優厚的物質條件,而且寺院裡的藝術表演在娛人的同時又塗上了神聖的色彩,因而更張大了聲勢。

在城市商業經濟尚不發達,商業性的娛樂場預尚未大量出現之前,寺院是唯一正規化的群眾遊藝場。寺院的節日如浴佛節這樣「出會」的日子,則成了標準化的群眾宗教藝術節。宗教藝術節有廣大的群眾性,士女觀者如堵,市井皆空。節目豐富多彩,有歌舞,有雜技,有角牴,有馬術,還有吞刀吐火、剝驢拔井,植棗種瓜等迷人的幻術。這種伎藝表演的綜合性,正是戲曲藝術賴以形成的根基。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南北朝時代寺廟遊藝活動的繁榮,除宗教的吸引力外,還有強大的經濟因素為其背景。

佛教傳入中國之後,為適應中國農業社會的國情,佛教僧侶很快地改變了印度佛寺「不耕墾田,不貯財谷,乞食納衣」的傳統,參予了與世俗士農工商競爭的經濟活動。據《弘明集》卷六《釋膠論》說,東晉時的僧侶已經是「或墾殖田圃,與農夫齊流;或商旅博易,與眾人競利」了。他們在經濟活動中,與世俗大眾的競爭絕不相讓。當然,在這方面道教也更不甘示弱。隋唐以後,佛教與道教更加興盛。最高統治者給僧人和道士的支持是很實際的,最主要的是經濟上的資助。不僅賜寺院宮觀以田地,而且免其稅負,免其福役。於是宗教經濟得到日甚一日的發展。和尚道士不僅經營農耕,出租土地,而且經營大規模的高利貸和商業貿易。

宋元時代,寺廟經濟依然保持著興旺的勢頭。《燕翼貽謀錄》記未東京大相國寺:「中庭兩虎可容萬人,凡商旅交易者皆萃其中。」元雜劇《玉壺春》說「一任著金山寺擺滿了販茶船。」《青衫淚》也說「我則道蒙山茶有價例,金山寺裡說交易。」這都生動地反映了寺廟不僅僅是宗教活動的中心,而且也成了經濟活動的中心。為適應各色人等的精神需求,為給寺廟增加更多的收入,和尚與道士自然要在寺廟裡組織儘可能豐富動人的遊藝活動,並且不斷地更新其花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