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近日,蒼南龍港金茂花園二期50位業主代表將一面繡有「執法公正,為民解憂」的錦旗送到蒼南法院民三庭陳德廣法官手中,感謝法官幫助他們拿到新房鑰匙,住進新房。
2014年,蒼南縣龍港鎮下垟鄭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委會」)與溫州金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城地產」)達成《建設開發意向書》《下垟鄭村安置房代建(回購)工程合同書》及《補充協議》,由金城地產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金茂花園安置房建設權,並開發建設。
2014年5月,業主們與金城地產籤訂了《金茂花園安置房代建(回購)協議書》,合同約定安置房交付時間為2015年5月份。但到期後,金城地產未如期交房。經業主們要求,金城地產確定於2017年1月13日舉行地下室車位抽籤,並於該月18日交房。但到期後,被告再次未能交房。此外,金城地產將該批安置房建設用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又被法院強制執行。業主們認為此行為已屬嚴重違約,故50位業主一同將金城地產及村委會訴至蒼南縣人民法院要求交付安置房並承擔逾期交房違約金及逾期辦證違約金。同年7月,蒼南法院受理了50戶金茂花園業主訴開發商及第三人蒼南縣龍港鎮下垟鄭村村民委員會委託代建合同糾紛系列案。
因該批系列案涉及村民的安置房權益,涉案人數較多,關乎群眾的民生福祉。經辦法官在多次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無果後,為優先保障安置戶的住房權益,依法判決被告金城地產向業主交房,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溫州商報
記者:黃偉
通訊員:蒼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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