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偉老師在他主演的電影《求求你表揚我》中,說了這樣一段臺詞:
幸福就是我餓了,看別人手裡拿個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別人穿了一件厚棉襖,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個坑, 你蹲那了,你就比我幸福。
這段看似玩笑的臺詞,藏著大智慧,我也花了不少年,才稍微明白一點。
那就是:如果你想過得幸福,無論工作還是生活,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學會具體。尤其是,學會設定一系列具體的目標。
取決於他活得有多具體
比如:不是要多讀書,而是本周讀完某本書的第2章。不是要買大房子,而是至少180平三居以上的房子。
不是談戀愛,而是為她計劃一次旅行。不是找一份好工作,而是必須進入某個行業專注某個技能。
不是規劃夢想,而是未來3年一定要做到什麼。不是努力拼搏,而是今天一定要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不是早睡早起,而是一點前必須睡7點前必須起。不是斷舍離,而是某幾件東西今天就要扔掉。等等等等。
但是,一個人在年輕時,往往只能概括地過著。甚至也可以說是表面地活著。
我們喜歡談人生,談理想,談愛情。我們喜歡高山,喜歡大海,喜歡詩歌,喜歡遠方。但那其實,根本不是活著本身。
活著,是具體的。就算你的目標很宏大,一樣需要具體地過完每一天。
我們無法略過任何不如意的一秒鐘,也無法完全掌控任何美好的下一秒鐘,唯有完全接納。
所以,一個人能不能幸福,不取決於他活得多麼宏大,取決於他活得多麼具體。
比如,這世上根本就沒有浪漫這回事兒。所謂浪漫,就是你正在想著一個人,她突然就站在門口,這就是浪漫。這,也就是具體。
那麼,如果你身邊,有一個人願意為你突然站在門口,你就該感到幸福。
點擊「在看」,學會具體地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