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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人民網優秀論文獎」獲獎名單揭曉
2012年度「人民網優秀論文獎」獲獎名單10月30日揭曉,清華大學鄭婕同學的論文《新聞框架下網絡輿論與網下媒體報導對比研究》獲得三等獎,以下是論文全文:
關鍵詞:新聞框架 網絡事件 傳播比較
中文提要:本文以傳播學為視角,藉助新聞框架研究方法,以郭美美事件為例,比較在大型網絡事件傳播中網絡媒體報導和報紙媒體報導的異同,得出一般性結論,並試圖解釋其原因。
第1章 引言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個名叫「郭美美Baby」的網友頗受關注,因為這個自稱「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的20歲女孩,其認證身份居然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由此還引發部分網友對中國紅十字會的非議,追問「我們捐給紅十字會的錢到哪去了?」
在漫天的質疑聲中,郭美美本人,母親,紅十字會,以及事情中牽扯的多位人員紛紛通過各種形式發表聲明,證明「紅十字商會」與中國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該身份完全是郭美美一人杜撰出來的,其動機是虛榮、炫耀。然而,網友似乎並不相信這些聲明,反而更加積極地人肉線索,並指出各種聲明之中的互相矛盾之處。後期,更是把矛頭直指中國紅十字會。可以說,郭美美事件,拉開了中國對於紅十字會這樣的公益組織問責的序幕。
作為這樣一個利益紛繁複雜,利益牽涉多方的大型網絡事件,各大網絡媒體紛紛以各種形式進行了報導。但是,由於網絡媒體與傳統意義的大眾媒體不同,網民很大程度參與了新聞的編寫和傳播,讀者很難判斷來自網絡的「事實」和言論是否是公正客觀的視角。如果新聞報導失去了客觀公正性,則誤導輿論,導致讀者對事件或對象帶有偏見。W.Schramm和W.E.Poter將現代社會的媒體視為傳播過程中的中樞性要素,幾乎所有新聞通過媒體提供,結果我們「對周圍環境的形象」也大部分是憑藉媒體形成(Lee,1993)。如此,我們通過新聞了解社會現象,新聞作用於認識世界的重要依據。
然而,考慮到不同人群的認知、心態、出發點、利益鏈條不同,網絡上的新聞和言論很容易脫離客觀公正的視角。新聞原本就不是映照現實原樣的鏡子,它帶有對現實解釋的框架 ,即新聞框架。新聞媒介的議程設置和框架效應不但決定受眾關注的對象,也會影響受眾對關注對象的認知和理解,因此媒介在個人、組織、國家的形象塑造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王秀麗、韓綱,2010)。有關輿論傳播新聞,即使是同樣的內容,也根據特定的脈絡與觀點不同的構建新聞展開方式,由此產生不同的新聞框架。並且,雖然事件或話題相同,但是根據各個言論體現的新聞框架,產生對其觀點、邏輯和結果不同的含義,接觸新聞的受眾對話題的解釋和意見發生變化(Rhee June Woong,2001)。
網絡媒體隨著事態發展的變化,對郭美美形象的構建,深刻而廣泛地影響了普通群眾對於郭美美事件的認知,從而影響對整個事件的理解,對於事態的發展方向有著重要的導向性作用。因此,我們很值得研究,在新聞框架下,網絡上的公眾輿論和線下的報導有什麼區別或者相似之處,兩者之間的互動造成什麼結果。本文以傳播學視角為主,輿論學視角為輔,對比網絡媒體報導和報紙媒體報導,得出一般性結論,並試圖解釋其原因。
第2章 文獻綜述
自80年代中期開始,框架分析在傳播研究領域逐漸受到重視。高夫曼(Goffman 1974)提出了一個認知性裝置能夠用於更加容易理解社會性實際存在,並將「框架」作為稱呼該認知性裝置的概念在社會科學文獻中首次使用。並且在其《框架分析》中指出:框架是指人們用來闡釋外在客觀世界的心理模式,能使我們確定、理解、歸納、指稱事件和信息 。在此基礎上,學者甘姆森(Gamson)把「框架」的定義分為兩類:一類指界限(boundary),可引申為對社會事件的規範;另一類則指人們用以詮釋社會現象的「架構」(building frame),以此來解釋、轉述、或評議外在世界。前者代表了取材的範圍,後者則顯示意義的結構,是一種觀察事物的世界觀 。
Gitlin將框架概念運用到媒介研究當中,將框架定義為「不斷的選擇、強調與排斥」,並把這一概念與新聞話語的生產直接聯繫在一起,認為框架能使新聞從業者快速地對信息進行常規處理包裝後有效的傳遞給受眾 。Entman(1993)對新聞框架提出的概念是,輿論的新聞框架先取所認知的現實的某些方面,從而在傳播意義的文本上突出某些特定方面的過程,框架就是從本質上包含選擇性與突現性的概念。還有新聞框架研究從社會建構主義立場出發,提出大眾媒介通過新聞報導所呈現的世界並不等同於現實世界,而是以「選擇、強調和表達的原則 」對現實的建構過程。
傳播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由框架建設和框架設置構成能動的程序(de Vreese,2005)。新聞框架的研究主要是這項領域,前者的研究為新聞文本內容分析,後者是學習框架的用途與效果。在新聞文本內容分析中,已有的框架研究為基礎,取出框架的過程可以採用演繹方法和歸納方法(de Vreese,2005)。演繹方法是假設存在反映特定體系的框架,依據該整形化或標準化的框架分析研究對象的方法(如,Jeoung-SeonYu,2009)。在演繹方法的研究中,Iyengar(1991)的研究,Emetko&Valkenburg(2000)研究中使用的框架被較多採用。歸納方法是不拘於整形化框架,研究對象的脈絡性特徵為依據引出框架的方法(如,Gamson 1992,Lee Seung-Jae2007,王秀麗、韓綱2010)。
第3章 研究方法
3.1 研究對象與收取樣本
本研究的媒體對象選擇為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由於郭美美事件最初是從新浪微博開始的,有關事件的關鍵信息比如「名牌」「名車」「家境」也有很大一部分通過「人肉」搜索出來的,並且,觀點清晰,指向明確的評論很大一部分在論壇、微博、貼吧中發布,因此網絡平臺具有明顯的建立新聞框架的傾向,而報紙媒體作為線下傳統媒體的代表,在新聞報導方面具有很高的客觀真實性,作為研究對象非常符合。
為了進行新聞框架的分析,本文以「郭美美」為關鍵詞,在百度做標題搜索。由於百度搜索平臺可以匯集全國各大新聞網站以及全國、地方性報紙上網內容的資訊,因此基本可以反映出主力網絡關於郭美美事件報導的形態。在門戶網站、貼吧、微博、論壇等不同網絡媒體中有所選擇,去掉與該事件無關的報導,重複性內容,共獲取與研究內容相關的內容250條,得到第一組數據。第二組數據是230篇關於郭美美事件的報紙文章,樣本通過鎖定關鍵詞「郭美美」,從慧聰新聞資料庫提取得到全國33家媒體230篇報導。
分析期間為2011年6月21日郭美美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身份發表微博開始到8月3日郭美美母女接受郎鹹平獨家專訪為止。
3.2 研究思路
本研究以新聞框架理論為基礎,進行定性研究了解網絡上的公眾輿論和線下報導的區別。文本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方法之一,可採用其中的話語分析方法。新聞中的每一次語言和符號層面上的表達,如措辭、結構等,都不是無序和偶然的 。基於Pan和Kosicki(1993)所提出的觀點——文章、語句、詞語、主題結構和修辭結構影響框架,本文要分析主題,詞彙與句子的修辭方式。根據文本詞語與句子的分析,採用歸納分析方法提取報導中的新聞框架。歸納分析方法的意義在於分析有關特定話題的新聞報導時,能夠包含所有可能的框架(Kang Naewon,2002)。採用以上的分析方法得出各報社構建的新聞框架類型與在新聞框架下塑造的郭美美事件面貌。
提取文本中出現的關鍵詞,依循框架研究中根據關鍵詞來辯識框架的常規做法 ,將這些關鍵詞聯絡起來推導出文本的內容上採用的新聞框架,針對郭美美的關鍵詞可分非修飾性關鍵詞(如,聲稱)與修飾性關鍵詞(如,炫富)。有關句子的分析,主要分析非修飾性關鍵詞出現的句子結構,因為非修飾性關鍵詞不同於修飾性關鍵詞不直接描述郭美美事件,通過結構分析能判斷文章態度。也採用黃敏(2009)的「對抗性話語」分析個別相關的句子,從而得出框架。
在本研究中共取出事實界定、批評督促、目的分析、道德指責、對策建議五種框架。現分別解釋如下。
A:事實界定框架。在對問題的界定中,事實非常關鍵,就郭美美事件而言,不同記者和不同的發帖人採取的是不同視角來報告事實,他們有的緊跟公告,以事件關鍵人物公布的事實為事實,有的卻是挑戰官方敘事、援非官方消息源,提供所謂的獨家故事、幕後故事。因此,本框架下有兩個次級框架,即所謂的角度:「官方」、「非官方」。
B:批評督促框架。在郭美美事件中,中國紅十字會在直到28日才作出了解釋,但是解釋並沒有打消人們的疑慮,反而使得原本迷霧重重的事件更加撲朔迷離。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對紅十字會的做法持不滿態度,並督促紅十字會儘快給出公正合理的解釋。
c:目的分析框架。儘管恩特曼在他經典的框架分類中並沒有該框架,但鑑於郭美美事件的特殊背景,該框架還是將被納入本研究中予以分析和考量。實際上,自郭美美事件發生的整個兩個月的時間裡,網上網下激烈爭論的一個核心議題就是,郭美美該做法的目的是什麼?總體來說,這些分析所持的立場不外乎兩種:炫富,自我炒作。
D:道德指責框架。在郭美美事件中,道德職責的框架通常是通過評論的形式體現。此類框架下,絕大多數的報導和網帖職責郭美美「撒謊」,「炫富」,紅十字會難以「自圓其說」,「大量捐款不知所蹤」等等。
E:對策建議框架。在「對策建議框架」中,一些網帖和媒體報導呼籲對事件進行再調查和進一步澄清,一些則強調一個負責任的紅十字會和一個正義的法律系統的重要性,其他意見則強調公眾、媒體或者其他社會組織在社會正義方應當扮演的角色和應有的作用,另有一些呼籲社會變革。
從2011年6月21日到2011年8月3日來看,在網友鍥而不捨刨根問底的情況下,由郭美美炫富事件演變為對中國紅十字會問責的事件。按照事態發展順序,本研究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6月21日郭美美在個人微博上「炫富」照片開始,到6月28日中國紅十字會召開記者通報會,聲明沒有所謂的「紅十字商會」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並且已經向公安局報案。第二階段是從6月28日開始,到7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信息,聲稱郭美美母女與中國紅十字會無直接關係,郭美美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第三階段是從7月7日開始,到8月3日,郭美美母女接受郎鹹平獨家專訪為止。
第4章 研究結果
4.1 網絡媒體的新聞框架分析
第一階段(6月21日—6月28日),從主題的角度來看,這段時間的帖子主要是各種「真相貼」,熱心的網友「人肉」出郭美美之前的照片,個人信息,履歷等等,紛紛截圖發帖到各大論壇。此時,網友的態度主要是兩個:一是認為郭美美又是個炫富女,二是質疑在短短的時間內,郭美美母女是如何一夜暴富的?
分析詞語與句子發現,網絡媒體第一階段使用的主要是「事實界定框架」、「目的分析框架」。網絡媒體的「事實界定框架」主要由以下關鍵詞或者關鍵詞組「解讀」,「真相」,「還原」等組成。「目的分析框架」則由像「炒作」,「炫富」,「富二代」這樣的關鍵詞組成。例如:
(1) 娛樂八卦——全方位解讀郭美美事件,給你一個最完整的真相!
(2) 郭美美個人信息曝光,私密生活照!
(3) 「她是去深圳以後開始有變化的,估計就是那個女同給她買的車。」
(4) 而另一邊廂,網友又發現深圳天略集團的業務跟郭美美描述的極為相似!
(5) 個人認為這是炒作,為了刷微博粉絲!
(6) 你炫富不就是想讓大家關注你嗎?
(7) 又是個腦殘的富二代。
從這些含有關鍵詞與詞組的句子中可以看到,將網絡上網友的態度結合起來,構建起「事實界定框架」和「目的分析框架」。網友通過刺激眼球的標題,吸引不明真相的網友圍觀(1)(2),或者有打著所謂「認識郭美美的人」的旗號,曝光郭美美出名之前的事情(3)。當然,網友也熱衷於發現一些郭美美沒有透露的「細節」(4)。另外,網友很容易通過郭美美的微博發出一些評論(5)(6)(7), 評論的內容大多不離「財富」這個主題。
說明在這個階段,網友們還處在由於好奇而拼命「人肉」郭美美的階段,此時網絡上大量關於郭美美的私人信息和照片流露出來。而跟帖的人往往都指出郭美美「炫富」的目的。儘管此時有部分網友提到紅十字會,但是數量極少。
第二個階段(6月28日—7月7日),從主題的角度來看,這段時間的帖子主要是非常憤怒的批評。28日中國紅十字會發布的記者通告會,解答並不能大多數群眾滿意,網友一方面是對郭美美繼續冷嘲熱諷,另一方面是對中國紅十字會的強烈不滿。很多網友都指出了各種信息的互相矛盾,網友呼籲紅十字會應該說真話。
分析詞語與句子發現,網絡媒體第一階段使用的主要是「道德指責框架」。網絡媒體的「道德指責框架」主要由以下關鍵詞或者關鍵詞組構成:「憤怒」,「可惡」等組成。例如:
(1) 美美,你晚上睡得著覺嗎?
(2) 憤怒,太憤怒了!
(3) 紅十字會,還錢!
(4) 紅十字會的說明會,實在讓人無語。
第二階段網絡平臺構建起來了「道德指責框架」。從這些含有關鍵詞與詞組的句子中可
以看到,道德指責框架中出現了許多評介型句子(語氣強烈,有明確表示情感態度的詞語),
網友的指責可謂是火藥味濃重,言辭激烈,語氣多為感嘆(2)(4)、反問(1)和無奈(4)。網友不遺餘力的在網絡上「攻擊」郭美美和中國紅十字會,可見中國紅字會的記者說明會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將問題愈演愈烈。中國人本來並不「仇富」,但是對不明不白的錢財,顯得格外憤怒和敏感,尤其是這次事件中的錢財可能是大家出於「愛心」捐獻的,因此,這種憤怒的態度,更反映了郭美美需要徹底解決的急迫性,信息公開透明的必要性。
第三個階段(7月7日-8月3日),從主題的角度來看,此時網友的態度相比第二階段要平靜許多,更多的是把謾罵轉為呼籲。此事,距離事件爆發已經過去了一個月多。網友更多了一些理性的思考。直到8月3日郎鹹平對郭美美母女的獨家專訪,儘管有人認為這是「聯袂主演」,但大部分人們已經不再追究事實真偽,而是開始思考中國慈善事業如何改善所缺乏的監督機制、操作透明、信息公開,從而健康發展。
在此階段,網絡媒體建立起「對策建議框架」。主要的關鍵詞是:「公信」「監督」「困境」等。例如:
(1) 不透明的監督催生信任危機。
(2) 公信力是公益組織生存根本。
(3) 中國紅十字會,及其背後的中國慈善制度,簡直千瘡百孔。
從這些含有關鍵詞、或者表達出類似含義的句子中可以看到,網友已經開始從各個方面開始探討中國慈善事業所存在的問題(1)(2),網友意識到,不論郭美美說的是否是事實,她也只是個導火索,是整個事件的源頭和切入點。事件真正的主角還是以中國紅十字會為代表的中國慈善組織,以及它們之間所存在的各種各樣的問題。在郭美美事件之前,「天價帳篷」「萬元餐費」就已經讓中國紅十字會的帳目問題初露端倪,可以說,郭美美事件是則是問題集中的爆發。但是,可以發現,網友除了深刻而痛心地指出問題(3),對於中國的慈善事業應該如何改革,如何重建信任,還缺少有建設性的意見。
總結網絡媒體所建立的新聞框架,主要有:「事實界定框架」「目的分析框架」「道德指責框架」和「對策建議框架」。通過閱讀網絡平臺上用戶所發布的信息和言論,主要有兩個特點:信息主觀性強,權威性弱。主要體現在很多關於郭美美的個人信息中,都是通過網友「道聽途說」而來;第二就是衝動多,理性少。主要體現在言論大多裡體現個人觀點,缺少實例和說理來證明。從時間的先後順序來說,網友的心態主要由好奇探求真相,到憤怒指責主角,到理性指出問題。
4.2 報紙媒體的新聞框架分析
第一階段(6月21日—6月28日),從主題的角度來看,這段時間報紙的報導主要是基於事實的報導,對於某些無法確定的信息,都有「據稱」,「據說」「據知情人士透露」這樣的說法。可以發現的是,報紙在這個階段主要是對於新聞的傳遞,以及表達對未知信息的進一步關注。在此階段,報紙媒體建立起的是「事實界定框架」和「目的分析框架」。「事實界定框架」的關鍵詞有:「自稱」,「有網友」「目前」等等。「目的分析框架」的關鍵詞有:「不得而知」「好奇」等。例如:
(1) 郭美美獨自開著另一輛紅色Mini Cooper到北京三裡屯修指甲,她自稱開Mini Cooper「有點不習慣」。
(2) 有網友還搜出郭美美三年前在深圳的家居照。
(3) 目前,當事人「郭美美Baby」已於26日下午連發3條微博向紅十字會和公眾致歉。
(4) 類似的描述,常出現在「富二代」或「官二代」身上。人們不禁好奇,郭美美的家庭背景是怎麼樣的。
(5) 郭美美極少提及父親,雖然其戶籍和郭母都在深圳寶安區。而郭母離異後是否再婚,尚不得而知。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報紙的報導相對於網絡來說要謹慎而客觀的多,報導的信息多是從郭美美個人微博——這一信息最確鑿的來源摘取(1),網友提供的線索和找出的照片基本沒被採用,引用的一些也是加上了「有網友」這樣的引語(2)。當然,報紙表達出對事實的實時跟進(3),體現了媒體對這一事件的關注。儘管報紙媒體也對郭美美做法的動機表現出解謎的欲望(4)(5),但是並沒有直接出現「炫富」「炒作」這樣在網絡上出現頻率很高的詞語,而只是通過對現實的描寫,提供給讀者自己思索和結論的空間。
第二個階段(6月28日—7月7日),從該段時間的報導來看,報紙媒體主要報導的是圍繞28日中國紅十字會召開的記者說明會。說明會並沒有打消人民的疑惑,反而牽扯出更多的問題。在事實真相不明的情況下,人們傾向於相信,中國紅十字會存在腐敗貪汙的問題,網絡媒體已經構建起「道德指責框架」,就可以證明。在這樣的情況下,報紙媒體建立起「批評督促框架」,一方面呼籲人們冷靜,一方面督促中國紅十字會拿出更令人信服的說法。
「批評督促框架」中主要的關鍵詞有:「證明」「證據」「徹底調查」等。例如:
(1) 作為一個社會的公益機構,承載著中國慈善事業名譽的公益機構,中國紅十字會有責任向社會用事實來證明。
(2) 要消除「郭美美事件」所造成的消極影響,重塑紅十字會機構的公信力,首先就要對「郭美美事件」進行徹底調查。
(3) 我們期待著中國紅十字會儘快給出解答。
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報紙媒體普遍承認郭美美事件已經對中國紅十字會產生了巨大的負面效應(2),並且認為,要想平息眾怒,並且重新建立起信任的話,必須調查清楚郭美美事件,徹底解決人們的每一個疑惑(1)。報紙仍然用比較積極的語氣和措辭提出了督促(3)。
第三個階段(7月7日-8月3日),此時,報紙已經少以新聞的形式出現對於郭美美事件的關注,而是以深度報導和評論的形式對該事件給予關注。在報紙的文章中,普遍的觀點認為無論郭美美事件是真是假,中國紅十字會離「綠色慈善」距離仍遠,必須通過這一契機,有所行動和轉變。另外一個特點則是引用各方專家和知名人士的意見,為中國紅十字會的改革提供建議和意見。
在這一個階段,報紙媒體建立的框架是「對策建議框架」。該框架下的代表關鍵詞是:「體制改革」「公開」「問責」等等。舉例如下:
(1) 不要使得公益組織在向社會募款時,呈現為社會組織面貌;在使用善款時,遵循行政運作機制;在決策時不獨立、在問責時無責任人。
(2) 只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進行修改,對紅十字會進行體制改革,把改革目標定位健全、公開、透明的社會組織,才能夠擺脫信任危機。
(3) 中國紅十字總會還應從事件中吸取教訓,進一步強化自身對於各級紅十字會機構與各類行業紅十字會組織的監管力度,杜絕各類不規範運作方式與行為出現。
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報紙在建立「對策建議框架」時比網絡媒體更為深入。報紙的評論已經從多方面給出了解決問題的良方,比如問責制度(1),信息公開制度(2)以及監管制度(3)等等。從這個角度來說,報紙媒體的報導就比網絡媒體的報導更有價值。
總結: 報紙媒體報導所建立的框架主要有:「事實界定框架」「目的分析框架」「批評督促」和「對策建議框架」。通過閱讀報紙媒體的報導,可以發現,報紙媒體的報導主要有兩個特點:關於事實報導的內容多,對於情緒傳達的內容少;權威觀點多、可操作意見全,來自「草根」的聲音比較少。從時間的順序來說,報紙報導的順序從報導事實,到建議監督,最終是出謀劃策。
4.3 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對比分析
通過以下表格對比可以發現,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在第一階段和第三階段構建的框架是一致的,而在第二階段出現了分歧。主要原因是網絡媒體的言論發表更自由,門檻更低,而報紙媒體要考慮到維持客觀公正,以及積極的輿論引導功能,因此相對來說言論尺度比較小,給出的意見偏正面一些。在第一階段和第三階段,儘管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建立的框架一致,但是仍然存在很多細小的區別,比如信息量的大小,語言的積極或消極的偏向,思考的深淺等等(詳細情況見表格)。
4.4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相關分析
現在用戶獲取信息的渠道早就不是單一的了,越來越多的信息接受者通過各種渠道,全面地了解新聞事件,以期得到更豐富的信息和更平衡的觀點。那麼,研究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在郭美美事件中表現是否具有相關性,也就非常必要了。
下圖是三個階段中兩種媒體在各自的框架中發表的報導數量。
那麼,網絡上熱心的網友對郭美美事件的各種真相曝光,是否對傳統媒體的事實界定框架產生了影響呢?通過SPSS軟體進行相關性分析,結果如下圖,發現網絡的事實界定框架與報紙的網絡界定框架並沒有顯著相關性。也就是說,可能網絡上的事實界定更為隨意和混雜,挖掘真相也是好奇網友熱衷做的事情,而傳統媒體則更為理性和平和,事實界定僅採用郭美美本人的網絡微博資料以及相關人物的出面聲明為構造事實界定框架的依據,因此網上和網下在這個框架裡沒有顯著的相關性。
如果說事實的界定不相關,那麼網絡上的情緒和報紙下的情緒是否會互相渲染傳達呢?我們把除事實界定框架和目的解釋框架以外的四種框架界定為意見框架,對網絡和報紙的意見框架進行相關性分析,P值結果見下表格。即網路的意見框架與報紙的意見框架具有顯著的相關性。
這個與研究者的設想也比較相似,原因是意見框架更感性,更不容易區分,也更容易相互滲透影響,通過測試也可以發現,第二階段的網上意見對第三階段的網下意見產生的影響最為顯著,我認為原因是兩者存在時間的前後關係。其次是第二階段的網上意見和網下意見,這個與該階段事實進展的程度是有密切關係的,這個階段網上可謂是群情激奮,故對網下影響較大。
上圖是各個框架下網上和網下媒體發表的報導數量,可以發現,兩者對於郭美美事件的報導基本處於同步的狀態,在第一個階段,網絡上的報導也引發了報紙媒體的大量報導,但是,網上的活躍程度大於網下的活躍程度;第二階段,報紙媒體則在數量上超過了網絡媒體,可見在報導的持久度上來說,網絡媒體不如報紙媒體。但是,總體來說,報導媒體的數量是不如網絡媒體的,而傳播效果很大程度上受到報導的數量的影響,因此,傳統媒體在網絡媒體面前,已經顯弱勢。
第5章 討論與結論
通過本研究可以發現,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在報導事件上有著很大的差別。框架的構建受到媒體的制約。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一個相對開放,一個相對保守;一個相對草根;一個相對權威;一個相對迅速,一個相對滯後……這些種種的差異,造成了同一個事件,在同樣的時期,不同的媒體構造框架存在不同;哪怕是構建出同樣的框架,也因為媒體的不同,而導致框架傳達的內容,表達的效果不同。
媒體形式不同造成的差別主要有兩點。首先是時效性不同。傳統媒體比如報紙的發行周期最快也是一天一期,導致更新速度遠遠不如新媒體,因此網絡媒體的方便迅捷和網絡消息的巨大需求,導致網絡報導的數量是遠遠大於傳統媒體的;同時,由於更新時間短,也導致網絡消息比較粗糙,整合性差,更偏向碎片化。第二是編輯人不同。傳統媒體的供稿者是訓練有素的專業新聞從業者,但網絡媒體的消息提供者可以是任何身份,只要有「爆料」,就可以成為作者。因此網絡媒體的參與人數更多。但由於缺乏新聞專業素養,這樣的供稿人提供的消息大多比較感性,缺乏邏輯和理性的加工。
由擬態環境理論可知,用戶的認知是通過「媒介」而產生的,報紙的讀者和網絡的用戶,面對著不一樣的媒體環境,同樣的受眾可能就會對郭美美事件產生不一樣的看法和態度。媒體承載著「把關人」的責任,有必要向受眾傳遞真實、可靠、客觀系統的消息,在這種情況下,網絡媒體和傳統媒體應該從自身出發,揚長避短。尤其是網絡這種方興未艾的媒體形式,更應該在消息的規範、理性方面加以改進。比如,利用法律手段規範網絡秩序,通過教育提高網民的道德修養與網絡規範,和完善網絡監管機制等等。
當然,本研究也發現,網絡媒體和報紙媒體的報導具有很大的相關性的。網絡的關注帶動了網下的跟進,兩者也互相促進,互相影響。這和社會處在新舊媒體融合的趨勢下是分不開的,這樣的融合,才能更好地彰顯媒體的能力,媒體的魅力。
當然,要想獲得全面的信息和最接近事實真相的認知,一方面媒體的責任不可推卸,另一方面人們應該在報紙媒體和網絡媒體所提供的信息中都有所涉獵,在信息量足夠充足的情況下,選取自己所認可的部分,產生自己對事件的判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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