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帆,南開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系
摘要
人口衰退、老齡化和超低生育率構成了21世紀的人口危機,而「生育赤字」和超低生育意願是這場危機的「原爆點」。本研究圍繞生育意願,從生育意願與生育率關係的穩定性、生育意願變化規律、生育意願影響因素、生育赤字、家庭政策對生育意願的影響等方面勾畫出20世紀80年代以來生育意願理論的圖譜和實證研究的發展脈絡,探討了中國生育意願研究存在的幾個認識問題。中國的生育意願已低於更替水平,這無疑是生育危機的前兆,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關鍵詞
生育意願;超低生育意願;低生育率;生育赤字;家庭政策
一、引言
生育意願是生育研究的重要領域,自1936年美國學者喬治·蓋洛普(George Gallup)在一項民意調查中首次使用「理想子女數」(ideal family size)這個概念之後,生育意願就進入了生育研究的視野(Trent, 1980)。生育意願是一個多梯度的概念,根據與生育行為關聯的密切程度,生育意願可以分為三個層次:(1)理想子女數,指在不考慮本人情況下的理想子女數。這實際上是一種生育態度(attitudes toward fertility),主要受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並且變化緩慢。(2)期望子女數(desired family size),指本人希望生育的子女數。這個概念通常用來反映生育需求水平(McCleland, 1983)。(3)打算生育子女數(fertility intention or intended family size),指考慮到影響自己生育的各種因素情況下打算生育的子女數。在生育意願研究中,這個概念使用得最多,因為它與實際生育行為的關係最為密切(Ryder & Westoff, 1971)。此外,生育意願概念體系還包括生育時間安排、對子女的性別偏好、夫妻(伴侶)生育意願的一致性等。
生育意願兩度成為生育和人口政策研究的熱點。第一次研究熱潮出現於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第二次研究熱潮興起於20世紀末。這兩次研究熱潮都把生育意願研究推上了新的高度,並且對一些國家的生育政策及相關政策產生了重要影響。兩次研究熱潮的時代背景究竟有什麼不同?與第一次相比,第二次研究熱潮究竟發生了什麼變化,取得了哪些進展?這些發展具有怎樣的理論價值和政策意涵?這些問題都值得深思。「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中國也出現了生育意願研究熱潮,並具有鮮明的「政策需求導向」,但只有少數學者切入到更深的層面(鄭真真,2014;風笑天,2017),而且,學界對生育意願水平的性質判斷仍存在分歧。一些學者對低於更替水平的生育意願表示擔憂(郭志剛,2010;顧寶昌,2011),也有學者認為平均1.8個孩子的生育意願屬於較高水平(靳永愛,2014;周爽、黃匡時,2015)。前者的擔憂是從生育意願的人口學後果考慮的,而後者的樂觀則以生育政策為判斷標準。這兩種不同的判斷會帶來完全不同的政策導向。如果對生育意願缺乏正確的理解和深入的理論認識,生育意願研究的科學性和政策意義都會大打折扣。筆者認為,中國的生育意願研究不僅需要「問題導向」和「政策需求導向」,同樣也需要「理論引領」,正確的研究策略應該是「問題導向」與「理論引領」相結合。鑑於此,本文對生育意願的理論演變圖譜和實證研究發現進行了全面評介,以期為中國的生育意願研究提供一個理論和實證研究的參照系,並在國際經驗和中國情景下探討中國生育意願研究的幾個關鍵議題。
二、生育意願研究再度興起的背景和原因
一個理論的產生或者一個研究領域的出現都是現實社會情景的「鏡像」,因此,對生育意願問題的認識和對相關理論的理解都不能脫離其產生和演化的歷史背景。生育意願研究的兩次熱潮是在完全不同的人口變化背景下發生的。第一次研究熱潮有三個重要背景:一是二戰結束後出現了全球人口增長浪潮,緩解人口增長壓力和防止「過度生育」或「生育過剩」(excess fertility)成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二是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越來越多的國家出現了生育率轉變,到70年代末,生育率轉變發展成全球性趨勢,成為人口研究最重要的領域;三是隨著安全、有效、簡便、低成本的現代避孕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人們的「理性生育」(rational fertility)具有了技術基礎,使避免「非意願生育」(unwanted birth or untended birth)成為可能,生育意願成為可以進行規範性分析的可操作概念,實現了與生育決策、生育行為之間的邏輯對接。這一時期研究生育意願的主要目的在於揭示生育率轉變的原因和微觀機制,在政策上關注如何防止「生育過剩」以及幫助人們避免非意願生育。這次研究熱潮在理論上明確了生育意願的概念和測度方法,擴展了生育率研究的視野,揭示了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之間的關係路徑,創立了生育決策理論。
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完成生育率轉變,加之對生育意願反映生育行為效度的質疑一直存在,生育意願研究進入了低潮。但相對沉寂了一段時期之後,生育意願研究在20世紀末再次成為生育問題研究的熱點。生育意願研究再度興起的人口背景與第一次完全不同。首先是世界人口增長趨勢出現了重大轉折,世界人口的年均增長率從1965-1970年的2.06%降至2010-2015年的1.18%,發達國家的人口增長率降到了0.29%;進入21世紀以來,已有將近30個國家和地區在和平環境中出現了人口負增長或零增長。其次是全球老齡化浪潮到來,2015年世界人口中65歲及以上人口佔比達到了8.3%,發達國家老齡化水平達到了23.9%,人類整體進入了老齡化時代。最後是超低生育率出現,2010-2015年已有37個國家和地區的總和生育率低於1.6,其中15個國家和地區的總和生育率低於1.4(United Nations, 2015)。人口衰退、老齡化和超低生育率成為21世紀的人口危機,直接影響甚至衝擊到一些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生育率的長期低迷是導致人口衰退和老齡化不斷加劇的直接原因,而提高生育水平是解決人口危機的重要途徑。因此,生育意願問題重獲關注,成為近年來發達國家生育率研究的核心問題。下文對生育意願再次成為人口研究熱點的三個直接原因展開分析。
(一)超低生育意願的出現
就一個人口群體的平均生育意願而言,少於兩個孩子即為「低於更替水平的生育意願」(sub-replacement fertility intentions)。國際經驗表明,在後生育率轉變時代,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數少於理想子女數,平均生育孩子數少於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數(Bongaarts, 2001)。儘管表1中的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平均理想子女數都高於更替水平,但其實際生育率都處於超低水平,而那些平均理想子女數低於更替水平的國家和地區更是如此。這意味著低於更替水平的生育意願屬於「超低生育意願」,是生育危機的根源。低於更替水平生育意願的出現標誌著一個新的人口發展階段(Goldstein et al., 2003)。
奧地利可能是世界上最早出現超低生育意願的國家,年輕人的平均生育意願在1985年就低於更替水平(Sobotka, 2009)。2001年歐洲「公眾輿論調查」(Eurobarometer Survey)結果顯示,奧地利和德國年輕人的平均理想子女數只有1.7,20世紀90年代末歐洲其他一些國家年輕人的平均期望子女數也降到了2以下。這個現象也出現在歐洲以外的一些國家和地區(見表1)。悲觀的觀點認為,在生育意願大幅度下降的情況下,生育率回升的可能性很低,甚至會進一步下降(Sobotka, 2009)。因此,生育意願被認為是後生育率轉變時期影響生育率的最關鍵因素(Bongaarts, 2001)。
(二)經典生育率理論受到挑戰
經典的生育率理論對生育意願的分析主要有兩條路徑:一條路徑關注社會經濟的結構性因素對生育意願的影響,旨在揭示生育率下降的動力機制及生育率差異的原因;另一條路徑是微觀分析,強調個體和家庭因素的作用(Vitali et al., 2009)。微觀生育率理論主要有兩個研究範式(Miller & Pasta, 1993):一個是社會心理學範式,另一個是家庭經濟學範式。前者關注導致孩子的價值出現差異或孩子價值降低背後的心理動機(Hoffman & Hoffman, 1973),後者則運用微觀經濟學的家庭生產和消費者行為理論分析生育需求、生育成本和生育決策(Becker,1960;Easterlin, 1969; Willis, 1973)。但是,低生育率時期的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之間的關係格局與生育率轉變時期完全不同,在生育率轉變時期,生育意願普遍低於實際生育水平,而在後生育率轉變時代,即使生育意願已經處於非常低的水平了,實際生育水平還是低於生育意願(Bongaarts, 2001)。在落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國家中,1950年以來的各出生隊列終身生育率都低於生育意願(Goldstein et al., 2003)。在法國一項1998年的調查中表示準備生育的被訪者在5年之後再次被調查,但有40%的人沒有生育(Testa & Toulemon, 2006)。一項2004年對21個國家18-40歲女性和18-44歲男性共計1.6萬個樣本的研究結果顯示,只有27%的女性和22%的男性打算或肯定在未來三年內生育一個孩子(Billingsley & Ferrarini, 2014)。2001年奧地利年輕女性中不打算生育的佔10%,比1986年調查的數據高出一倍(Testa, 2007)。歐洲一些國家1965年出生隊列中終身未育女性比例超過15%,奧地利、英國、西班牙、荷蘭甚至超過了18%(OECD, 2011)。
(三)鼓勵生育政策的需求
在老齡化壓力不斷加劇的形勢下,幾乎所有低生育率國家的政府都採取了鼓勵生育政策(United Nations, 2017)。較為樂觀的觀點認為,只要生育意願保持在更替水平之上,生育率就有可能出現回升,前提是社會環境有利於生育(Sobotka, 2009),但超低生育意願的流行使得政府鼓勵生育的努力遇到了困難(Goldstein et al., 2003)。了解超低生育率形成的原因對於政策制定非常重要,因此,關於家庭政策對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影響的研究成為生育意願研究的一個熱點。
三、生育意願理論發展與和實證研究發現
生育意願研究在20世紀60-70年代的生育研究領域中處於次要地位,新一輪的生育意願研究則成為生育研究的核心問題。20世紀末以來,生育意願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關鍵的基本理論問題上。
(一)生育意願與生育率之間的關係穩定嗎?
以往生育意願研究有兩個主要目的,一是通過分析生育行為與生育意願之間的差距來判斷生育率下降的空間,二是為生育率預測提供依據。但一些學者對生育意願與實際生育水平之間關係的穩定性存在疑問,甚至懷疑生育意願研究的價值(Hendershot & Placek, 1981),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生育意願研究的深入。
近些年的一些實證研究發現,在低生育率社會,生育意願與生育水平之間存在著一種穩定關係。海福特(Hayford, 2009)以「全美青年追蹤調查」(National Longitudinal Survey of Youth)1979年調查時14-22歲女性受訪者為研究對象並追蹤到2002年,發現她們平均生育子女數與最初的平均生育意願相差0.3。索博特卡(Sobotka, 2009)對奧地利的研究發現,1948-1966年各出生隊列女性的生育意願與終身生育水平之間只差0.1。
有研究者認為積極生育意願不一定能夠實現,但消極生育意願(不想生孩子或者不打算再生孩子)卻通常都可以成為現實(Noak & Ostby, 2000)。積極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的一致性雖然與消極生育意願不同,但仍具有顯著相關性,即使控制了背景因素和生命周期變量,正向的生育意願仍然可以預測生育行為(Dommermuth et al., 2015)。也有研究者認為生育意願與實際生育率之間的差距是系統性的,並將其視為低生育率的一個重要原因(Morgan & Taylor, 2006)。因此,研究者普遍認為生育意願能夠作為預測生育率的依據,而且在短期內更為準確(Kuhnt & Trappe, 2016)。在可靠的避孕方法已普及的情況下,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之間存在著一種必然的邏輯關係(Demeny, 2003)。低生育率條件下的生育意願與生育率之間關係穩定性的證實提升了生育意願研究的學術價值和政策意義。
(二)個體的生育意願如何變化?
早期觀點認為人們的生育意願高度不穩定(Freedman et al.,1965),但如何變化是研究者更關心的問題。在低生育率社會,生育意願的變化有規律可循,例如世界價值觀調查結果顯示,年輕人的生育意願明顯低於年齡更大的人(見圖1),一些基於截面數據的分析也發現了同樣的證據(Gray et al., 2013),表明生育意願水平代際遞減。
從生命周期來看,一些研究發現年輕人的生育意願通常是不確定、不穩定的,但一般的變化規律是隨著年齡增長而下降。特斯塔(Testa,2007)基於奧地利調查數據的研究結果顯示,女性年輕時的生育意願比較高,但隨著年齡增長不斷降低。利夫布羅爾(Liefbroer, 2009)對荷蘭「社會一體化追蹤研究」(PSIN)數據的分析表明,雖然不同年齡群體的生育意願變化存在差異,但平均而言,生育意願呈現降低趨勢。影響年輕人生育意願變化的主要因素包括配偶、教育經歷和職業生涯。海蘭特等人(Heiland et al., 2008)利用1988年和1994/1995年兩輪西德家庭調查數據建立的面板數據分析了「總和期望生育率」(total desired fertility)的穩定性,發現不同人群和兩輪調查之間都存在明顯差異,50%的人在兩輪調查中報告的總和期望生育率並不一致。這些差異主要是由背景因素(成長期是否與父母一起生活、兄弟姐妹數量、宗教信仰、生活經歷等)導致的,並且這些因素在生命周期早期階段對生育意願的影響更大。海福特(Hayford, 2009)對「全美青年追蹤調查」1979-2002年多輪調查數據的分析結果表明,女性在青年時期平均期望生育子女數為2.3,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降低。格瑞等人(Gray et al., 2013)發現,生育意願並非在生育期結束時突然下降,而是隨著年齡增長逐漸下降,女性生育意願降低幅度大於男性。關於生育意願隨年齡增長逐漸減弱的原因,有學者用社會心理學的目標調整理論進行解釋,即人們會隨著經歷、發展目標和環境的變化而調整生育意願(Liefbroer, 2009)。上述研究發現的意義在於:在低生育社會,青年人的生育意願及其變化對生育率的影響至關重要。
(三)影響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究竟有哪些因素決定或影響生育意願?這是生育意願研究的關鍵問題之一。關於生育意願影響因素的研究,主要有三個理論視角。
1.結構主義分析視角
結構主義分析方法(structural approach)在生育率和生育意願研究中一直都是重要的研究範式(Vitali et al., 2009),該研究視角關注社會經濟、制度、文化和宗教信仰等結構性因素對個人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的影響。圖2呈現的是38個國家不同社會階層生育意願的顯著差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會經濟結構性因素對生育意願的影響。
在生育率轉變階段,對生育意願影響因素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方面,對於後現代化社會的生育意願,則是從文化和價值觀系統變化中尋找原因(Lesthaeghe, 1983;Vitali et al., 2009)。馬森等人(Marcen et al., 2017)針對6歲之前移民美國的女性生育率與其遷出國生育率所做的對比分析表明,在控制了法律、制度和經濟等條件後,這些移民的生育水平與遷出國的生育水平正相關,這反映出文化因素對生育的影響。第二次人口轉變理論認為,在後現代社會,個人主義和女權主義興起、社會性別平等、婚姻和家庭觀念轉變是造成低生育意願和低生育率的重要原因(Lesthaeghe & van de Kaa, 1986)。有關低生育意願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三個假說:女性賦權假說、文化代際傳遞假說和社會網絡影響假說。
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經濟獨立、決策能力和政治權力的增強共同構成了女性賦權,這些賦權是女性生育意願下降的重要原因(McDonald, 2000)。女性賦權假說認為,傾向於個人主義的現代社會性別角色的女性的生育意願低於那些以家庭為中心、受傳統社會性別角色影響的女性(Miller & Pasta,1993)。與以家庭為重(family-oriented)的女性相比,以事業為重(career-oriented)的女性更傾向於少要孩子(Vitali et al., 2009)。女權主義被認為是降低女性生育意願的重要因素。哈特韋爾等人(Hartwel et al., 2014)對美國352名18歲及以上未婚、未育、非同性戀女性的調查發現,女權主義者的生育意願明顯低於非女權主義者。
教育是女性賦權的重要方面,因此有很多研究關注女性受教育水平與生育意願之間的關係。與生育率轉變階段相比,低生育率時期女性受教育水平與生育意願之間的關係出現了新的變化。一項對澳大利亞的研究表明,1966-1976年結婚的女性平均生育意願與受教育水平呈負相關,而1977-1986年結婚的20-24歲女性生育意願與受教育水平呈正相關(Bracher & Santow, 1991)。索博特卡(Sobotka,2009)利用奧地利2001年調查數據分析結果顯示,26-30歲不同受教育水平女性的生育意願幾乎沒有差別,平均在1.7-1.8之間。在北歐和西歐一些國家中,與受教育水平較低的女性相比,受過更好教育女性的生育意願水平更高(Testa, 2007)。也有研究發現,受過高等教育女性的生育意願下降的速度更快(Miettinen & Paajanen 2005; Liefbroer, 2009)。因此,受教育水平更高的女性實際生育水平之所以低於受教育水平低的女性,並不是因為她們的生育意願更低,而是因為接受教育和職業發展而推遲生育(Sobotka, 2009)。
低生育文化代際傳遞假說認為長期低生育率環境會形成一種低生育文化,年輕一代見證了父母一代的低生育率,受其影響,也會降低自己的生育意願(Goldstein et al., 2003)。換言之,年輕一代的低生育意願是其在兒童數量不斷減少環境中的社會化結果(Sobotka, 2009)。魯茲等人(Lutz et al., 2006)把這種低生育文化的代際傳遞視為導致「低生育率陷阱」的三個重要機制之一。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低生育文化具有代際傳遞性,超低生育意願的逆轉就需要更為深刻和廣泛的社會和文化變革。
社會行動理論和社會生態學認為,個體行為受所處社會環境的期望和預期反應的影響(Weber, 1978;Bronfenbrenner, 1979),後來一些學者關注到社會網絡對生育意願的影響(Bühler & Fratczak, 2005;Philipov et al., 2006),把社會網絡機制,如社會學習、社會壓力、社會濡染、社會支持等作為理解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間關係的關鍵因素。社會網絡假說認為社會網絡對生育意願具有積極影響(Lois & Becker, 2014),主要通過社會學習、社會影響和社會支持三個機制發生作用(Rossier & Bernardi, 2009)。社會網絡成員傾向於遵守共同的信仰和實踐,更容易認同和分享經驗,並以此強化歸屬感和身份感,因此社會網絡中主流生育觀念對其成員有顯著影響。一項利用德國1679個已婚或同居樣本構成的面板數據的研究表明,一個人的社會網絡中有年幼子女的成員數量對其生育第一個孩子有積極影響,而當其行為與社會網絡大多數成員不一致時會感到壓力(Lois & Becker, 2014)。此外,社會學習可以降低個人在決策時所面對的不確定性(Kohler, 2001),社會網絡成員間的互動還可以形成一種「參照群效應」(reference group effects),如果一個人的社會網絡成員中有很多人懷孕或生育,該人就會受到鼓勵做出生育決策(Keim et al., 2009)。社會網絡成員在兒童照料上的相互支持也可以直接影響生育意願(Bühler & Philipov, 2005)。
2.社會心理學視角
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有學者關注到社會心理因素對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關係的影響。20世紀末以來,生育意願的心理學研究發展出三個主要理論,包括計劃行為理論、動機序列理論和接合行動理論。
計劃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是社會心理學用來解釋和預測人類行為的理論(Ajzen, 1991),後來應用於生育意願研究。該理論把生育看作一種有計劃的行為,以對三個因素的評估為基礎:一是根據對孩子的成本與收益評估而確立的生育態度,二是其家庭成員或朋友關於生育的主觀規範,三是個人有意識控制生育行為的能力。簡言之,生育意願取決於生育態度、主觀規範和行為知覺控制這三個基本因素(Ajzen & Klobas,2013)。
動機序列理論(Traits-Desires-Intentions-Behavior framework)強調性格對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的影響。該模型把生育意願看作一個複雜決策過程,生育是一系列因素遞次轉換的結果。學者們區分了三個層面的生育動機(Miller & Pasta, 1993):一是一般動機,指一般的生育態度或者說生育或不生育的一般傾向;二是中間動機,即一般動機的具體化,它促使人們生育或避免生育;三是特定動機,即生育價值觀或生育態度,特定動機一旦形成,就會轉變為生育期望(desire)。米勒等人(Miller et al., 2010)認為,從生育動機到生育行為包括三步轉換,第一步是性格特質(如性別角色態度)轉換為生育願望,但生育願望通常不會直接導致行動;第二步是生育願望轉變為生育意願,這種轉換是基於個人對現實的評估和行為責任的承諾;第三步是生育意願轉變為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行為。
計劃行為理論以理性算計為前提,把生育行為視為一種深思熟慮的結果,但實際上有許多人懷孕和生育並非按意願行事,計劃行為理論無法解釋這種現象。有學者批評計劃行為理論強調以個人為中心,並只受感知到他人看法或態度的影響,而沒有把物質約束和激勵的影響考慮在內(Morgan & Bachrach, 2011)。為了彌補計劃行為理論的缺陷,約翰森·漢克斯等人(Johnsen-Hanks et al., 2011)提出了「接合行動理論」(theory of conjunctural action)。該理論基於社會心理學和大腦神經系統特質,從個體的心理結構與宏觀結構性因素之間互動的角度來分析生育行為,認為生育行為是由特定社會環境(例如規範期望和結構性因素)與圖式(schemas)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圖式是人類大腦用來代表周圍世界和處理信息的心理結構,大腦通過經驗獲得圖式,而經驗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重塑圖式,因此,圖式具有路徑依賴特性,並受到生命歷程的影響。接合(conjuncture)是指角色、情景、社會結構約束和規範期望在特定環境中相互接合,生育意願和行為都在接合中被錨定。因此,人們在很多情況下是遵循自己屬意的圖式行事(Kohler et al., 2006),很多行為是自動的、潛意識的或者習慣性的(Balbo et al., 2013)。
3.生物人口學視角
生物人口學認為,人類行為是受基因控制的生物學過程,生育行為也不例外。最近20年,利用生物學方法解釋基因、環境與生育之間關係的研究逐漸增多。行為遺傳學和分子遺傳學的證據表明,生育動機和生育結果都受遺傳因素的影響(Rodgers et al., 2001),生物傾向可以通過潛意識影響生育意願和生育決策(Foster, 2000)。米勒等人(Miller et al., 2010)根據1979-2002年「全美青年追蹤調查」數據,運用多變量時間序列模型對生育意願和生育結果的行為遺傳學分析發現,一個或多個基因及其網絡對期望生育孩子數具有「累加效應」(additive effects),這種效應會進一步影響預期生育孩子數、生育時間和最終生育孩子數。他們同時還發現,一個或多個基因對性別角色態度也具有累加效應,並會影響生育時間和生育數量。換言之,所有與生育意願相關的基因差異都是通過生育期望呈現的,而不是直接影響生育意願(intentions),因此,基因與生育意願的關係序列呈現為「基因→期望→意願」。這個關係序列與動機序列理論相似,只是把序列起點前推至基因層面。
(四)低生育意願條件下生育赤字為什麼普遍存在?
很多研究結果顯示,在低生育率國家,人們終身生育率都低於生育意願水平(Goldstein et al., 2003;Harknett et al., 2014)。這意味著低生育率社會的「嬰兒赤字」是由普遍存在的家庭「生育赤字」所導致的(Morgan & Rackin, 2010)。為什麼在低生育意願條件下還普遍存在「未滿足的生育需求」(unmet need for children)?是什麼原因阻礙了人們實現生育意願?研究者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找尋原因。
第一,結構性因素的約束。在不同的國家,生育意願的實現程度並不相同,這意味著結構性因素對生育意願的實現程度具有重要影響。經濟形勢惡化、收入不足、住房緊張、失業、勞動力市場缺乏彈性等都會影響生育意願的實現(European Commission, 2005)。阿德塞拉(Adsera, 2011)根據13個歐洲國家5萬個女性樣本分析了20世紀80、90年代失業率與生育行為之間的關係,發現持續的高失業率會使女性推遲生育。微觀分析結果表明,在公共部門就業的女性要比在私有部門工作或失業的女性更早生育二胎和三胎,兼職工作的女性會相對更快地生育二胎,但南歐國家只有臨時工作的女性生二胎的可能性最低。這個研究結果表明,失業率和勞動力市場安排都會對生育產生影響。一項對匈牙利年輕人生育意願與生育行為的3年追蹤調查數據分析也發現,失業是影響生育意願實現的最大障礙(Speder & Kapitany, 2009)。導致生育赤字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生育與其他活動之間的競爭性,邦嘎茨(Bongaarts, 2001)認為,生育意願與最終生育水平之間的差距是個人生育偏好與工作和閒暇活動衝突的結果。
第二,人口學因素,主要是年齡和婚姻或伴侶關係狀況。在低生育率國家中,受教育時間延長和勞動參與使女性的生育時間延後,進而導致兩個後果:一是最初的生育意願降低(Liefbroer, 2009),二是不孕不育症發病率升高(Rindfuss et al., 1996)。此外,沒有結婚對象或沒有關係穩定的伴侶、離婚或與伴侶分手等也是影響生育意願實現的重要原因(Rossier & Bernardi, 2009)。
第三,生理和心理因素。生活經歷、工作經歷和生育經歷都有可能影響人們的生理和心理,進而改變生育意願。當限制性因素增強、處於不利環境、生育與其他活動的競爭性加劇時,人們傾向於降低生育意願(Morgan & Bachrach, 2011)。霍爾頓等人(Holton et al., 2011)從2005年澳大利亞選民名單中抽取了569名30-34歲女性作為樣本,發現生理和心理因素會直接影響生育意願的實現。懷孕、分娩和撫幼的經歷給身心造成的負面影響會降低再生育意願(Newman, 2008)。
(五)鼓勵政策能否提高生育意願及其實現程度?
生育水平與生育意願之間的「生育赤字」被認為是對家庭政策的潛在需求,也是政策行動的機會窗口(Chesnais, 1999)。鼓勵生育政策基本都嵌入在家庭政策框架中,主要包括了育兒補貼、家庭補助、產假、育兒假、稅收優惠、彈性工作安排、嬰幼兒正式照料服務等,但不同國家的政策內容、政策力度和實施效果不盡相同(Caldwell et al., 2002; McDonald, 2006)。從政策制定者角度來看,需要獲得以下幾個問題的答案:鼓勵生育政策如何影響生育決策和生育行為?能否使生育意願得以實現?能否提高生育意願?能否改變消極生育意願?一般認為,家庭政策可以從三個方面影響生育行為,一是影響生育時間,二是提高生育意願,三是幫助生育意願的實現(Thévenon & Gauthier,2011)。但是,關於家庭政策對生育率是否具有影響或者影響程度有多大,相關的研究結論並不一致(Gauthier, 2007)。
有學者曾對有關歐洲和OECD國家的家庭政策影響生育率的實證研究結果做過一個歸納,發現家庭政策雖然對生育率有影響,但程度有限,而且不同政策的效果也不盡一致。例如財政支持對生育時間具有確定性的影響,但對隊列生育率的作用不太確定,工作—家庭平衡政策對生育具有積極影響,綜合性的家庭政策可以影響終身生育率,至少可以減弱晚育對終身生育率的不利影響。不過他們認為,家庭政策的作用可能會被低估,因為很難評估其一致性和長期性的影響。政策的有效性還取決於其持久性和經濟環境的穩定性,穩定的政策也可以減輕經濟衰退對生育率的不利影響(Thévenon & Gauthier, 2011)。也有一些較為樂觀的研究結論。一項基於18個OECD國家1982-2007年的宏觀面板數據的研究探討了家庭政策與生育率的關係,發現一攬子家庭政策中每一項政策工具(帶薪假、嬰幼兒照料和財政轉移支付等)都對生育率具有積極作用,而且綜合使用這些政策的效果更好(Luci-Greulich & Thévenon, 2013)。在控制了生育推遲、內生性、滯後期及不同國家背景(如女性勞動力市場參與、失業、勞動力市場保護和非婚生育比例)等因素後,這些結論也是穩健的。他們還發現,在不同的國家,每個政策工具的具體效果不盡相同。一些國家更傾向於支持傳統家庭分工模式,另一些國家則傾向於支持性別平等的工作—家庭平衡。這兩類家庭政策對男性和女性生育第一個孩子的意願都具有積極作用,以工作—家庭平衡為導向的家庭政策對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意願也具有積極影響(Billingsley & Ferrarini, 2014)。北歐國家是典型的以支持工作—家庭平衡為家庭政策導向的國家,生育率在歐洲屬於較高水平。例如,瑞典帶薪育兒假對生育意願具有顯著的積極影響(Andersson, 2008),另一項研究也顯示瑞典家庭政策可以提高生育水平和縮短生育間隔(Bjrklund,2006)。哈克內特等人(Harknett et al., 2014)基於「歐洲社會調查」最近兩輪調查中20個國家的數據分析了支持性環境與生育之間的關係,發現在支持性環境與二胎或更高胎次生育意願和生育行為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四、中國的生育意願研究
中國的生育意願研究基本上是以生育政策為導向的,所關注的是生育意願與生育政策之間的差距以及如何縮小這種差距,在獨生子女政策時代是這樣,在「全面二孩政策」時代基本上也是如此。生育意願的研究可以劃分為兩個時期,其分水嶺是「雙獨夫婦」群體的出現。在這個群體出現之前,關於生育意願的研究都集中在理想子女數和「假設條件下的意願生育子女數」的調查和分析上(風笑天,2017),研究的導向則是如何降低生育率,使之符合生育政策要求。但這些研究結論的可信程度一直受到質疑(顧寶昌,2011;風笑天,2017)。當「雙獨夫婦」群體出現以後,尤其是2013年生育政策調整以後,這種局面出現了改觀,研究者注意區分「理想子女數」「期望子女數」「打算生育子女數」等概念的不同含義(楊菊華,2011;鄭真真,2014),並在生育意願調查和實證研究中使用「打算生育子女數」這個與生育行為關係最密切的概念(鄭真真,2011;石智雷、楊雲彥,2014;張曉青等,2016;靳永愛等,2016;姜玉、莊亞兒,2017)。這些研究有兩個明顯的進步:一是用「打算生育子女數」來定義生育意願,提高了生育意願指標的效度,並確認了超低生育意願在中國已普遍存在的事實,為分析生育率變化趨勢提供了一個可信度更高的參照;二是把研究推進到生育行為與生育意願之間的背離問題,尤其是關注「二孩」生育意願及其實現的制約因素。
近年來,關於中國生育意願的主要調查發現和結論包括以下幾方面。
第一,生育意願與生育水平的背離關係發生了改變。從整體來看,過去十幾年的生育率基本上在16左右,明顯低於生育意願(郭志剛,2010)。終身生育率與生育意願的關係已經從較早出生隊列的生育率高於生育意願(陳衛、靳永愛,2011)轉變為較晚出生隊列的生育率低於生育願意(王軍、王廣州,2016)。
第二,城鄉居民的生育意願都已低於更替水平。近年來的幾項大型抽樣調查數據顯示,平均理想子女數在1.9左右(莊亞兒等,2014;張曉青等,2016),平均生育意願在1.82-1.88,而且越年輕的出生隊列生育意願越低(王軍、王廣州,2016;張建武、薛繼亮,2013),流動人口的生育意願與城市居民幾乎沒有差別(廖慶忠等,2012),農村居民生育意願也已與城市居民趨同(張麗萍、王廣州,2015),但性別偏好仍是影響農村居民生育意願的重要因素(廖慶忠等,2012)。
第三,與其他低生育率國家的情況相似,理想子女數、生育意願和生育水平依次遞減(鄭真真,2011)。張麗萍和王廣州(2015)利用2012-2014年中國家庭幸福感熱點調查數據的分析發現,全部育齡人群的二孩終身生育意願僅為55%左右,明確不打算生育二孩的單獨育齡婦女超過40%。其他調查也發現了同樣的證據(莊亞兒等,2014;張曉青等,2016)。由於年輕人的理想子女數和生育意願降低,中國未來的意願生育水平可能會更低(王軍、王廣州,2016)。
第四,許多家庭存在未能滿足的生育需求,即生育赤字。諸多調查結果表明,降低生育意願的主要原因包括經濟壓力、照料負擔重、工作—家庭衝突等(石智雷、楊雲彥,2014;朱奕蒙、朱傳奇,2015;鍾曉華,2016)。這反映出社會對家庭政策的需求重點。
在生育意願理論研究上,一方面有學者對生育意願理論進行簡要評介(楊菊華,2008;鄭真真,2011),另一方面,學者們也開始運用西方學者的低生育率理論、生育意願理論來分析中國的生育意願及其與生育率的關係(宋健、陳芳,2010;茅倬彥、羅昊,2013;靳永愛等,2016)。國內學術界在生育意願研究上還存在兩個主要不足。一個是對於中國生育意願變化和低生育意願缺乏深層原因的發掘和深入的機理分析,對一些特殊現象也沒有解釋,例如,中國人的理想子女數為什麼低於更替水平?中國人的生育意願為什麼比超低生育率國家的生育意願還要低?中國人的生育意願差異性為什麼比其他低生育率國家要小?另一個是研究範式較為單一,多數研究局限於家庭經濟學分析範式,而不是像國際研究那樣形成一個包括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生物學等在內的跨學科研究範式,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生育意願研究的理論視野。導致這些問題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基礎理論研究薄弱,缺乏生育意願理論的創新。
五、幾點思考
國際上第二次生育意願研究熱潮對生育意願研究的發展和貢獻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對生育意願決定和影響因素的理論建構,在宏觀上從社會、經濟層面深入到文化層面,在微觀上從個體的社會、經濟、人口學特徵層面深入到心理學、生物學機制層面;二是從生命周期角度揭示了個體生育意願的變化規律;三是闡釋了生育意願與生育決策、生育行為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和系統穩定性;四是明確了低生育率時代的生育意願與生育率之間關係的特點及生育意願研究的重要價值,改變了過去重生育率研究、輕生育意願研究的局面。對於同樣處於低生育率和超低生育意願時代的中國而言,這些理論發展和研究發現對中國的生育意願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和參考價值。
中國正面臨著一場生育危機。在「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政策出臺後,生育率雖有所回升,但遠低於預期。從2017年開始,全國出生人口數連年減少,2019年僅為1465萬,比2016年減少了321萬,是1962年以來出生人數最少的一年。按照這個出生數量推算,總和生育率已低於1.5,進入了低生育率陷阱區。從生育政策調整前後針對生育意願的各項調查結果看,育齡人群的平均生育意願已經處於1.9以下的超低水平,尤其是平均理想子女數也降到了2以下,明顯低於那些已陷在低生育率陷阱中的國家,這意味著超低生育文化在中國年輕一代中普遍流行。第二次人口轉變理論認為,低生育率是個人主義、女權主義、物質主義等後現代性的集中體現(Lesthaeghe & van de Kaa, 1986)。事實也是如此,如前文所述,所有社會階層的生育意願都普遍下降,但最具有後現代性的中產階級的生育意願明顯低於其他社會階層。由此可見,超低生育意願和消極生育意願產生的根源需要追尋到文化層面。低生育文化不是孤立的,而是內生於後現代性。因此,需要從社會文化層面剖析中國的超低生育意願現象的根源。
中國低生育意願出現的社會背景與西方國家不同。在發達國家,社會和文化結構性因素基本穩定,不穩定的是經濟因素(如增長波動和失業率)。在這種情況下,個體特徵對生育意願的決定性和影響力就變得更為重要,所以對於這些國家的生育意願研究已經深入到心理學和生物學層面。而對於正處於社會、經濟和文化迅速變化之中的中國而言,結構性因素對於生育意願的影響力要遠遠大於發達國家。與其他國家的低生育意願相比,中國的低生育意願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不同社會階層生育意願的趨同性更強,或者說差異性更小;二是消極生育意願水平低,很少有人打算終身不生育;三是農村居民的生育意願仍在一定程度上受男孩偏好的影響。這些特點都會直接影響人們的生育行為以及全社會的生育率水平。因此,對中國低生育意願問題的研究需要更廣闊的視野,應從宏觀結構性因素與個體和家庭特徵因素互嵌、互動的關係框架中去揭示中國超低生育意願的發生機制和變化趨勢。
在平均生育意願處於超低水平的情況下,中國仍存在著生育赤字,按照平均生育意願1.8和總和生育率1.5的水平,2019年中國的生育赤字應該在0.3左右。這表明中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結構中存在著對生育意願的壓力因素和生育意願實現的制約因素。因此,必須從超低生育意願和生育赤字兩方面來理解中國的生育危機。高養育成本(尤其是照料成本、心理成本和機會成本)、高教育成本以及高房價、個人收入增長緩慢、就業不穩定、勞動力市場缺乏彈性等結構性因素,都是導致生育赤字的重要原因。超低生育文化、超低生育意願和超低生育意願下的生育赤字都預示著中國正在走向生育危機,我們必須對這個現實的挑戰做出積極應對。所以,對中國的低生育意願問題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政策價值。提高生育意願和消除生育赤字是解決生育危機的關鍵手段,生育政策研究也必須以此為出發點,揭示生育意願的決定和影響因素,判斷影響生育意願實現的障礙,探求解決這些障礙的途徑和方法,構建一個生育友好型社會。
總之,生育意願是一個充滿魅力和挑戰的研究領域,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證上都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問題。面對生育危機的挑戰,中國的生育意願研究需要回答幾個關鍵問題:(1)超低生育意願產生的真正原因是什麼?(2)生育意願是否具有穩定性?變化規律是什麼?(3)生育意願是否具有代際傳遞性?(4)消極生育意願是否會流行起來?(5)在超低生育意願下為什麼還會出現生育赤字?如何縮小或消除生育赤字?(6)超低生育意願能否及如何扭轉?(7)與其他低生育意願的國家相比,中國的低生育意願影響因素和決定機制有何共性和特殊性?對上述問題的回答不僅需要深入的實證研究,同時還需要理論上的探索。理論根植於現實生活的土壤,西方學者在新一輪生育意願研究中創立的生育意願理論和假說基本上是以西方社會的現實和經驗為基礎的,對於中國生育意願研究而言,這些理論和假說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但它們對中國的超低生育意願的解釋力有限,因為中國的經濟、社會、文化和制度安排與西方國家存在諸多差異,這就需要創立對中國生育意願變化和超低生育意願更具有解釋力的理論,這也是中國學者的責任所在。
圖片來自網絡:新華社
此文經本微信公眾號工作人員重新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