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市虹橋路某小區的多名業主反映,他們小區頂層房子的陽臺沒有雨棚,與樣板間不符。3月20日,開發商回應稱,陽臺是按照政府部門審批通過的規劃及施工圖來施工建設的。
涉事小區位於南寧市虹橋路。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呂海鋒攝
頂層的陽臺沒有頂板,像是一個露臺。網絡圖片
業主:擔心下雨天陽臺變池塘
2018年12月,市民李先生在該樓盤買了一套房子,位於頂層20樓。按計劃,房子將於今年10月交房,目前正進入裝修階段。
前段時間,李先生驅車來到小區,遠遠看見頂層房子的陽臺沒有雨棚,「陽臺沒有頂板,就是一個露臺,颳風下雨或太陽西曬怎麼辦?特別是到了颱風天,陽臺會不會變成池塘?」
不久,「頂層陽臺沒有雨棚」的消息在業主中傳開。李先生稱,該樓盤有11棟高層,頂層樓房的陽臺均是露臺,共涉及40多名業主。一番討論下來,不少業主提出建議,希望能夠加蓋頂棚。
這些業主認為,當初在買房前,他們看到的樣板房的陽臺有雨棚,「給購房者看的戶型手冊上也有頂棚,但是置業顧問未提示頂層陽臺沒有雨棚。」
小區頂層的陽臺與其他樓層不同。網絡圖片
開發商:陽臺是按規劃圖施工
3月20日,該樓盤開發商回應稱,陽臺是按照政府部門審批通過的規劃及施工圖來施工建設的,不存在未按規劃圖施工的情況,「頂層在報建圖紙上為露臺,現場施工與報建圖紙、沙盤、合同、銷售過程一致」。
開發商相關負責人說,該樓盤的頂樓為非標準層,結構形式與標準層不一致,因此在設計之初,頂樓的陽臺是沒有頂棚的。另外,在售樓處的沙盤上,可以看見頂層與標準層的雨棚存在明顯區別。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說,購房合同中《項目戶型差異及紅線內外不利因素提示書》第5點有提示:因樓棟立面造型效果需要,頂層戶型外側立面有特殊造型做法,以報建通過的立面圖為準。第6點也提示:因樓棟立面造型效果需要,個別戶型外側立面有特殊線條,以報建通過的立面圖為準。
對此,李先生等部分業主並不認同。他們認為,開發商方面沒有把情況說清楚,「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沒有專業知識是看不懂報建圖紙的」。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該公司正在關注部分業主反映的問題,會保持與業主溝通。
編輯 | 胡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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