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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看詩篇一百零一篇,君王的許諾,大衛的詩。從一百零一篇開始,我們又看到了大衛的詩。在這篇詩篇裡,我們看到了大衛的風格,看到他的原則,他作事的法則。
1節,「我要歌唱慈愛和公平」,其實就是歌頌神的慈愛和公義;「耶和華啊,我要向禰歌頌。」
2節,「我要用智慧行完全的道。」有的人用智慧作事,有的人用智慧作人,有的人用智慧來侍奉神,有的人用智慧犯罪。大衛用智慧行完全的道。你炒的菜好,你會理髮、縫紉,你無論做什麼,都需要智慧。司提反有管理飯食的智慧,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有建造會幕的智慧。每一個人都需要智慧。七個執事管理飯食,需要智慧;建造會幕、建造聖殿,都需要智慧。所羅門是個有智慧的人。所有的人都需要智慧。有的人有智慧,就專一作惡;大衛卻用智慧敬畏神。
「禰幾時到我這裡來呢?」大衛常常將神擺在他面前,他也說:「禰幾時來呢?」這不是說神不與他同在,他是求動態的同在。雖然神住在他裡面,他說「禰幾時來呢」?大衛也這樣說過:「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詩51:11)大衛知道聖靈一直與他同在,所以他說:「不要從我收回禰的聖靈。」在這裡,他為什麼說:「禰幾時來呢?」是不是聖靈離開了呢?他的意思是,禰要向我顯現。他不是講靜態的同在沒有了;他乃是說,禰要向我顯現,要運行,要彰顯榮耀。
「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大衛真的是心中有純正,手中有巧妙。1節到2節的上半段,是他在神面前;2節的最後一句,是他怎樣在他的家中行。他存完全的心在他的家中。一個人,在神面前怎麼做,在家裡怎麼做,在社會上怎麼做;大衛是君王,他就要講他在國家怎麼做。他在猶大國裡,他在他的家裡,他在神的殿裡,他都知道該怎麼做。如果我們到殿裡,唱詩、禱告,敬拜神;回到家裡生氣、發脾氣,摔摔摜摜,弄得雞飛狗跳,那就麻煩了。有的師母對牧師說:你在教會裡吧,不要回來了,我把被子抱到講臺上。那就是因為我們對宗教有熱情,我們在外面參加活動、研究知識,沒有在裡面遇見主,我們的個性不改變,著急、生氣、發脾氣。所以,到教會裡像個信徒,回到家裡就不像了;到教會裡像只羊,回到家裡像只狼。那樣就不好了。我們必須在神的面前和人的面前,有無愧的良心。良心要對得起神,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別人。怎麼改變呢?靠自己是改變不了的,惟一的方法就是來親近主,慢慢地個性就改變了。
我們在神面前存完全的心,在家裡存完全的心,在國家中存完全的心,都是重要的。在教會裡有愛,在家裡有愛,在神面前有愛。我對神有信心,我對自己也要有信心,不要一天到晚懷疑來、懷疑去,對別人也要有信心,要信任。人說:用人不疑人。對別人的信任是一個極大的力量,能給別人鼓勵。大衛知道怎樣在神面前存敬畏的心、智慧的心,行完全的道,歌頌神;他也在家中存完全的心。
3-4節,「邪僻的事,我都不擺在我眼前;悖逆的人所作的事,我甚恨惡,不容易沾在我身上。彎曲的心思,我必遠離,一切的惡人,我不認識。」3節講到他自己裡面。他自己不把邪僻的事擺在眼前,他不把悖逆的人所作的事擺在他眼前,他恨惡他們,不容他們沾到自己身上。彎曲的心思,他也遠離;一切的惡人,他也不認識。他首先講到在神面前,講到在家裡,再講到在他的裡面,然後他又講到在國中。
5節,「在暗中饞謗他鄰舍的,我必將他滅絕。眼目高傲、心裡驕縱的,我必不容他。」這是他講到他怎樣治國。
6節,「我眼要看國中的城實人,叫他們與我同住。行為完全的,他要伺候我。行詭詐的必不得住在我家裡;說謊話的,必不得立在我面前。」他又講到家裡了。在我的國裡,我留存誠實人,除滅惡人;在我的家裡也是這樣。首先講到在神面前,然後講到在家裡,然後講到在他自己裡面,然後講到他在國家中怎麼做,又回頭講到在他在家裡也不容詭詐的人。
8節,「我每日早晨要滅絕國中所有的惡人」,又講到國家了;「好把一切作孽的從耶和華的城裡剪除。」大衛始終想廢掉約押,可是他知道,約押很詭詐,狡猾、陰險。約押把押尼珥和亞瑪撒都殺了,因為他知道大為要立他們兩個為元帥,取代他。大衛在力量薄弱的時候,沒有能力廢掉約押。因為約押和他的兄弟亞比篩勢力大,所以大衛廢不掉他,最後交給所羅門了。示每辱罵他,當時他覺得國位不穩定,所以沒有動他。最後,他叫所羅門殺示每。有時候我們讀不懂,我們認為大衛詭詐,其實示每是該死的,只是那時候國位不穩定,大衛不想弄那麼多的麻煩,所以暫時存留他,把他交給所羅門。有人向大衛報信,說掃羅怎麼死的、掃羅的兒子怎麼死的,大衛都把他們除掉了,大衛不是說著玩的。所以,掃羅身邊都是那些通風報信的人,大衛身邊沒有這樣的人,因為他不吃這一套。如果有人常常在你面前說,誰對你不好,你要小心。如果你敢接招,你就麻煩了。你若是生氣,你覺得給你通風報信的就是你的左膀右臂,那你就出問題了。大衛對神、對自己、對家、對國家,都做得非常的好。我感覺,他對孩子是有點溺愛的,對他孩子就是愛,管教少。不好的地方就是,他自己有一次有了邪念,殺了烏利亞,娶了拔示巴,就成了他的玷汙、瑕疵、虧損。
我們要知道,作為父母,你對孩子的審判,對孩子的權柄,第一個是勸,第二個是責備,第三個是鞭打,你不能隨便殺他。那是作父母的,怎樣對孩子。作法官的,作長老的,如果有人犯罪,找到你,你要行公義的審判,定惡人有錯,定義人有理;你不能貪汙受賄、循私舞弊。賄賂能使人眼瞎。你如果是當官的,或是教會領袖,處理兩個人之間的糾紛,你就要公義。在舊約,只講公義。在新約,你行公義,定惡人有罪,定義人有理;你還要勸義人原諒惡人,叫惡人悔改,這是新約跟舊約不一樣的地方。在舊約,誰把誰的牙打掉一個,就把他的牙也打掉一個;誰把誰的眼打瞎一隻,就把他的眼也打瞎一隻就可以了,新約不可以。在新約,你要勸對的人原諒那個錯的人,要有愛。你如果是個平信徒,你沒有權利,沒有權柄,你真知道誰有錯,你就要勸他,為他禱告,但你不可以審判他,因為你沒有這個權利。你有什麼權,就用什麼權。你是個執法人員,你就要按照法律來抓人、判人、槍斃人。在國家裡面,那些執法人員可以執法;在教會裡面,那些有權柄的人可以作公義的審判;在家裡,作父母的可以管教兒女。作丈夫的可以教育妻子;妻子不能轄制丈夫,只能尊重、順服和勸勉;兒女不能審判父母,只能勸勉;因為要尊重權柄。只有上帝有絕對的審判權柄。比如父母管教兒女,他不能殺兒女,因為兒女不是他的,是神的。弟兄姊妹犯錯了,牧師可以責備他,叫他悔改。但是,如果弟兄姊妹殺人了,牧師可不可以殺他?當然不可以,那就要法律制裁。兒女對父母怎麼使用權柄?他沒有權柄,他只能順服、勸勉;作妻子的對丈夫也是;作信徒的對工人、對牧師也是,你只能勸勉,為他禱告,你不能審判他。你若知道哪個信徒犯錯,你可以勸他,為他禱告。只有有權柄的,才能使用權柄。神給信徒的權柄,只有勸勉、代禱,不能行審判。信徒要行審判,就要跟教會的長老、牧師說。如果是長老、牧師犯錯,就要跟長老、牧師的遮蓋說,跟他的權柄說,就是牧養他、遮蓋他的。這都是有秩序的,聖經是講的非常清楚的。孩子犯錯,你能管教到什麼地步?妻子犯錯,你能懲戒到什麼地步?信徒犯錯,牧者、長老使用權柄到什麼地步?如果他殺人、放火,你要交給法律來制裁他。
所以,我們要知道,作父母的怎麼對孩子,作丈夫的怎麼對妻子,作牧者怎樣對同工,作同工怎樣對信徒,作信徒怎樣對同工,作同工怎樣對牧者。聖經都有很清楚的教導。最終的權柄是在神手裡。神給父母多大的權力,神給牧者多大的權力,神給執法人員、審判官多大的權力,都是清清楚楚的。特別是君王,他是地上最高的權柄。君王在國家怎麼處理事,在家裡怎麼處理事,還是不一樣的。所以,大衛對他的孩子,沒有按照國家的法律來處理,是按照家規。也許他是按照父母的態度來對待,沒有按照法律和律法來對待,所以,他沒有殺亞多尼雅、暗嫩、押沙龍。這一點我也有點模糊,他到底是按君王的角度來處理,還是按父母的角度來處理。很明顯,他沒有按照君王的權力來處理,沒有按照律法,他是按照他的家規。要記得,法官槍斃人,也不是他隨便可以抓人、殺人,他要通過法律手段。那就不是個人恩怨,所以要講究程序。
大衛真是一個有道的明君。他不公報私仇。他怎樣對神,怎樣對自己,他自己怎麼清潔;然後他怎樣對國中所有的惡人和善人,他怎樣對他家中的好人、壞人,他都處理得非常好。他每天早晨把國中的惡人除掉。所以,如果有人通風報信,諂媚,兩面三刀,就要小心。如果有人比你強,你就對付他,就麻煩了。如果誰會巴結,你就對他好,就慘了。誰給你提意見,你就整他,就麻煩了。你身邊一定要有個謀士。我們的個性強、倔強,不聽人的建議,沒有人給我們提意見,就慘了。大衛能聽進去先知的話,他有錯能改,有罪就能認,他能除掉惡人,他能看顧正直人,那些諂媚的、報信的,他都把他們殺了。掃羅用他的權柄對付大衛,但他一直忍耐。我們要學習這個功課。
我分享的內容非常重要、非常實用,就像有些人說的「接地氣」。明白這些道理,非常關鍵。一定要知道,怎樣對神,怎樣對家人,怎樣對自己,怎樣惡人,怎樣對國家的人。你是丈夫,你怎麼對妻子;你是父母,你怎麼對孩子;你是牧者,你怎麼對同工;你是同工,你怎麼對信徒和牧者;你是信徒,你怎麼對同工和牧者;你是百姓,你怎麼對當官掌權的;你是當官掌權的,你怎麼對百姓;聖經都有清楚的教導。無論你是牧者、領袖,還是君王,你都要有謀士,要有人能提意見。在家,你獨斷專行;在教會,你獨斷專行;在單位,你獨斷專行;都吃不開,要謙卑、聽勸。在家裡對妻子、孩子好,對丈夫順服,對父母聽話,聖經都有很清楚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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